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弹炮可以不可以打坦克呢?显然也是有一定杀伤力的,只不过榴弹炮由于是曲射炮不能直瞄,因此它对装甲目标的打击需要依靠炮火覆盖和拦阻射击完成的,如果指望一发榴弹正好砸在坦克上击毁之,那就要靠运气了。
而山炮就是一种轻型榴弹炮,虽然它的主要功能不是反装甲,但是集中使用火力覆盖当然也可以打坦克,但毁伤率确实不高,你不能指望两块弹片就重伤坦克。不过密集的山炮火力也足以让坦克望而却步,鬼知道哪颗榴弹就会偏巧砸在坦克上。
日军的四一式山炮研发于1908年,时为日本明治41年,遂有此称。火炮口径75毫米,身管比为18,重量540公斤,炮弹初速342米每秒,最大射程6000米,是日军驮马师团属炮兵联队、独立山炮大队、联队炮兵中队的主要装备。与九二式步兵炮的“大队炮”所对应被称为“联队炮”,因为它最低装备到步兵联队级,联队属山炮中队一般配备四门。
一般说来,对付坦克集群最好的杀器是大口径榴弹炮,发射榴弹或高爆弹;对付少量或单辆坦克最合适的武器是战防炮,发射穿甲弹。而四一式山炮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尴尬的火炮类型,既没有大口径榴弹炮的毁伤力,也不具备战防炮的直瞄平射功能,确非反装甲利器。
当然了,许多抗日神剧并不细究火炮的型号与功能分类,或者是找不见比较专业的道具,就理所当然用山炮轰击所有目标了。试想一下,一枚曲射而来的山炮炮弹准确击中移动中的坦克,需要多么完美的抛物线,更需要精准到什么样的射击诸元?这让山炮大哥太累了。
四一式山炮炮管较短,因此弹丸初速不高,炮弹的穿甲能力自然很弱。但四一式山炮可以发射榴弹和破甲弹,后者对坦克还是具有一定威胁的,所谓“破甲弹”又称空心装药破甲弹,是以聚能炸药爆炸后形成高温金属射流的方式,达到穿透装甲的目的。
鉴于山炮曲射的特性,即便发射破甲弹也需要炮群密集齐射,也只合适攻击目标较大的坦克纵队或坦克群,一二门山炮对付全速前进中的坦克,显然是力不从心的。这跟用迫击炮打碉堡的性质差不多,因为破甲弹的杀伤范围是有限的,弹着点稍微远一些对坦克的威胁就很小了。
受限于口径,四一式山炮发射的破甲弹只有6.575公斤,爆炸威力不足,打坦克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效果很是一般,它更适合攻击固定目标、混凝土工事或轻型车辆等,用来主打坦克那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并非所长。
其实可以的击毁坦克的。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山炮打坦克,完全可以那么做。
1944年4月6日,新几内亚的澳大利亚军队用缴获的日军四一式山炮进行打坦克的试验。
一辆废弃的英军玛蒂尔达2型坦克在137,16米的距离上,被日军山炮击中后,澳大利亚人大吃一惊。四一式山炮的使用的二式破甲弹不仅坦克将装甲击穿,还对坦克内部造成了严重的损坏。也就是说,如果日军用四一山炮对盟军的玛蒂尔达和谢尔曼进行攻击,让坦克彻底失去战斗力是可能的 。
在太平洋战争中,日军曾用96式25毫米射击谢尔曼坦克。谢尔曼很快就被打的动弹不得了。美国的谢尔曼,侧面装甲只有38毫米,而据日军估算,如果四一式山炮发射穿甲弹,可以在500米距离上,击穿46毫米装甲,1000米距离,击穿43毫米装甲。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式山炮反坦克。美军的装甲兵更新可能就要加快速度了。
