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先用后交,用后再交,都有问题:方便群众应先用后交,为了更好的用电,先交后用。按常理应先买电(先交后用)比较合理,可是有些用电户不及时交费,还有人三五年都不交电费,什幺情况都可能发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说一些真实发生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村,有别人,还有我本人:供电工作员虎子在我们村当电工,至离任我村电工至,村里共欠电费十八万元,也不知后来怎么办了,有的说自己掏了钱,有的说免了,不管怎样解决,后来调别处工作,竞然升为供电所长。在这期间就发生了一次不该发生的事情,一个光棍欠了一千一百多元电费,电工打了光棍几耳光,我知道后找电工说理,交电费天经地议,但打人是违法的,在我调解下,免去了一千一百多元电费,才算息事宁人。(我在村里肯处理一些不平事)。再有关与自己的一次用电事情:当时村里換智能电表,到我时换的这块表写的是我自家兄弟的名字,提岀来说,这不是我的名字,以后出问题我不交电费。当时村电工,乡电工村领导都在场,都说不要你交。结果怕啥来啥,半年后,我两个老人一月用电费六百八十多元,问村电工说怎那样多,说你整天开搅判机也用不了那样多。下月我交电费,电工说交十元,我非常惊呀,才十元,小票打岀后一看,更觉奇怪,你猜不到还余五元二角。我认为电表有问题,要求换表,供电要我掏钱,我说供电所掏钱,再加上前边供电说出问题供电不用交钱,一直拖了三年多,欠电费一千余元也没交,也没停电,最后县供电局副局长采访供电情况,局长要求换新表,供电所掏钱,只让我付最后一月电费,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不该说是这次电表一部分货正价实,一部分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敢见真)。这就是对先交费用电和后交费用电的利与害,不到之处,批评指导。
先用电后交电费与先交电费后用电,我认为先用电后交费更合理,它符合我国的国情,也合情合理更合法。
自从换了智能电表后,我们也不知每年每月每天用了多少电?供电部门不透明,先交电费后用电是供电部门的一个霸王条款,与我国的《电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对抗,电是商品,、消费者不满意,消费者预存银行的钱,供电部门一年的利息钱都不少。这样一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