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森林法则就是典型的幼稚园思维。
法则一定是有先例,比如黑暗森林法则,森林里,每个人都带着枪,谁先发现别人,谁就先开枪,为什么?逻辑是什么?排除掉变态杀人狂,其中一定存在先有逻辑,比如某个人,在没有得到任何信息的情况下,看到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就此认定,下次要先动手,不然死的就是我。同时又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个问题,从而形成黑暗法则。
这是基本逻辑,否则你没办法解释,这个黑暗法则怎么来的,这个潜规矩怎么形成的。
有人可能要说,某个外星文明种族,可能天性就嗜好杀戮,以毁灭为乐趣。
这种思维太弱智了,用屁股想就知道,但凡文明,必然存在种族,有种族必然有个体,个体嗜好杀戮,那就没办法谈合作,谈团结互助,那个体是无法完成从蛮荒文明向星际文明的跨越的,记住,这是重点,因为但凡发展出星际文明的种族,必然不可能会有大量内耗,有大量内耗,就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发展出星际文明。内战也一样,战争可以是文明适当的催化剂,但战争成了主流,最终结局一定是毁灭,这点在座的,谁赞成谁反对?
以种群为基础的文明,共存,是主旋律,交流,是主旋律,团结一致,为了生存,更是主旋律中的主旋律。
由此,上述爱好杀戮的种族,不成立。
看看人类社会就知道了,很多人喜欢举例印第安种族灭绝,恰恰相反,老美刚登录美洲大陆,也是先交流,之后觊觎土地资源,然后才大开杀戒。上来闷头就放枪的二逼,不是变态杀人狂是什么。
很多人还喜欢拿蚂蚁举例,用开水浇蚂蚁,是熊孩子干的事,哪个成年人这么无聊,回到最初逻辑,熊孩子能发展星级文明?
我认为最不合理的地方是,发现后不侦查不预判,直接打击就非常不合逻辑。他创造了一个概念“科技爆炸”,是黑暗森林理论的基础之一。就是说一个文明可能你发现他的时候是只虫,等你想过去干他的时候,他变龙了。然后这个理论最主要的论据就是人类近百年的科技发展速度确实比之前快得多。但实际上,只是弱鸡的人类自己看自己感觉,哇,我变得好强。其实主要武器基本还是停留在动能撞击和热能熔烧上,而且是极低的能量水平。所以发现哪有可疑,如果有兴趣,大可以过去看看到底咋回事再决定下一步。不然的话,发现即打击,你怎么知道你打击的目标没有反制手段?甚至瞬间反杀你?
这么明显的道理,之前在别的文章下面说出来,被一群二子喷,说我没明白黑暗森林咋回事[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