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教育制度,规定了学校校长和校务会有权力依法强制开除学生。这是中国教育制度设计赋予的学校管理权。设想如果一个学校校长和校务会都没有权力开除学生,那么这样的学校,还能管理得好吗?
关键是哪些学生能开除,对于这个,也不是凭空的,是有依据和参照的。努力学习,遵守纪律,积极为学校管理和建设争光添彩的学生,学校喜欢还来不及呢。而对于捣乱、打架斗殴、故意违纪、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学生,学校不开除,会带坏整个校风的。
关于说到学生公平教育的权利,是说你作为一名学生,首先要遵守学校的规定,不能妨碍别的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如果你为了主张你的权利,却让别的学生不能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这肯定是不行的。如果你都不珍惜、不在乎自己受教育的机会,那你受教育的权利还有什么意义 呢?法律保护你合法权利,不能纵容你伤害别人和损害别人的正常权利。
如果一名学生不好学习还危害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甚至违法犯罪,又不愿退学,如果这种状态维持下去,造成的后果是,不仅自己不好好学,还得带坏一批学生,让学校声誉受损,让学生正当受教育权利打折扣。为了大家的学生,当然要把不学习还捣乱的学生清理出校园啦。
学校作为一个单位一个办学机构,肯定是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的,严格按管理制度办事,依法治校,这个没毛病。如果强行把开除学生和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对立起来,那对于学生受教育权利的理解就有偏差。当你主动不愿享受权利,放弃权利时,那谁又能帮得了你呢?以个人权利,挑战公共利益,这种想法,与巨婴的做法有何不同呢?!
法院判决算不算强制剥夺他人自由的权力。应取消校长校务会。
考不好没有必要剥夺孩子玩的权利,玩是孩子的天性,很多闪光的念头都是在玩中萌芽。现在的孩子在一个充满诱惑的环境里成长,自控力差,这就需要家长多陪伴,多引导。言传身教,无论学什么做什么,如果家长可以陪伴引导,适当给孩子一些玩的时间,而不是完全的剥夺,让他在学中玩,在玩中学,这样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