罗德曼这人其实挺有意思,也挺可怜的。他从小没有父亲,进高中才168cm,连上篮都不会,野鸡大学出生,因为从小缺爱,所以性格才与众不同(很多时候就是想引人注意),他偷过手表,据说到20岁还是处男,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是双性人。
罗德曼25岁才进NBA,在第2轮第3顺位被活塞选中,刚开始一直在球队坐板凳,前几个赛季罗德曼还喜欢得分,可越到后面越来越专注于篮板,职业生涯14个赛季场均13.1篮板,5次获得总冠军,7次获得篮板王,2获DPOY,2次入选三阵,7次入选一防,可以说是个彻头彻底的蓝领型球员,罗德曼得分能力确实不咋地,但是他不占球权,加上能防守又能抢篮板,可以说是争冠球队的完美拼图。
格林有当初罗德曼的意思
踢蛋、挖眼这些先不说,德拉蒙德-格林在很多方面确实有点像罗德曼,格林是12年第2轮第5顺位被勇士选中的,刚开始也是从替补打起,在队内其得分能力远不如海啸兄弟,但是他却是球队的防守核心,他和罗德曼一样有着极强的机动性和下盘力量(不管这方面两人谁更强,但是在各自时代至少都是佼佼者,这就够了)。虽然篮板能力不如罗德曼,但是却有着比大虫的更好的处理球能力,职业生涯单赛季场均助攻数曾经一度高达7.4个。
格林在勇士效力了7年,共获得了3个总冠军,1抢断王,1二阵,1三阵,1DPOY,3一防,今年夏天他已经和勇士提前续约4年1亿的合同,而究其原因,只是因为格林是个聪明人。(以前介绍过为什么格林愿意4年1亿续约勇士)
虽然都是球队蓝领,但是就现在两人成就和荣誉来看,罗德曼肯定地位要高于格林,而且虽然两人都是超级蓝领,但是罗德曼防守、篮板、耍泼玩赖和强硬程度上都要强于格林。
罗德曼可谓是传奇般的人物 有着非常的个人魅力 篮板 防守堪称大师 可能是nba历史上唯一一位可以防五个位置的球员 也应该是唯一一个每次篮板 抢断 救球 成功破坏对方节奏都能点燃观众热情的球员
注入了什么?马刺过的不愉快,我的老大罗宾逊太软打不了大场面,打不过奥尼尔,打不过奥拉朱旺,甚至被马龙肘休克!没人管得了我!!
到了公牛,乔丹得罪不起,哦哟,总赢球,帮主威武!二爷硬气!这队符合我的血性,我要好好干,干好我自己!
这就是公牛给罗德曼注入的灵魂!嗯?和话题正好相反?对!是公牛是乔丹改变了刺头,驯服了大魔王!
首先这种问题有一个很不公平的地方,就是现在篮球的打法发生变化,而却把球员的打法固定在那个年代,忽略了时代对球员的影响。最简单的,乔丹不会012步,不会soma步,是不是说他的篮球技术就不全面了?明显不是。
90年代的篮球是对抗篮球,强调防守,允许手的接触。当代篮球讲究进攻的流畅性,更多的体毛规,更多的“走步”。如果按当时罗德曼的打法,在今天打球估计每场都得被罚下。但是作为一个从进攻型转防守型,从小前转到大前,5冠成员的人,难道他不会适应规则适应打法吗?肯定会的。
在当今小球时代,罗德曼打内线会更舒服,身高劣势不再那么突出,而战术的理解会让他的组织能力更加突出。至于进攻咱就别聊了,本事他就不是进攻著称的球员,但是随着现在篮球的回合增多,估计他场均8-10分应该没问题。
综上,8090年代的罗德曼来到今天不会有太大作为,但是罗德曼来到今天打球,他仍然会是联盟的顶级蓝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