榴弹炮可以不可以打坦克呢?显然也是有一定杀伤力的,只不过榴弹炮由于是曲射炮不能直瞄,因此它对装甲目标的打击需要依靠炮火覆盖和拦阻射击完成的,如果指望一发榴弹正好砸在坦克上击毁之,那就要靠运气了。
而山炮就是一种轻型榴弹炮,虽然它的主要功能不是反装甲,但是集中使用火力覆盖当然也可以打坦克,但毁伤率确实不高,你不能指望两块弹片就重伤坦克。不过密集的山炮火力也足以让坦克望而却步,鬼知道哪颗榴弹就会偏巧砸在坦克上。
日军的四一式山炮研发于1908年,时为日本明治41年,遂有此称。火炮口径75毫米,身管比为18,重量540公斤,炮弹初速342米每秒,最大射程6000米,是日军驮马师团属炮兵联队、独立山炮大队、联队炮兵中队的主要装备。与九二式步兵炮的“大队炮”所对应被称为“联队炮”,因为它最低装备到步兵联队级,联队属山炮中队一般配备四门。
一般说来,对付坦克集群最好的杀器是大口径榴弹炮,发射榴弹或高爆弹;对付少量或单辆坦克最合适的武器是战防炮,发射穿甲弹。而四一式山炮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尴尬的火炮类型,既没有大口径榴弹炮的毁伤力,也不具备战防炮的直瞄平射功能,确非反装甲利器。
当然了,许多抗日神剧并不细究火炮的型号与功能分类,或者是找不见比较专业的道具,就理所当然用山炮轰击所有目标了。试想一下,一枚曲射而来的山炮炮弹准确击中移动中的坦克,需要多么完美的抛物线,更需要精准到什么样的射击诸元?这让山炮大哥太累了。
四一式山炮炮管较短,因此弹丸初速不高,炮弹的穿甲能力自然很弱。但四一式山炮可以发射榴弹和破甲弹,后者对坦克还是具有一定威胁的,所谓“破甲弹”又称空心装药破甲弹,是以聚能炸药爆炸后形成高温金属射流的方式,达到穿透装甲的目的。
鉴于山炮曲射的特性,即便发射破甲弹也需要炮群密集齐射,也只合适攻击目标较大的坦克纵队或坦克群,一二门山炮对付全速前进中的坦克,显然是力不从心的。这跟用迫击炮打碉堡的性质差不多,因为破甲弹的杀伤范围是有限的,弹着点稍微远一些对坦克的威胁就很小了。
受限于口径,四一式山炮发射的破甲弹只有6.575公斤,爆炸威力不足,打坦克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效果很是一般,它更适合攻击固定目标、混凝土工事或轻型车辆等,用来主打坦克那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并非所长。
其实可以的击毁坦克的。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山炮打坦克,完全可以那么做。
1944年4月6日,新几内亚的澳大利亚军队用缴获的日军四一式山炮进行打坦克的试验。
一辆废弃的英军玛蒂尔达2型坦克在137,16米的距离上,被日军山炮击中后,澳大利亚人大吃一惊。四一式山炮的使用的二式破甲弹不仅坦克将装甲击穿,还对坦克内部造成了严重的损坏。也就是说,如果日军用四一山炮对盟军的玛蒂尔达和谢尔曼进行攻击,让坦克彻底失去战斗力是可能的 。
在太平洋战争中,日军曾用96式25毫米射击谢尔曼坦克。谢尔曼很快就被打的动弹不得了。美国的谢尔曼,侧面装甲只有38毫米,而据日军估算,如果四一式山炮发射穿甲弹,可以在500米距离上,击穿46毫米装甲,1000米距离,击穿43毫米装甲。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式山炮反坦克。美军的装甲兵更新可能就要加快速度了。
如果军事主官牺牲,是政委接替指挥吗?政委有能力指挥作战吗?
