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什么罪犯最受尊重(监狱里什么犯人最有尊严)

首页 » 影视资讯 » 正文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在法律面前,在人民的眼睛里,都看不起。失去自由,失去一切,没有尊重,只有认罪服法,小心,低头面对,学习,改造。其他都是屁话多。上海市公安局司法部,新闻报道。报刊杂志,都发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在法律面前,在人民的眼睛里,都看不起。失去自由,失去一切,没有尊重,只有认罪服法,小心,低头面对,学习,改造。其他都是屁话多。上海市公安局司法部,新闻报道。报刊杂志,都发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看见这个问题,情不自禁的就想说两句。

2010年那年年轻气盛的我,因为打架至人重伤被判三年十个月,在看守所待了将近十个月,判决书下来之后被发配到监狱。

在监狱里,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

其实很多人所了解的监狱要么是电视上看到的,要么就是听别人说的。

首先监狱是什么?

“监狱”是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的地方。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经过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开庭审判。再到判决书下达,最后分配到监狱进行劳动改造。

回到正题,到底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呢?

其实监狱就是个小社会,服刑人员有各种各样的人。当然有劳动的地方就有管理者,并不是说因为你犯下的罪而进行地位划分,这就好比社会上有打工的,有经理,有老板是一样的。

我看到有好多回答者说:监狱地位低的有“强奸犯”“强奸幼女”的。犯这样罪的人在看守所里肯定会挨欺负,但是在监狱刚进去肯定会有人找麻烦,但是时间一长只要你做人做事没问题基本不会有人找麻烦,因为所有人都想早早挣分减刑回家,没人会纠结你犯的事。所以不存在地位低。地位划分也是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划分。

其次告诫大家不管生活中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不要考虑犯罪,现在刑法规定只要判过实刑的人会影响子女以后的教育的。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在法律面前,在人民的眼睛里,都看不起。失去自由,失去一切,没有尊重,只有认罪服法,小心,低头面对,学习,改造。其他都是屁话多。上海市公安局司法部,新闻报道。报刊杂志,都发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看见这个问题,情不自禁的就想说两句。

2010年那年年轻气盛的我,因为打架至人重伤被判三年十个月,在看守所待了将近十个月,判决书下来之后被发配到监狱。

在监狱里,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

其实很多人所了解的监狱要么是电视上看到的,要么就是听别人说的。

首先监狱是什么?

“监狱”是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的地方。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经过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开庭审判。再到判决书下达,最后分配到监狱进行劳动改造。

回到正题,到底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呢?

其实监狱就是个小社会,服刑人员有各种各样的人。当然有劳动的地方就有管理者,并不是说因为你犯下的罪而进行地位划分,这就好比社会上有打工的,有经理,有老板是一样的。

我看到有好多回答者说:监狱地位低的有“强奸犯”“强奸幼女”的。犯这样罪的人在看守所里肯定会挨欺负,但是在监狱刚进去肯定会有人找麻烦,但是时间一长只要你做人做事没问题基本不会有人找麻烦,因为所有人都想早早挣分减刑回家,没人会纠结你犯的事。所以不存在地位低。地位划分也是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划分。

其次告诫大家不管生活中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不要考虑犯罪,现在刑法规定只要判过实刑的人会影响子女以后的教育的。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总的来说放是对的,但不排除报少不该放的犯人,放出来后如再危害社会再抓不迟!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在法律面前,在人民的眼睛里,都看不起。失去自由,失去一切,没有尊重,只有认罪服法,小心,低头面对,学习,改造。其他都是屁话多。上海市公安局司法部,新闻报道。报刊杂志,都发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看见这个问题,情不自禁的就想说两句。

2010年那年年轻气盛的我,因为打架至人重伤被判三年十个月,在看守所待了将近十个月,判决书下来之后被发配到监狱。

在监狱里,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

其实很多人所了解的监狱要么是电视上看到的,要么就是听别人说的。

首先监狱是什么?

“监狱”是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的地方。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经过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开庭审判。再到判决书下达,最后分配到监狱进行劳动改造。

回到正题,到底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呢?

其实监狱就是个小社会,服刑人员有各种各样的人。当然有劳动的地方就有管理者,并不是说因为你犯下的罪而进行地位划分,这就好比社会上有打工的,有经理,有老板是一样的。

我看到有好多回答者说:监狱地位低的有“强奸犯”“强奸幼女”的。犯这样罪的人在看守所里肯定会挨欺负,但是在监狱刚进去肯定会有人找麻烦,但是时间一长只要你做人做事没问题基本不会有人找麻烦,因为所有人都想早早挣分减刑回家,没人会纠结你犯的事。所以不存在地位低。地位划分也是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划分。

