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不理智的行为,都容易引起大家的反感
喜欢狗狗是一件很个人的行为,本来是无关他人的一件事,但如果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那么自然会引起他人的反感。
这几年“爱狗人士”这几个字似乎已经变成贬义词,这几个字在很多人眼里成了:偏执、不守法规、顾及他人感受的代名词。
宠物狗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养过狗狗人都能理解,在主人的眼里,狗狗不仅仅是单纯的动物,而是像家人一样的存在。爱屋及乌,因此也有很多人对自己喜欢的这类动物,都包有很大的同情心。
比如在对待流浪狗的态度上,养狗的人,或者养过狗的人,对待流浪狗会更加宽容,也更愿意为流浪狗提供吃食或住所。有的人甚至会自掏腰包建立狗狗的收容所,照顾更多的狗狗。这样的行为,我觉得应该算得上善行,即便是那些不喜欢狗的人,也不会去指责这些行为。
大家讨厌的是那些以自我为中心,不顾他人感受,甚至不考虑法律法规的,偏执极端的“爱狗行为”。
比如:一些铲屎官,出门遛狗的时候不牵绳,放任自己的狗狗,乱跑乱冲,惊吓他人;狗狗随地大小便,还不清理;自家的狗狗半宿半夜的乱叫,影响他人休息,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以解救狗狗为名,不顾法纪高速拦车…
总之,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对因自己养狗、喜欢狗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不利影响视而不见,一旦有人计较,立马就给人扣上一个没有爱心不爱护动物的大帽子。这种双标逻辑,让人十分的反感。
做事要讲“度”、“理”
做任何事情都是要有分寸的,过犹不及。
就像前阵子引起广泛关注的开水烫猫事件。那名工作人员因为猫偷了他的香肠,就用开水把一只怀了孕的母猫烫死,这种行为过于残忍,因此也遭到了网友的强烈批判,很多喜欢猫咪的人,对当事人的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这些谴责和批评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也是支持这些爱猫人士的谴责和批评。但是,一些极端的爱猫人士,给当事人的家里寄花圈,到小区里围堵他的家人,甚至要人肉人家,这些行为就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批评范围了。这些极端的不理智行为自然引起了大家的反感。
这就是做事的“度”,当你认为的正义超出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范畴时,遭到大家的厌弃也是必然。
“爱狗人士”最滑稽的动作就是拿了根骨头:宝贝,来!如果“爱狗人士”拿的是自己的骨头,这“爱”爱得真诚,无可非议。结果不是,“爱狗人士”拿的是猪、羊、牛……等其他动物的骨头。这就不地道了,既然时时在“争取”人狗平等,那么就不该在动物界制造不平等吧。
本来嚒,爱狗不爱狗是个人的事,世道平和,哪怕“爱狗人士”像《三毛流浪记》中贵妇人和阔绅士穿着裘衣牵着狗狗,嘚瑟嘚瑟,只要是狗体健康、狗证齐全,也不会有人来干预。问题是,“爱狗人士”爱狗爱得赛过家人,舍不得栓绳,任其乱串,咬了人腿的事常有发生,还往往振振有辞,蛮不讲理。如果是单发事件,还只是个别人品问题。无奈,现在有了如同邪教般的组织,反对吃狗肉,堵货车,砸食铺,一副与食狗人士不共戴天的模样,那就过啦,过火得厉害啦!
本人对养狗不感冒,也不反对。遇牵狗狗文质彬彬而过的,你左我右,你右我左,各走一边。有时狗狗文雅感觉主人也文雅,主人可爱感觉狗狗也可爱,爱屋及乌么。现在关于“爱狗人士”的负面新闻篇篇皆是,又是主护狗短,又是堵车罚跪,又是强散肉源,又是封店砸铺,怎么了,“爱狗人士”的人品日趋日下,到底是狗带坏了人,还是坏人喜欢养狗?看来“爱狗人士”要反省一下了,不然,普通人反对养狗是自然而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