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夏天的一个晚上,我们这儿有个开饭店的老板娘就遭遇了这样的事。
那天晚上大概十一点多的时候,她打烊后准备回家,脚下的这条路她已经走了好几年,一直平安无事。
偏偏当天晚上就出事了。
她路过一座废弃楼房时突然从暗中窜出来了两个蒙面歹徒,他们把她持刀控制到二楼后,搜去了包里的现金和手机,连身上的首饰都给摘了个精光。
两个歹徒图财得手后准备逃窜,可是其中一个歹徒又起歹意想劫色。老板娘苦苦哀求歹徒放过自己,无奈两个歹徒是铁石心肠之人,最后她被玷污了。
报案后,案子一直没破,事情却传遍了大街小巷,这个女的觉得羞于见人,想自杀却被丈夫发现了,丈夫想方设法的安慰她,说这个事情一点都不能怪她,她是被刀架脖子上强迫的,而不是自愿的,别说是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就是一个赤手空拳的大男人,面对两个穷凶极恶的持刀歹徒时也会胆怯三分。
这件事传出去后,多数人对她表示同情和理解,也有个别人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女人的贞操比性命还重要,作为女人,应当豁出性命来保护贞操才对,不该以丢失贞操的代价换来苟且偷生。
我觉得这些个别人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是事情没遇到自己头上才说的大话。
封建时代早就过去了,可怎么还有这样冥顽不化的人呢?
女性在遭遇不法侵害时,应当保全性命还是保全贞操,这个问题我以前在一个家长群里讨论过,其中有个女性家长的做法我认为值得赞成。
她说,她给自己上高中的女儿的书包里放了一只TT,藏在书包里一个隐秘的地方,她嘱咐女儿,一旦遭遇到歹徒的不法侵害且性命攸关的时候,先保全性命要紧,劝坏人戴上T,杜绝后期的伤害。
也有家长质疑,说这样做有可能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她的这句话遭到了大多数家长的反对,大家都认为在紧急情况下保全性命才是至关重要的。
有些人往往习惯于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说什么应该大声呼喊、以死相博等等。
歹徒在犯罪时往往会有备而来,多半是持凶器作案的,女性本身在体力上不及男性,又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你让她以死相博,岂不是要她白白送了性命?
遭受不法侵害是每个女性都不愿意遇上的,是她们意志以外的事,说白了就是由不得自己,这和你情我愿的出轨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作为丈夫来说,应当给予安抚,帮她尽快从阴影当中走出来才对,如果只考虑自己的感受,给已经受到伤害的妻子再来个伤口上撒盐,这种做法和伤害她的歹徒有什么区别呢?
我认为是这样的,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但愿天下女人都能像谭记儿一样文武双全。不但自身平安无事,同时保全了白世中的命,并且活捉了杨衙内。万古流芳美名世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