其次告诫大家不管生活中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不要考虑犯罪,现在刑法规定只要判过实刑的人会影响子女以后的教育的。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总的来说放是对的,但不排除报少不该放的犯人,放出来后如再危害社会再抓不迟!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我们在电影电视上看到很多英雄先烈就义时,高呼口号。但现在处决犯人时,决对不容许喊叫的。这是在处决前采取措施,犯人想喊叫也喊不出来。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在法律面前,在人民的眼睛里,都看不起。失去自由,失去一切,没有尊重,只有认罪服法,小心,低头面对,学习,改造。其他都是屁话多。上海市公安局司法部,新闻报道。报刊杂志,都发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看见这个问题,情不自禁的就想说两句。

2010年那年年轻气盛的我,因为打架至人重伤被判三年十个月,在看守所待了将近十个月,判决书下来之后被发配到监狱。

在监狱里,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

其实很多人所了解的监狱要么是电视上看到的,要么就是听别人说的。

首先监狱是什么?

“监狱”是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的地方。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经过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开庭审判。再到判决书下达,最后分配到监狱进行劳动改造。

回到正题,到底什么样的罪犯地位最低呢?

其实监狱就是个小社会,服刑人员有各种各样的人。当然有劳动的地方就有管理者,并不是说因为你犯下的罪而进行地位划分,这就好比社会上有打工的,有经理,有老板是一样的。

我看到有好多回答者说:监狱地位低的有“强奸犯”“强奸幼女”的。犯这样罪的人在看守所里肯定会挨欺负,但是在监狱刚进去肯定会有人找麻烦,但是时间一长只要你做人做事没问题基本不会有人找麻烦,因为所有人都想早早挣分减刑回家,没人会纠结你犯的事。所以不存在地位低。地位划分也是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划分。

其次告诫大家不管生活中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不要考虑犯罪,现在刑法规定只要判过实刑的人会影响子女以后的教育的。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总的来说放是对的,但不排除报少不该放的犯人,放出来后如再危害社会再抓不迟!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我们在电影电视上看到很多英雄先烈就义时,高呼口号。但现在处决犯人时,决对不容许喊叫的。这是在处决前采取措施,犯人想喊叫也喊不出来。

社会上大多数人普遍对监狱有误解,认为监狱里只有永远干不完的繁重体力活。

其实,真正的监狱还有鲜为人知的一面。

我在监狱里的时候属于“脑力劳动者”,身为犯人的我,却得到了我认为不该有的尊重。

监狱里有学校,名为“育新学校”,教学内容包括文化和技术在内的两项教育。其中文化课包括扫盲、小学和初中三门课,教材是统一的内部教材。

八九十年代,犯人当中文盲占很大比例,由于文化和技术教育是犯人减刑、假释必不可少的重要考核依据,也是上级部门对监狱改造成果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所以监狱对这两项教育非常重视。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七点五十准时上课,每晚两个课时。

不少原先的文盲犯人,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扫盲教育后,基本上能达到给家人写简单书信的水平。

所有教员都由犯人担任,我也是其中一个,在教书的同时还兼任教研组组长职务。

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外,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安排各班的课时计划和考试计划,“优秀学员”的评审,完善各种资料等等,时间常常不够用,很多时候还会为应对上级部门的各种检查彻夜加班。

支队教育科的老干事下来检查工作时,经常对我们的教育成绩给予肯定,他说你们也很辛苦,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辛苦。

虽然只是这样一句话,每次都让我很感动,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不容易,有些不知情的干部还认为我们教育组的人都是养尊处优的“特殊”犯。

可能是跟普通犯人身份有那么一点点差别吧,干部们对教员们基本比较客气的,很少有当着其他犯人面训斥的情况发生,这是为了维护教员在犯群中的形象,干部给我们面子,犯人学员们自会顺理成章的尊师重教。这是管教干部们开展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

我在监狱里挨过三巴掌。

那是一个新调来的管教干事,刚从部队转业过来,年轻气盛,对监狱工作缺乏经验。

有一天下午,我在办公室制表、填写资料,正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他走进来了,我当时是背对着门坐着,所以没看见他。

同办公室的其他犯人教员看到他后都起立了,唯独我在那里坐着忙手头的活。

看到我坐着没动,他当时就恼怒了,走到我跟前呵斥我,我站起来跟他解释说因为太忙所以没反应过来。

刚解释了一半,他一个巴掌就呼到了我脸上,我闻到一股酒味,他喝酒了,干部酒后是不允许进监狱的,而且这还是上班期间。

我只说了一句讲点理好吗?

然后又是两个巴掌,说我顶嘴,顶撞管教干部。由于他用力过猛,大盖帽都飞到油印机里面去了,粘了一帽子的油墨。

后来,有另外一个干部走了进来把他劝了出去,然后把这件事汇报到了大队部。

接下来大队部的处理让我非常尴尬,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犯人,被人家打就打了,没啥想不开的。可是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经过调查了解后作出了决定:让那个干事当着全体教员的面给我赔礼道歉。大队领导说,犯人也分三六九等,不尊重犯人可以,但是必须要尊重他们眼下从事的工作!

