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一夜之间查处了105次醉驾,这个数量确实是相当高的,在我印象中,深圳一晚最多查处醉驾也就50多人,无论是城市的车辆总数、人口数,深圳市远高于潍坊的,那潍坊一夜之间能查处105个醉驾,这个数字本身是很惊人的。那为什么还是有人以身试法?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一是潍坊交警查酒驾的力度是不是有较大的持续性?查处是最好的宣传,如果交警经常性查酒驾,本身对酒驾人员是一个很好的震慑,深圳在查酒驾方面力度一直是很大的。二是在宣传教育方面力度是否足够大?查处当然很重要,但事前预防也很关键,宣传是事前预防的重要一环,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市民深刻感受到酒驾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让有酒驾倾向的人对酒驾望而生畏,从而达到不敢酒驾的效果。三是相关单位对醉驾人员是否严格依法处理?公务员醉酒驾驶,除要依法判处刑罚及吊销驾照五年外,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对犯罪人员要给予开除处理,这一点的严格落实,对公务员队伍涉酒驾驶是一个很好的约束,公务员队伍管理好了,对整个城市治理是一个很好的标杆。四是是否建立健全预防酒驾的长效机制?对一个城市来说,预防酒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宣传、饮酒场所源头劝阻、代驾、举报奖励、严查严处、事后监管、管理追责等一系列工作,只有多管齐下,形成一个对酒驾严管、严查、严处的整体良好氛围,从源头上减少酒驾发生的机率,让更多饮酒者对酒驾有足够的敬畏意识,达到广大驾驶人不敢酒驾的实际效果。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醉驾入刑到现在,也已经十年了。但即便酒驾已经入刑,但酒驾仍屡禁不止。但凡交警夜查酒驾,基本也都能查获酒驾,甚至是醉驾人员。
应该说,醉驾的法律后果是相当的严重。醉驾人员涉嫌危险驾驶醉,如果有其他严重情节,还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甚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将面临驾照被吊销,甚至是终身禁驾。再是,因为危险驾驶属于故意犯罪,有特殊职业要求或工作要求,还将面临被吊销执业证,甚至是被开除等严重后果。还有,因为自己有犯罪经历,还将给子女以后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或负面影响。
即便后果很严重,但仍然有人以身试法。这些人,大多数是抱着侥幸心态。一方面觉得自己没有喝醉,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觉得自己应该不至于这么惨,就查到自己。任何违法犯罪都不能有侥幸心态。一旦实施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受到法律惩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应当是所有人的共识。不管是对自己负责,还是对他人负责,我们都应当做到杜绝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