在战场上,因为战争或意外,导致指挥员牺牲,是常有的事情。
指挥员牺牲后如何继续指挥作战,部队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以一个营的部队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通常,一个营的部队,营长为最高指挥员,他牺牲后由营参谋长替代,营参谋长牺牲后由分管作战训练的副营长替代,以此类推。
如果营级指挥员全部牺牲,一般是由下一级第一个单位,也就是一连连长代理指挥,其后是二连连长、三连连长、一连副连长...以此类推。
如果三个连长资历不一样,一般是资历老的排在前。
如果战斗极为惨重,连一级的指挥员也都牺牲了,那么一般是由现场军衔最高的人员临时指挥,或者由他组织现场人员,推选有指挥经验和能力的人员代理指挥。
至于政委,一般情况是分管政治工作,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代理指挥战斗。在连续剧《亮剑》中,本来李云龙以政委管生活为由想自己独揽大权,但是后边的情况证明,很明显政委也不是吃干饭的,有好多场合还多亏了政委出手,不然的话李云龙早就完了。这个例子也说明,在实际战斗中,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人,本事再大,脱离集体,脱离组织,也会出问题。
李云龙
李云龙
孔团长
榴弹炮可以不可以打坦克呢?显然也是有一定杀伤力的,只不过榴弹炮由于是曲射炮不能直瞄,因此它对装甲目标的打击需要依靠炮火覆盖和拦阻射击完成的,如果指望一发榴弹正好砸在坦克上击毁之,那就要靠运气了。
而山炮就是一种轻型榴弹炮,虽然它的主要功能不是反装甲,但是集中使用火力覆盖当然也可以打坦克,但毁伤率确实不高,你不能指望两块弹片就重伤坦克。不过密集的山炮火力也足以让坦克望而却步,鬼知道哪颗榴弹就会偏巧砸在坦克上。
日军的四一式山炮研发于1908年,时为日本明治41年,遂有此称。火炮口径75毫米,身管比为18,重量540公斤,炮弹初速342米每秒,最大射程6000米,是日军驮马师团属炮兵联队、独立山炮大队、联队炮兵中队的主要装备。与九二式步兵炮的“大队炮”所对应被称为“联队炮”,因为它最低装备到步兵联队级,联队属山炮中队一般配备四门。
一般说来,对付坦克集群最好的杀器是大口径榴弹炮,发射榴弹或高爆弹;对付少量或单辆坦克最合适的武器是战防炮,发射穿甲弹。而四一式山炮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尴尬的火炮类型,既没有大口径榴弹炮的毁伤力,也不具备战防炮的直瞄平射功能,确非反装甲利器。
当然了,许多抗日神剧并不细究火炮的型号与功能分类,或者是找不见比较专业的道具,就理所当然用山炮轰击所有目标了。试想一下,一枚曲射而来的山炮炮弹准确击中移动中的坦克,需要多么完美的抛物线,更需要精准到什么样的射击诸元?这让山炮大哥太累了。
四一式山炮炮管较短,因此弹丸初速不高,炮弹的穿甲能力自然很弱。但四一式山炮可以发射榴弹和破甲弹,后者对坦克还是具有一定威胁的,所谓“破甲弹”又称空心装药破甲弹,是以聚能炸药爆炸后形成高温金属射流的方式,达到穿透装甲的目的。
鉴于山炮曲射的特性,即便发射破甲弹也需要炮群密集齐射,也只合适攻击目标较大的坦克纵队或坦克群,一二门山炮对付全速前进中的坦克,显然是力不从心的。这跟用迫击炮打碉堡的性质差不多,因为破甲弹的杀伤范围是有限的,弹着点稍微远一些对坦克的威胁就很小了。
受限于口径,四一式山炮发射的破甲弹只有6.575公斤,爆炸威力不足,打坦克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效果很是一般,它更适合攻击固定目标、混凝土工事或轻型车辆等,用来主打坦克那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并非所长。
其实可以的击毁坦克的。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山炮打坦克,完全可以那么做。
1944年4月6日,新几内亚的澳大利亚军队用缴获的日军四一式山炮进行打坦克的试验。
一辆废弃的英军玛蒂尔达2型坦克在137,16米的距离上,被日军山炮击中后,澳大利亚人大吃一惊。四一式山炮的使用的二式破甲弹不仅坦克将装甲击穿,还对坦克内部造成了严重的损坏。也就是说,如果日军用四一山炮对盟军的玛蒂尔达和谢尔曼进行攻击,让坦克彻底失去战斗力是可能的 。
在太平洋战争中,日军曾用96式25毫米射击谢尔曼坦克。谢尔曼很快就被打的动弹不得了。美国的谢尔曼,侧面装甲只有38毫米,而据日军估算,如果四一式山炮发射穿甲弹,可以在500米距离上,击穿46毫米装甲,1000米距离,击穿43毫米装甲。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式山炮反坦克。美军的装甲兵更新可能就要加快速度了。
如果军事主官牺牲,是政委接替指挥吗?政委有能力指挥作战吗?
