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奸”吧,也不能叫做“汉奸”而得叫做“日奸”、“大和奸”或者干脆叫“倭奸”。
“汉”,特指中国的,并非是全世界的。
所谓的“汉奸”其实要是特指中国的“叛国者”,在美国那叫“叛国罪”的罪犯。到日本就还真的不好说了!!!
这件事得从日本法的几个部分展开来讲。
首先,在日本是没有“叛国罪”的。
唯一能贴上边的大约就两种:
第一个是明治40年颁布的日本刑法第81条“外国と通謀して日本国に対し武力を行使させた者は、 死刑に処する” 翻译过来就是 “与外国通谋迫使日本受到战争伤害,死刑。”
但这个事情吧,搁在二战是日本在先开战,战争伤害在后,所以呢,嘿嘿
类似于武田医生(原型 佐藤猛夫)这样的所谓背叛日本的人其实都没事,日本刑法第81条基本上从明治41年正式开始实施以来到现在都没有人因为这条法律受到死刑的判处。
即便是东京毒气事件的奥姆真理教教主,虽然有勾结日本之外恐怖组织策划东京毒气事件,但是也也因勾结的是恐怖组织而不是日本刑法所规定的外国(政府)而免除了81条的罪责。
所以呢,日本从法律层面就出不了“叛国罪”,这是他们法律的缺失点,要给一个日本人依据日本的法律判处叛国罪在技术层面上实际上是有难度的。
其次日本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叛国罪?还真有!!!在日本叫做“大逆罪”。
还是明治宪法里面的内容,第116条 大逆罪。特指图谋危害天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子、皇太孙的人将会被处以死刑。也就是当时明治天皇为了保护自己、自己的妈妈、奶奶、儿子和孙子所立下的一个罪名。当然了,给他媳妇或者他女儿给图谋了——那是谋杀罪。
“大逆罪”基本上都是刺杀日本天皇的,这里是有几次,例如幸德事件、虎门事件、樱田门事件等等。但是这还真就不是里通外国的事情了,而是人家日本人自己的家务事。
另外得说的是“大日本帝国”是发动二战的罪魁祸首之一,脱离了日本为其反对势力服务那不是“奸”,那个行为叫做“投诚”!
其实,二战前期,一直到二战结束,日本还是有反战人士的。比较著名的51事件后
日本总理大臣(首相)犬养(没打错,人家就叫“犬养”)被杀后这些反战人士就转入地下了,其实都在默默的为盟军做事情。
例如:户栗郁子
这个东京玫瑰的故事反转太多,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查查看。
当然了这些所谓的“日奸”,并不是我们要鄙视的一个群体,而是——抗日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有就是——很多杜撰日本第100师团的稔田带着美军轰炸机炸自己师部的故事,就有点离谱了,100师团二战期间一直在咱们这里转悠,根本没去过菲律宾啊……
谢谢邀请,要说二战中日本对美作战中一个汉奸都没有,我是不太相信的,或者说是有,而你我并不得知,只是你我所知当中没有而已,觉得应该是没有在生活中被普及到这个知识点。假如说汉奸少,我是认可的,毕竟日本在明治维新后,日本的教育很强悍的,他们民族自豪感在现今的生活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就算是二战失败,他们的民族认同感跟自豪感都没有被击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