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史的角度谈几句个人看法吧:
秦、汉“国祚有如此大的不同”,当然是由各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其中制度层面来看,汉制其实是对秦制的一种先“反动”、后“回归”的过程。
我们知道秦代实行的是郡县制,然而任何制度的推行通常都会有一个几经反复的磨合期(甚至可能相当漫长)【1】。秦代确立郡县制之后,社会主流所认同的却依然还是分封制。这从秦末群雄的选择中,可以明显地看得出来。汉朝建立后的大行分封,也是因应了这种“社会共识”。
注1:即便直到距离秦始皇800多年后的唐太宗时,太宗皇帝依然几次三番想要在唐朝国内恢复一定程度的分封制。
由是,西汉初期,并不如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是一个“大一统国家”,而更像是一个“国家联合体”。天下大半受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所控制,汉廷所能直辖的郡县相对有限。诸侯国内政独立,自置官吏、自行纪年、自铸货币,有些甚至可以自定法律。中央的汉廷与各地诸侯国之间,诸侯国同诸侯国之间,疆界俨然,并不能自由通行。
这种严重不利于国家稳定与统一的制度,自然亟需改变。经历了“七国之乱”后的西汉国内形势,终于在景帝(第6代)、武帝(第7代)的各种努力下,为之一变。直到成帝(第12代)时,最终确立了“郡”、“(王)国”一方面继续维持不同的存在,一方面其内核又近似的“郡国双轨制”。
可以说——正是这样的,以及其它各色各样的制度更替(反动与回归)、修正、发展【2】,才使得汉朝没有像秦朝一样几世而亡。
注2:又譬如察举制的确立与推行。
历史的发展具有很明显的周期性;秦汉,隋唐,民国和当代,都是前朝短暂的二三十年,但承接大统的后续朝代都是荣耀几千年的中华盛世!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旧有的体制、制度走向没落,财富差距过于扩大,社会矛盾不可调和,势必就要产生大的变革。但大的变革,尽管整体趋势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利于社会向前发展,但等于社会财富、生产资料又一次重新分配;当触动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或者新的制度推行过于激进的过程,肯定会产生不小的矛盾和问题;利弊共存,就如同商鞅变法一样,尽管孝公过世不久,商鞅就遭受车裂的下场;但惠文王那是为了平息变法当中产生的一些怨气和矛盾;坚持新法百年,最终奠定秦国一统华夏的实力和基础。大而言之,汉承秦制,唐随隋朝,就是一个道理!就说当代,也尊崇创立民国的孙中山为国父!
从制度史的角度谈几句个人看法吧:
秦、汉“国祚有如此大的不同”,当然是由各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其中制度层面来看,汉制其实是对秦制的一种先“反动”、后“回归”的过程。
我们知道秦代实行的是郡县制,然而任何制度的推行通常都会有一个几经反复的磨合期(甚至可能相当漫长)【1】。秦代确立郡县制之后,社会主流所认同的却依然还是分封制。这从秦末群雄的选择中,可以明显地看得出来。汉朝建立后的大行分封,也是因应了这种“社会共识”。
注1:即便直到距离秦始皇800多年后的唐太宗时,太宗皇帝依然几次三番想要在唐朝国内恢复一定程度的分封制。
由是,西汉初期,并不如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是一个“大一统国家”,而更像是一个“国家联合体”。天下大半受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所控制,汉廷所能直辖的郡县相对有限。诸侯国内政独立,自置官吏、自行纪年、自铸货币,有些甚至可以自定法律。中央的汉廷与各地诸侯国之间,诸侯国同诸侯国之间,疆界俨然,并不能自由通行。
这种严重不利于国家稳定与统一的制度,自然亟需改变。经历了“七国之乱”后的西汉国内形势,终于在景帝(第6代)、武帝(第7代)的各种努力下,为之一变。直到成帝(第12代)时,最终确立了“郡”、“(王)国”一方面继续维持不同的存在,一方面其内核又近似的“郡国双轨制”。
可以说——正是这样的,以及其它各色各样的制度更替(反动与回归)、修正、发展【2】,才使得汉朝没有像秦朝一样几世而亡。
注2:又譬如察举制的确立与推行。
历史的发展具有很明显的周期性;秦汉,隋唐,民国和当代,都是前朝短暂的二三十年,但承接大统的后续朝代都是荣耀几千年的中华盛世!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旧有的体制、制度走向没落,财富差距过于扩大,社会矛盾不可调和,势必就要产生大的变革。但大的变革,尽管整体趋势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利于社会向前发展,但等于社会财富、生产资料又一次重新分配;当触动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或者新的制度推行过于激进的过程,肯定会产生不小的矛盾和问题;利弊共存,就如同商鞅变法一样,尽管孝公过世不久,商鞅就遭受车裂的下场;但惠文王那是为了平息变法当中产生的一些怨气和矛盾;坚持新法百年,最终奠定秦国一统华夏的实力和基础。大而言之,汉承秦制,唐随隋朝,就是一个道理!就说当代,也尊崇创立民国的孙中山为国父!
从制度史的角度谈几句个人看法吧:
秦、汉“国祚有如此大的不同”,当然是由各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其中制度层面来看,汉制其实是对秦制的一种先“反动”、后“回归”的过程。
我们知道秦代实行的是郡县制,然而任何制度的推行通常都会有一个几经反复的磨合期(甚至可能相当漫长)【1】。秦代确立郡县制之后,社会主流所认同的却依然还是分封制。这从秦末群雄的选择中,可以明显地看得出来。汉朝建立后的大行分封,也是因应了这种“社会共识”。
注1:即便直到距离秦始皇800多年后的唐太宗时,太宗皇帝依然几次三番想要在唐朝国内恢复一定程度的分封制。
由是,西汉初期,并不如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是一个“大一统国家”,而更像是一个“国家联合体”。天下大半受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所控制,汉廷所能直辖的郡县相对有限。诸侯国内政独立,自置官吏、自行纪年、自铸货币,有些甚至可以自定法律。中央的汉廷与各地诸侯国之间,诸侯国同诸侯国之间,疆界俨然,并不能自由通行。
这种严重不利于国家稳定与统一的制度,自然亟需改变。经历了“七国之乱”后的西汉国内形势,终于在景帝(第6代)、武帝(第7代)的各种努力下,为之一变。直到成帝(第12代)时,最终确立了“郡”、“(王)国”一方面继续维持不同的存在,一方面其内核又近似的“郡国双轨制”。
可以说——正是这样的,以及其它各色各样的制度更替(反动与回归)、修正、发展【2】,才使得汉朝没有像秦朝一样几世而亡。
注2:又譬如察举制的确立与推行。
不仅老师,现实中的法律不也是这样吗?哪怕你是被多人围殴,你反抗打伤人你照样要赔偿并获刑。之前的新闻又不是没有报道过。只能说现在的法律规则都是约束老实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