在战场上,因为战争或意外,导致指挥员牺牲,是常有的事情。
指挥员牺牲后如何继续指挥作战,部队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以一个营的部队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通常,一个营的部队,营长为最高指挥员,他牺牲后由营参谋长替代,营参谋长牺牲后由分管作战训练的副营长替代,以此类推。
如果营级指挥员全部牺牲,一般是由下一级第一个单位,也就是一连连长代理指挥,其后是二连连长、三连连长、一连副连长...以此类推。
如果三个连长资历不一样,一般是资历老的排在前。
如果战斗极为惨重,连一级的指挥员也都牺牲了,那么一般是由现场军衔最高的人员临时指挥,或者由他组织现场人员,推选有指挥经验和能力的人员代理指挥。
至于政委,一般情况是分管政治工作,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代理指挥战斗。在连续剧《亮剑》中,本来李云龙以政委管生活为由想自己独揽大权,但是后边的情况证明,很明显政委也不是吃干饭的,有好多场合还多亏了政委出手,不然的话李云龙早就完了。这个例子也说明,在实际战斗中,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人,本事再大,脱离集体,脱离组织,也会出问题。
李云龙
李云龙
孔团长
山崎大队,是日本皇室成员,从小被灌输的战争观念,士兵以战死沙场为荣,装备齐全先进和强硬的斗争精神。
榴弹炮可以不可以打坦克呢?显然也是有一定杀伤力的,只不过榴弹炮由于是曲射炮不能直瞄,因此它对装甲目标的打击需要依靠炮火覆盖和拦阻射击完成的,如果指望一发榴弹正好砸在坦克上击毁之,那就要靠运气了。
而山炮就是一种轻型榴弹炮,虽然它的主要功能不是反装甲,但是集中使用火力覆盖当然也可以打坦克,但毁伤率确实不高,你不能指望两块弹片就重伤坦克。不过密集的山炮火力也足以让坦克望而却步,鬼知道哪颗榴弹就会偏巧砸在坦克上。
日军的四一式山炮研发于1908年,时为日本明治41年,遂有此称。火炮口径75毫米,身管比为18,重量540公斤,炮弹初速342米每秒,最大射程6000米,是日军驮马师团属炮兵联队、独立山炮大队、联队炮兵中队的主要装备。与九二式步兵炮的“大队炮”所对应被称为“联队炮”,因为它最低装备到步兵联队级,联队属山炮中队一般配备四门。
一般说来,对付坦克集群最好的杀器是大口径榴弹炮,发射榴弹或高爆弹;对付少量或单辆坦克最合适的武器是战防炮,发射穿甲弹。而四一式山炮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尴尬的火炮类型,既没有大口径榴弹炮的毁伤力,也不具备战防炮的直瞄平射功能,确非反装甲利器。
当然了,许多抗日神剧并不细究火炮的型号与功能分类,或者是找不见比较专业的道具,就理所当然用山炮轰击所有目标了。试想一下,一枚曲射而来的山炮炮弹准确击中移动中的坦克,需要多么完美的抛物线,更需要精准到什么样的射击诸元?这让山炮大哥太累了。
四一式山炮炮管较短,因此弹丸初速不高,炮弹的穿甲能力自然很弱。但四一式山炮可以发射榴弹和破甲弹,后者对坦克还是具有一定威胁的,所谓“破甲弹”又称空心装药破甲弹,是以聚能炸药爆炸后形成高温金属射流的方式,达到穿透装甲的目的。
鉴于山炮曲射的特性,即便发射破甲弹也需要炮群密集齐射,也只合适攻击目标较大的坦克纵队或坦克群,一二门山炮对付全速前进中的坦克,显然是力不从心的。这跟用迫击炮打碉堡的性质差不多,因为破甲弹的杀伤范围是有限的,弹着点稍微远一些对坦克的威胁就很小了。
受限于口径,四一式山炮发射的破甲弹只有6.575公斤,爆炸威力不足,打坦克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效果很是一般,它更适合攻击固定目标、混凝土工事或轻型车辆等,用来主打坦克那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并非所长。
其实可以的击毁坦克的。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山炮打坦克,完全可以那么做。
1944年4月6日,新几内亚的澳大利亚军队用缴获的日军四一式山炮进行打坦克的试验。
一辆废弃的英军玛蒂尔达2型坦克在137,16米的距离上,被日军山炮击中后,澳大利亚人大吃一惊。四一式山炮的使用的二式破甲弹不仅坦克将装甲击穿,还对坦克内部造成了严重的损坏。也就是说,如果日军用四一山炮对盟军的玛蒂尔达和谢尔曼进行攻击,让坦克彻底失去战斗力是可能的 。
在太平洋战争中,日军曾用96式25毫米射击谢尔曼坦克。谢尔曼很快就被打的动弹不得了。美国的谢尔曼,侧面装甲只有38毫米,而据日军估算,如果四一式山炮发射穿甲弹,可以在500米距离上,击穿46毫米装甲,1000米距离,击穿43毫米装甲。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式山炮反坦克。美军的装甲兵更新可能就要加快速度了。
如果军事主官牺牲,是政委接替指挥吗?政委有能力指挥作战吗?
