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马、羊、猪、狗、鸡”古人驯化,称之为六畜。它们是平等的,都是有不同的分工。牛耕田,马拉车,猪吃肉,羊产奶,狗看家,鸡下蛋。现在好多不知道如何划分的,把狗称之为“伴侣动物”,根据物种划分“门纲目科属种”,伴侣动物和爱狗人士属于一种物种吗?
早有言“女不养狗,男不养猫”之说,皆因狗性淫,不分类种;猫体阴,伤男阳气。
满清时期,禁食狗肉。有“狗肉不上席”之说。皆因满清时期,满族人不吃狗肉,就像回族不吃猪肉一样,满族就勒令天下都不许吃狗肉。民间不管这套,于是在家偷着吃,不能拿到酒席上,就有了狗肉不上席的说法。 偷着卖狗肉的,挂个羊头,就有了“挂羊头,卖狗肉”的说法,真正卖羊肉时不挂羊头。 以前在村里有人被狗咬了,一定会把狗打死,狗尝到了人肉,以后会经常咬人,打死以后不能浪费,拿大锅煮出来,叫上邻居一起吃,担心告发,于是就有了“打死狗,全村吃”的说法。 满清用政策都没管住吃狗肉的风俗,凭几个爱狗人士的狂吠,能改变了国人的习惯吗?
中国人从先秦时代就开始吃狗肉,《礼记》记载,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 明朝晚期也有过争论,欧洲人说中国人吃狗肉不道德,狗是人类的朋友,能帮助狩猎。中国人说欧洲人吃牛肉不道德,牛是人类的朋友,能帮助人耕种。 所以说,每个人都是站在个人角度看问题的,吃狗肉不犯法,不违规,该吃吃。养狗的,按规定养狗,办狗证,栓绳子,戴嘴套,别伤人,别扰民就行了。
归根结底,古人分六畜,牛马羊猪鸡狗,都是畜牲,是人类的工具,不是人的同类,别当祖宗供着!过分的宠爱就是变态了! 记得七八十年代,城市里基本见不到狗,农村有狗也是很少喂,狗自己抓东西吃,就是为了看家护院,太老了拿水灌死,大锅狗肉。没见过把狗当祖宗的,人还吃不饱,谁给它吃东西,现在就是生活好了,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大量流浪狗如何形成的?就是爱狗人士假爱狗,养几天烦了,抛弃了变成流浪狗。还有遛狗不栓绳、养烈性犬、伤了人死不承认、胡搅蛮缠…。
建议国家出台法律:1.对养狗的强制缴纳“安全险”,参照汽车的交强险,防止伤人赔不起。2.缴纳保证金,严格审核,活要见狗,死要见尸,防止抛弃变成流浪狗伤人,参照汽车审车。3.违规养狗拘留,违规养狗造成人员伤亡的,狗主人入刑,参照酒驾入刑。4.办理养狗证要进行严格的考试,合格了再审批,参照驾照办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定了规矩,不执行等于零。国家能下大力气抓了酒驾,难道管不了几只狗吗?只要不怠政,不懒政,就能抓好!
狗对主人的忠诚无其它动物可比,我被动养过一只杂种狗儿,黑白花色长尾巴朝天大眼晴可灵。
它从两个多月到我家的,从小我在客厅安个窝,它晚上不在,专进卧室床头小声叫急的小爪上床边,天天如此,我抱上来。
从此我枕边可老实,年后在脚下。后又学我用枕头可气人,四五月大时咬坏一手机,牛皮定制沙发各木腿等。
它烦我抽烟,刚要点火发现狗儿叨在口中,烟嘴朝外的。我不舍打它,天天带它出去人少之处,树林边,山坡上,无人玩捉迷藏。
趁它不注意我躲巨石后,观察其动态。一会站立四处张望,一会跑西面百米之处又回来向东二百米,再回原地等待,因北面山下可看的远。
一次它胖了,我以为脚上肿了有脓。妻不在家我把它捆上四蹄,拿修脚利刀开割一后蹄。
轻割不开,两刀两印,狗儿发怒把我手咬住,吓坏了我把刀子放下。另一只手轻摸它:和你闹着玩呢,别当真快轻开吧。还装微笑:给你吃肉肉吧。它慢熳松开,深深几牙印并没流出血。
它在警告我,并没发力。我抱着狗儿去看医,医生:不是肿是肉垫,扎根小刺。上点药水,不收费不让再去,看到划印后知情笑话我了。
只有养过的才知才懂,别人牵也不走。我们外出只认我二弟一人,只在自家。二弟天天来喂水喂食,一天溜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