我跟教导员私下说这事就让它过去吧,是我没尊重管教在先,我一个犯人,挨两巴掌就当长记性,我不想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让干部给我赔礼道歉,我不想得罪人,毕竟我的刑期还很长,请教导员理解。

然后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虽然最终没让那干事赔礼道歉,但是我心里还是挺舒服的,教导员作为大队的一把手,他把我这个犯人当人看了。

除了这件事以外,在监狱服刑的那些年里,没有其他管教训斥过我。

有一段时间,我不敢下分队。

有时候因为教育上的一些事不得不去一下分队,每次走进分队院子里的时候,那些喝茶聊天的同犯们见了我会起身脱帽,这让我非常不自在,起身脱帽是见到管教干部后的礼貌性的动作,我跟大家一样,是一介囚犯,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待遇。

多次在课堂上给大家强调过下次不要这样,可是有些同犯就是改不掉这个习惯,弄得我一想到去分队就头大。

课堂上,我是老师他们是学员,但是出了教室,我们都是来接受改造的,平起平坐的犯人,没有身份的差别和高低贵贱之分。

我一直就是这样认为的。

有人说,监狱里那些担任大组长、大统计、教研组长等“高职务”的犯人比较受人尊重,这种说法我不能苟同,我就是单纯的认为那不是尊重,那不过是害怕而已,他们都是有“背景”的犯人,犯人们害怕的不过是其身后的“背景”,如果出了监狱的大门,他们什么都不是。

犯人之间受尊重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有文化且低调的犯人,这种人一般脾气很好,很容易想处。他们比较容易得到干部的重用,在得到重用后不仗势欺人。

还有一种是特别硬气和仗义的犯人。这些犯人敢作敢当,不会阳奉阴违,常常会没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对混得好的犯人不溜须拍马,对混得差的犯人不歧视。

有人说,在监狱里,像人贩子、诈骗、强J犯会被人瞧不起。

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像这种说法多半都来自猜测。监狱里有规定,犯人之间不允许相互议论犯罪过程,因为相互议论犯罪过程会有“交叉感染”的可能,譬如,一个只会砸门撬锁的普通蟊贼,在改造中接触到会开保险柜的高智商犯人,经过“交流”后很有可能出狱后犯下更大的罪行。

但凡是进了监狱接受改造的犯人,都不该有三六九等之分,大家都是有污点的人,都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来接受改造的犯人,动辄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我不想怎么看,我就想问一下这个4000女囚犯的监狱是不是在中国,要是不在中国看她干嘛,这事不可能出在中国,终天编这些事有啥用呀!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xcxb.com/artdetail-39265/
 推荐视频

钻石般的她

路易莎·拉涅瑞 杰丝敏·特丽卡 斯特凡诺·阿科尔西 卢卡·巴尔巴罗萨 萨拉·博西 洛雷达纳·卡纳塔 杰皮·库奇阿里 安娜·费泽蒂 奥罗拉·乔维纳佐 妮可·吉玛多 米莱娜·曼奇尼 维尼乔·马尔基奥尼 葆拉·米纳乔尼 爱多阿多·普尔加托里 卡尔米内·雷卡诺 艾莱娜·索菲亚·里奇 卢妮塔·萨维诺 凡妮莎·斯卡莱拉 卡拉·西格诺里斯 卡夏·斯穆特尼亚克

观世音国语

赵雅芝 任达华 吴君如 刘丹

三星堆里有个村

黄品沅 杨迪 赵海燕 张歆怡 吕昀峰 赵亮 刘仪伟 郑彧垚 毛明睿 庞润宇 张小红 曾晓琴 毛禹俊辰 魏珍珍 紫鸢 侯少见 巫兴义 黄海波 车大全 周帝 湛瑞雪 马永华 卿玉婷 刘期军 温成良 刘诗兵 罗润波 林中述 湛方保 范伦建 魏盛江 王友顺 游洪清 林明举 袁宗俊 余诗海 庄景伟 卿尚军 黄兴利

雷杰普的精彩人生7

沙汗.古克巴卡尔 Öznur Serçeler Irfan Kangi

无名指国语

郭富城   许恩怡   鲍起静   梁咏琪   谭耀文

神鬼猎人:在结冰的路上

Milo Parker Anke Engelke Bastian Pastewka

美少女战士Sailor Stars国语

三石琴乃 久川绫 富泽美智惠 筱原惠美 深见梨加 荒木香惠 石田彰 古川登志夫 古谷彻

朋克 三角

长野凌大   藤林泰也   雏形明子   栗原类   中村純猛   秋谷百音   姫子松柾   大川優羽   鈴木恒守   凜大

穿越时空的少女1994

内田有纪 河相我聞 鈴木蘭々 菅野美穂 山下真希 森本レオ 吉沢京子 安室奈美恵 塚本信夫

手机刑事-钱形舞

堀北真希 山下真司 金刚地武志

 用户评论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