在战场上,因为战争或意外,导致指挥员牺牲,是常有的事情。
指挥员牺牲后如何继续指挥作战,部队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以一个营的部队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通常,一个营的部队,营长为最高指挥员,他牺牲后由营参谋长替代,营参谋长牺牲后由分管作战训练的副营长替代,以此类推。
如果营级指挥员全部牺牲,一般是由下一级第一个单位,也就是一连连长代理指挥,其后是二连连长、三连连长、一连副连长...以此类推。
如果三个连长资历不一样,一般是资历老的排在前。
如果战斗极为惨重,连一级的指挥员也都牺牲了,那么一般是由现场军衔最高的人员临时指挥,或者由他组织现场人员,推选有指挥经验和能力的人员代理指挥。
至于政委,一般情况是分管政治工作,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代理指挥战斗。在连续剧《亮剑》中,本来李云龙以政委管生活为由想自己独揽大权,但是后边的情况证明,很明显政委也不是吃干饭的,有好多场合还多亏了政委出手,不然的话李云龙早就完了。这个例子也说明,在实际战斗中,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人,本事再大,脱离集体,脱离组织,也会出问题。
李云龙
李云龙
孔团长
山崎大队,是日本皇室成员,从小被灌输的战争观念,士兵以战死沙场为荣,装备齐全先进和强硬的斗争精神。
最先想到的是那些冤死的,军人战死沙场,革命党共产党就义于刑场,求仁得仁,而那些死于内部斗争的,段德昌等等很多人,张志新遇罗克等等很多人,烈士又如何?可悲可叹!
榴弹炮可以不可以打坦克呢?显然也是有一定杀伤力的,只不过榴弹炮由于是曲射炮不能直瞄,因此它对装甲目标的打击需要依靠炮火覆盖和拦阻射击完成的,如果指望一发榴弹正好砸在坦克上击毁之,那就要靠运气了。
而山炮就是一种轻型榴弹炮,虽然它的主要功能不是反装甲,但是集中使用火力覆盖当然也可以打坦克,但毁伤率确实不高,你不能指望两块弹片就重伤坦克。不过密集的山炮火力也足以让坦克望而却步,鬼知道哪颗榴弹就会偏巧砸在坦克上。
日军的四一式山炮研发于1908年,时为日本明治41年,遂有此称。火炮口径75毫米,身管比为18,重量540公斤,炮弹初速342米每秒,最大射程6000米,是日军驮马师团属炮兵联队、独立山炮大队、联队炮兵中队的主要装备。与九二式步兵炮的“大队炮”所对应被称为“联队炮”,因为它最低装备到步兵联队级,联队属山炮中队一般配备四门。
一般说来,对付坦克集群最好的杀器是大口径榴弹炮,发射榴弹或高爆弹;对付少量或单辆坦克最合适的武器是战防炮,发射穿甲弹。而四一式山炮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尴尬的火炮类型,既没有大口径榴弹炮的毁伤力,也不具备战防炮的直瞄平射功能,确非反装甲利器。
当然了,许多抗日神剧并不细究火炮的型号与功能分类,或者是找不见比较专业的道具,就理所当然用山炮轰击所有目标了。试想一下,一枚曲射而来的山炮炮弹准确击中移动中的坦克,需要多么完美的抛物线,更需要精准到什么样的射击诸元?这让山炮大哥太累了。
四一式山炮炮管较短,因此弹丸初速不高,炮弹的穿甲能力自然很弱。但四一式山炮可以发射榴弹和破甲弹,后者对坦克还是具有一定威胁的,所谓“破甲弹”又称空心装药破甲弹,是以聚能炸药爆炸后形成高温金属射流的方式,达到穿透装甲的目的。
鉴于山炮曲射的特性,即便发射破甲弹也需要炮群密集齐射,也只合适攻击目标较大的坦克纵队或坦克群,一二门山炮对付全速前进中的坦克,显然是力不从心的。这跟用迫击炮打碉堡的性质差不多,因为破甲弹的杀伤范围是有限的,弹着点稍微远一些对坦克的威胁就很小了。
受限于口径,四一式山炮发射的破甲弹只有6.575公斤,爆炸威力不足,打坦克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效果很是一般,它更适合攻击固定目标、混凝土工事或轻型车辆等,用来主打坦克那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并非所长。
