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是否是需要Dark的问题其实是不怎么好给出绝对性回答的。
不止《暗黑者》,在很多作品里我们都会看到一些以恶制恶的反社会英雄的存在。舆论对于他们的态度一向暧昧不清,剧中人也是如此。比如罗飞小组在抓捕Dark的过程中,就出现过不止一个不止一处的人员对于Dark的所为表示了赞许,至少他做的事确实是大多数人想做却碍于法律和身份无法去做的。可是抓捕还是依旧要继续,毕竟他依旧是犯法了,他就依旧是犯罪嫌疑人。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很多角落是司法文明的阳光难以照及的暗处,太多人被伤害被掠夺被遗弃……但是某些时候,我们只能象征性的在道德的角度去谴责,法律有时候并不是能帮助每一个需要它帮助者的。这是在法律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人们所必然经历的阵痛期,这是不可避免地事情。
当法律无法为弱者找回公道时,人们内心自然会渴望有不同于法律的东西能站出来给予弱者以希望,还苦难者以公道。
在这种思潮的带动下,Dark便有了存在的意义。
从某个角度来说,哥谭市的蝙蝠侠、英国的罗宾汉其实都是这一类的另一种形态展现。
Dark应运大众渴望而生的怪物,在城市中狩猎着恶人。
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意义便在于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存在的强制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的主观意愿并没有过多的表现,他们所要做的是参照法律来执行。在这样的前提下,一切的罪证看来才是公正处理的,不包含任何的情感因素;这样才能彰显出公正公平。
反观Drak其人则是完全凭借着自身的喜恶在惩治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极容易失控的。
人不是神,不可能一直保持冷静客观,不可能真的全知全能。如果某一次Dark的情报等方面出现错误呢?如果有一天他在行私刑的时候不小心牵连了他人呢?如果有一天他变了呢?如果……
太多的如果,Dark的存在本身就变得犹如一个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一连串可怕事件。
换一个角度,即使作恶者本身有问题,但是他们的子女配偶朋友亲人在失去他之后的痛苦又要向何处发泄?怨恨只会不断累积,因为私刑是“公正”的,没有公信力的,那些悲痛者不可能认同这样的行为。
只有在健全的法律下,人们感到公正公平时,人们才会更加相信法律的力量。到那时,Dark自然便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说到底,我们的社会不是“哥谭”,我们也就自然不需要什么超越法律范畴的“救世主”了。
通过张扣扣案件,我认为还是需要的
现实中是否是需要Dark的问题其实是不怎么好给出绝对性回答的。
不止《暗黑者》,在很多作品里我们都会看到一些以恶制恶的反社会英雄的存在。舆论对于他们的态度一向暧昧不清,剧中人也是如此。比如罗飞小组在抓捕Dark的过程中,就出现过不止一个不止一处的人员对于Dark的所为表示了赞许,至少他做的事确实是大多数人想做却碍于法律和身份无法去做的。可是抓捕还是依旧要继续,毕竟他依旧是犯法了,他就依旧是犯罪嫌疑人。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很多角落是司法文明的阳光难以照及的暗处,太多人被伤害被掠夺被遗弃……但是某些时候,我们只能象征性的在道德的角度去谴责,法律有时候并不是能帮助每一个需要它帮助者的。这是在法律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人们所必然经历的阵痛期,这是不可避免地事情。
当法律无法为弱者找回公道时,人们内心自然会渴望有不同于法律的东西能站出来给予弱者以希望,还苦难者以公道。
在这种思潮的带动下,Dark便有了存在的意义。
从某个角度来说,哥谭市的蝙蝠侠、英国的罗宾汉其实都是这一类的另一种形态展现。
Dark应运大众渴望而生的怪物,在城市中狩猎着恶人。
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意义便在于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存在的强制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的主观意愿并没有过多的表现,他们所要做的是参照法律来执行。在这样的前提下,一切的罪证看来才是公正处理的,不包含任何的情感因素;这样才能彰显出公正公平。
反观Drak其人则是完全凭借着自身的喜恶在惩治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极容易失控的。
人不是神,不可能一直保持冷静客观,不可能真的全知全能。如果某一次Dark的情报等方面出现错误呢?如果有一天他在行私刑的时候不小心牵连了他人呢?如果有一天他变了呢?如果……
太多的如果,Dark的存在本身就变得犹如一个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一连串可怕事件。
换一个角度,即使作恶者本身有问题,但是他们的子女配偶朋友亲人在失去他之后的痛苦又要向何处发泄?怨恨只会不断累积,因为私刑是“公正”的,没有公信力的,那些悲痛者不可能认同这样的行为。
只有在健全的法律下,人们感到公正公平时,人们才会更加相信法律的力量。到那时,Dark自然便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说到底,我们的社会不是“哥谭”,我们也就自然不需要什么超越法律范畴的“救世主”了。
通过张扣扣案件,我认为还是需要的
现实中是否是需要Dark的问题其实是不怎么好给出绝对性回答的。
不止《暗黑者》,在很多作品里我们都会看到一些以恶制恶的反社会英雄的存在。舆论对于他们的态度一向暧昧不清,剧中人也是如此。比如罗飞小组在抓捕Dark的过程中,就出现过不止一个不止一处的人员对于Dark的所为表示了赞许,至少他做的事确实是大多数人想做却碍于法律和身份无法去做的。可是抓捕还是依旧要继续,毕竟他依旧是犯法了,他就依旧是犯罪嫌疑人。
在现实社会里,我们也清楚地知道很多角落是司法文明的阳光难以照及的暗处,太多人被伤害被掠夺被遗弃……但是某些时候,我们只能象征性的在道德的角度去谴责,法律有时候并不是能帮助每一个需要它帮助者的。这是在法律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人们所必然经历的阵痛期,这是不可避免地事情。
当法律无法为弱者找回公道时,人们内心自然会渴望有不同于法律的东西能站出来给予弱者以希望,还苦难者以公道。
在这种思潮的带动下,Dark便有了存在的意义。
从某个角度来说,哥谭市的蝙蝠侠、英国的罗宾汉其实都是这一类的另一种形态展现。
Dark应运大众渴望而生的怪物,在城市中狩猎着恶人。
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意义便在于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存在的强制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的主观意愿并没有过多的表现,他们所要做的是参照法律来执行。在这样的前提下,一切的罪证看来才是公正处理的,不包含任何的情感因素;这样才能彰显出公正公平。
反观Drak其人则是完全凭借着自身的喜恶在惩治人。这样的行为显然是极容易失控的。
人不是神,不可能一直保持冷静客观,不可能真的全知全能。如果某一次Dark的情报等方面出现错误呢?如果有一天他在行私刑的时候不小心牵连了他人呢?如果有一天他变了呢?如果……
太多的如果,Dark的存在本身就变得犹如一个不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一连串可怕事件。
换一个角度,即使作恶者本身有问题,但是他们的子女配偶朋友亲人在失去他之后的痛苦又要向何处发泄?怨恨只会不断累积,因为私刑是“公正”的,没有公信力的,那些悲痛者不可能认同这样的行为。
只有在健全的法律下,人们感到公正公平时,人们才会更加相信法律的力量。到那时,Dark自然便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说到底,我们的社会不是“哥谭”,我们也就自然不需要什么超越法律范畴的“救世主”了。
通过张扣扣案件,我认为还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