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原阳警方发布了新的悬赏通告,和原通告相比,赏金由5万元提升到20万元,增加了孙某飞爱好特点、详细体貌特征,并强调找到尸体也有同等赏金。
案发10天了,疑凶仍然没被抓获,被他挟持走的小女孩仍下落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当地警方的压力可想而知。
一、疑犯留下的车辆位置非常蹊跷。
15日凌晨作案后,疑犯下落不明。警方在离案发地不远处的黄河堤坝旁找到了他遗弃的车辆。这是目前为止媒体能掌握到的疑凶唯一信息。
由于疑犯家庭离被害者家庭只有几百米远,作案时不需交通工具,那么堤坝下的车辆是他事先留在这里的,还是他作案后驾车逃跑时留下的?搞清楚这一点对判断他的下落非常重要。
如果是事先留在这里的,说明车子是他扰乱警方侦察视线的“障眼法”。从媒体报道情况看,他作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作了详细准备,不能不考虑潜逃方案。
如果是这样的话,估计孙某飞仍然在原阳当地某个早有准备的地方隐藏着,警方应特别重视搜查当地一些废旧民居、干涸的机井、地窖等处。
如果是他作案后逃跑时留下的,警方确实一时较难做出判断。疑犯在这里弃车步行潜逃,警犬肯定可以追踪到他的逃跑方向。
但从目前情况看,警方当时没能继续追踪下去,所以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疑犯跳入黄河自尽或者游向对岸。二是驾乘事先准备好了的其它交通工具继续潜逃。
二、孙某飞跳入黄河自尽的可能性最大。
1、制造惊天血案,自知难逃法网。
从犯罪心理学上来看,这种罪犯在作案前常常抱定必死之心,这种同归于尽的心态使他们在作案时特别残忍,不计后果。
孙某飞肯定知道这种命案警方会不遗余力侦破,在这个出门就得刷脸的时代,他也没法逃出当地,选择一了百了的可能性非常大。
2、在当地藏匿的可能性非常小。
原阳属平原地带,秋收过后,除了有些树林外,几乎是一马平川。如果他就地藏匿,警方只需调动人马大规模拉网式排查,找到他只是时间问题。这一点孙某飞不可能不知道。
有些网友认为他可能游向黄河对岸跑了,此地黄河河面宽达1000多米,黄河仍是秋汛期间,水流湍急,他潜游到对岸的可能性并不大。
3、从悬赏通告来看,警方也认为他自杀的可能性最大。
警方悬赏通告中有两个细节耐人寻味。一是强调他后腰处有一黄豆大黑痣,二是找到尸体同样有赏金20万元。前者其实是查验尸体时的特征,后者明显是想发动群众在黄河里寻找他的尸体。这一看法肯定是警方对案情反复研判的结果。
三、被他挟持的小女孩凶多吉少。
疑犯为何单独挟持一位8岁的小女孩,动机让人费解。
目前来看,孩子遇害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疑犯如果自尽,他肯定不会放过孩子;如果他潜逃,更没可能携带一个8岁女孩。孩子的悲惨遭遇确实让人愤怒而又无奈。
四、最终找不到疑犯下落也有很大可能性。
如果疑犯投黄河自尽,已经10天了,水流湍急,他的尸体估计早已远离当地了。尸体还有可能被泥沙裹挟,难以浮出水面,在水里会很快被鱼类解体,更难寻找。随着天气转冷,黄河即将进入冰冻期,如果黄河河面结冰,搜寻工作就没法进行,自然要等来年了。
所以,这起案件拖而不决的可能性也很大。
希望天佑警方,迅速破案,以告慰亡灵。
河南原阳6人被杀案嫌疑人失踪,至今没有抓获,最有可能的就是藏匿起来。
其实藏匿起来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他还活着,但是藏匿起来一直没有出来活动,那这个一般人就很难发现。
而且藏匿起来的时候,不使用手机和网络,这就更增加寻找的难度。如果这个凶手还活着,那么说明这个人思维比较缜密,案发前有充足的准备。
案发后逃跑的路线和计划,都已经提前琢磨透了。就算没有同谋,他一个人藏匿起来,也不可能一直不出来,还是需要时间发现的。
第二种可能就是他已经死亡,就是案发后抛弃了车辆后,自己直接跳黄河了。
就算是跳河自杀,也会有踪迹的,只是现在一时半会还没有被发现而已。
所以以上两种可能就是我的分析和判断,发生如此让人悲愤和恐惧的凶杀案,确实是人间悲剧。婚外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说的其实就是夫妻之间有恩爱有加的,也有为了各种利益在一起的。
作为男人,发现自己的老婆被别人占了,这个恨已经超过被人骑在头上撒尿的行为了。但是除了杀了人家全家之外,更加理智的应该是直接离婚就是,要么谁作的就找谁来承担后果就是。为什么要杀无辜者呢?我觉得这是让人痛心的地方,也是惋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