其实可以的击毁坦克的。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山炮打坦克,完全可以那么做。
1944年4月6日,新几内亚的澳大利亚军队用缴获的日军四一式山炮进行打坦克的试验。
一辆废弃的英军玛蒂尔达2型坦克在137,16米的距离上,被日军山炮击中后,澳大利亚人大吃一惊。四一式山炮的使用的二式破甲弹不仅坦克将装甲击穿,还对坦克内部造成了严重的损坏。也就是说,如果日军用四一山炮对盟军的玛蒂尔达和谢尔曼进行攻击,让坦克彻底失去战斗力是可能的 。
在太平洋战争中,日军曾用96式25毫米射击谢尔曼坦克。谢尔曼很快就被打的动弹不得了。美国的谢尔曼,侧面装甲只有38毫米,而据日军估算,如果四一式山炮发射穿甲弹,可以在500米距离上,击穿46毫米装甲,1000米距离,击穿43毫米装甲。如果日军真的用四一式山炮反坦克。美军的装甲兵更新可能就要加快速度了。
如果军事主官牺牲,是政委接替指挥吗?政委有能力指挥作战吗?
在战场上,因为战争或意外,导致指挥员牺牲,是常有的事情。
指挥员牺牲后如何继续指挥作战,部队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已经有一套完整的制度。
以一个营的部队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通常,一个营的部队,营长为最高指挥员,他牺牲后由营参谋长替代,营参谋长牺牲后由分管作战训练的副营长替代,以此类推。
如果营级指挥员全部牺牲,一般是由下一级第一个单位,也就是一连连长代理指挥,其后是二连连长、三连连长、一连副连长...以此类推。
如果三个连长资历不一样,一般是资历老的排在前。
如果战斗极为惨重,连一级的指挥员也都牺牲了,那么一般是由现场军衔最高的人员临时指挥,或者由他组织现场人员,推选有指挥经验和能力的人员代理指挥。
至于政委,一般情况是分管政治工作,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代理指挥战斗。在连续剧《亮剑》中,本来李云龙以政委管生活为由想自己独揽大权,但是后边的情况证明,很明显政委也不是吃干饭的,有好多场合还多亏了政委出手,不然的话李云龙早就完了。这个例子也说明,在实际战斗中,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人,本事再大,脱离集体,脱离组织,也会出问题。
李云龙
李云龙
孔团长
山崎大队,是日本皇室成员,从小被灌输的战争观念,士兵以战死沙场为荣,装备齐全先进和强硬的斗争精神。
最先想到的是那些冤死的,军人战死沙场,革命党共产党就义于刑场,求仁得仁,而那些死于内部斗争的,段德昌等等很多人,张志新遇罗克等等很多人,烈士又如何?可悲可叹!
历史上有很多先例告诉我们:在严刑拷打之后,就算是招了供,那也是未必能活命的。
大家都应该知道,尤其是战争时期,用各种酷刑来使人招供这种事情是常见的,挑脚筋、老虎凳、辣椒水……想想都觉得血淋淋的。而往往经过了这些酷刑之后,其实不管到底有没有招供,那都是没有好下场的。
就拿革命小烈士张晶麟来说,19岁的她被日军抓到之后,他们用竹签扎她手指,双手血肉模糊,直到昏死过去。把烧红的烙铁按在了她的臀部,用各种办法把她折磨了三天三夜,几乎不得休息。三天这样的酷刑之后,这个女孩还是只有一个回答:不知道!最后,敌人就将她押到了山坡上处死了。但是,就算最后她选择了招供,身上的重伤还是会将她推向死亡。
即使被严刑拷打之后活下来,,也只是极少数人,那种欲死又不能死的痛苦是我们常人无法想象的。而且,根据不完全统计,在战争中只要是被抓走做俘虏,那么活命的机会就基本很小了,更别说要经历这么痛苦的酷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