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三种权归谁所有:宅基地的三权分置
所有权——集体所有,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管理和分配。
资格权——村民个人,村集体成员拥有资格权,有了这个资格你才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并建房(在过去这个权利和使用权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你不是这个村的人就没有资格,不能申请,不能获得。
使用权——放开,可以转让、出租、入股、经营等,不仅是拥有这个宅基地的人可以使用,其人也可以通过合法交易使用这处宅基地,目的是为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
举个例子:小王是东村人,居住的地方交通不便,小张是西村人,常年不在家。后来小王买了小张家的房子,三权分置后他的不动产权本上应该是这样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西村村委会,使用权人是小王,资格权还是小张。但小张却可以拿着这个本本,去抵押贷款,因为他有使用权。
弄明白了这三个权利是谁的,再来说说补偿,宅基地补偿也分三种:
土地补偿,也就是宅基地补偿:这个补偿一般归集体所有,然后由集体进行分配,因为所有权是集体的,拆迁后,集体是通过货币的形式给村民进行发放,还是重新给村民划分新的宅基地,都是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和本人同意的。
房屋补偿及附属物补偿:谁的房子补偿就是谁的,集体不会在这上面扣钱。但这里要注意的是,很多人往往以为买了村里人的房子,宅基地就是自己的了,这是个误区,很容易造成日后的经济纠纷,必须在买房后进行确权,变更手续,让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都在自己手上,这才能保证在拆迁后不引发经济纠纷。
其他过度安置之类的补偿:一般给现金,有时间性,也归个人所有。
首先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的宅基地,适用于本村集体内部成员居住生活所需的建筑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村集体,单个村民只拥有使用权。
在合法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已归该村民户口所有。如果是拆迁补偿的话,一方面是补偿土地的使用权,另外一方面是补偿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益。按照法律规定,补偿由该宅基地使用权的户口来享受。每个地方对于补偿的标准有所不一样,请参照当地的普遍标准。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补偿款,可以通过向上级部门申诉,或者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说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应该按照相应的规定给该宅基地使用权的户口人。这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点看法,如果你有什么不同的建议和理解,欢迎在下面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理解,如果你喜欢我答案的话欢迎点赞评论,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