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诗不格律,到头一场空”,这个说法不知从何而来。格律诗,实际上就是给诗加了一道“紧箍咒”,实际上是不利于诗歌发展的。并且,格律诗枯涩难懂 ,读来不能做到朗朗上口,传播起来做不到脍炙人口。其次,格律诗为做的“合律”,经常弄得“病句连连”,前后词不达意。比如:元稹的《遣悲怀三首其一》中的首句:“谢公最小偏怜女”,没看过的知道啥意思?其实就是“谢公偏爱最小的女儿。为啥不写“谢公偏爱最小女”?,就是因为“格律”的缘故(还有许多例句,不一一赘述)。七言格律中,像杜甫写的《登高》,《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蜀相》,李商隐的《无题》两首,《锦瑟》,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崔颢的《登黄鹤楼》等等,这样高水平的足以流传千古的律诗太少了!五言律诗中,像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月夜忆舍弟》,《春望》,王维的《山居秋暝》,《过香积寺》,《终南别业》,常建的《题破山寺后禅院》,僧(皎然)的《寻陆鸿渐不遇》,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李白的《听蜀僧濬弹琴》等等,这样的精品五言律诗也是少的可怜。人们知道的,记忆深的,流传广的更多的还是《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如:《登鹳雀楼,《行宫》,《杂诗》,《鹿柴》,《竹里馆》,《静夜思》,《江雪》等。七言绝句中,如《春宫曲,《闺怨》,《芙蓉六送辛渐》,《为有》,《枫桥夜泊》,《乌衣巷》等。为什么这些五言七言诗大家印象深刻?就是读来好理解,朗朗上口便于传颂。
在头条上一些诗词爱好者,写诗更是冠以《七律》或《五律》的称号,弄得读者看不懂,不知所云。笔者并非排斥律诗,并非笑话这些作者,相信为写这些“律诗”也是绞尽了脑汁。但既然要写律诗,就必须做足了“功夫”,严谨些,别贻笑大方,这样仓促写就,对自己诗词水平的进步也是不利的。
自古以来诸多评论诗篇的著作中,大多是从评论诗作的意趣,境界,品质,辞藻,笔力和作者的才思,境遇,气度和胸怀等方面考量,从而作出对诗的评价。当然,自沈约的四韵八声之说提出之后,唐代诗家已注意到声韵格律的重要,在盛唐时期的大量格律诗的出现,为诗篇增色,但仍未发现有谁将格律作为评诗的标准。至到明朝前后的论诗著作中,有几位盛讃並提倡学习盛唐时期的格律声调,才产生所谓格调说。但这些名家也未否定古体诗。明代诗集中有大量非格律诗的存在,是最好的佐证。大家知道清代“诗教”名家沈德潛在继承格调说的同时,也温柔敦厚地肯定古体诗篇。
我们现在提倡格律的朋友们做得过头了,他们不仅将“格调说”绝对化,而且著书立说,订了许多写诗的新规矩,认为只有依照他们订的框架写,才是诗。实不知,这是对诗词的无理设障。
“学诗不格律,到头一场空”,对这样极端笑话式的口号,我不知道有关诗协和各地诗刊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