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而且没有休息日,肯定违反《劳动法》
依据《劳动法》三十六条,企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而且每周工作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三十八条,企业员工每周必须有一天为休息日。
从上两条,不难看出,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而且没有休息日,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为什么各地保安,都实行这样的工作制,员工都能接受这份工作呢?我作为曾经开办创建物业公司,从事过这方面管理的。我知道其中的奥妙。
保安这份工作,一般都受聘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而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一般在参与承接服务项目时,在投标书里,都是把岗位人数,小时薪酬,服装器械,税费(率)累计结算,得出一个投标报价。因此,在日常工作分配管理方面,保安一般是定人定岗,全天侯二十四小时提供服务,包括巡岗,监控。
顺理成章,假如一个岗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需要三人,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只需要二人。显而易见,人少好管理。另外招聘难度也降低了,对公司有利。那么薪资怎么结算呢?打擦边球,八小时以外的算加班工资,这样就把工资表做得合理合法,好似没有漏洞,不犯法。
这样的结算保安工资,绝大多数应聘担任保安工作的人,只知道我一个月满勤,工资多少?并不知道公司财务,替他们向税务申报的工资表,格式内容,区别在哪里?那就会出现一种普遍现象,保安十二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而打工的人只要工资准时发,钱不少给,也就不会产生矛盾,纠纷,不会去投诉。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保安与公司的工时制,以及薪资待遇。就是这样一种默契关系。双方都能接受,必有它的合理性。但是不合法!
这种事情太多了,管也管不过来,随便啊,你情我愿,谁也没有请你来呀,都有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而且没有休息日,肯定违反《劳动法》
依据《劳动法》三十六条,企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而且每周工作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三十八条,企业员工每周必须有一天为休息日。
从上两条,不难看出,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而且没有休息日,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为什么各地保安,都实行这样的工作制,员工都能接受这份工作呢?我作为曾经开办创建物业公司,从事过这方面管理的。我知道其中的奥妙。
保安这份工作,一般都受聘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而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一般在参与承接服务项目时,在投标书里,都是把岗位人数,小时薪酬,服装器械,税费(率)累计结算,得出一个投标报价。因此,在日常工作分配管理方面,保安一般是定人定岗,全天侯二十四小时提供服务,包括巡岗,监控。
顺理成章,假如一个岗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需要三人,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只需要二人。显而易见,人少好管理。另外招聘难度也降低了,对公司有利。那么薪资怎么结算呢?打擦边球,八小时以外的算加班工资,这样就把工资表做得合理合法,好似没有漏洞,不犯法。
这样的结算保安工资,绝大多数应聘担任保安工作的人,只知道我一个月满勤,工资多少?并不知道公司财务,替他们向税务申报的工资表,格式内容,区别在哪里?那就会出现一种普遍现象,保安十二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而打工的人只要工资准时发,钱不少给,也就不会产生矛盾,纠纷,不会去投诉。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保安与公司的工时制,以及薪资待遇。就是这样一种默契关系。双方都能接受,必有它的合理性。但是不合法!
这种事情太多了,管也管不过来,随便啊,你情我愿,谁也没有请你来呀,都有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而且没有休息日,肯定违反《劳动法》
依据《劳动法》三十六条,企业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而且每周工作累计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三十八条,企业员工每周必须有一天为休息日。
从上两条,不难看出,保安实行12小时工作制,而且没有休息日,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为什么各地保安,都实行这样的工作制,员工都能接受这份工作呢?我作为曾经开办创建物业公司,从事过这方面管理的。我知道其中的奥妙。
保安这份工作,一般都受聘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而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一般在参与承接服务项目时,在投标书里,都是把岗位人数,小时薪酬,服装器械,税费(率)累计结算,得出一个投标报价。因此,在日常工作分配管理方面,保安一般是定人定岗,全天侯二十四小时提供服务,包括巡岗,监控。
顺理成章,假如一个岗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需要三人,实行十二小时工作制,只需要二人。显而易见,人少好管理。另外招聘难度也降低了,对公司有利。那么薪资怎么结算呢?打擦边球,八小时以外的算加班工资,这样就把工资表做得合理合法,好似没有漏洞,不犯法。
这样的结算保安工资,绝大多数应聘担任保安工作的人,只知道我一个月满勤,工资多少?并不知道公司财务,替他们向税务申报的工资表,格式内容,区别在哪里?那就会出现一种普遍现象,保安十二小时工作制,没有休息日。而打工的人只要工资准时发,钱不少给,也就不会产生矛盾,纠纷,不会去投诉。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保安与公司的工时制,以及薪资待遇。就是这样一种默契关系。双方都能接受,必有它的合理性。但是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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