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英国)是英国为了提高其对外贸易能力,于1600年建立的商贸公司,最开始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商会,由众多英国商界大佬共同持股。公司本质是充当英国殖民侵略的先锋军,为英国在殖民地掠夺资源,抢占土地提供更好的便利,也是英国崛起,开启全球争霸的代表。
东印度公司总部设在南亚印度,最初只占领孟买、加尔各答等少数几个城市,后来公司实力发展迅速,势力遍及整个印度。东印度公司还拥有自己的雇佣兵军队,被英国皇室赋予军事管制的特权,依靠装备优良的精锐部队和充足的经济支持,渐渐成为印度真正的掌权者,印度皇室已经名存实亡。死在东印度公司手下的无辜平民不计其数,大肆欺压,杀害印度平民百姓,因为疯狂夺取财富造成大量印度人民死于饥饿,百姓苦不堪言,东印度公司的邪恶统治笼罩着整个印度。
东印度公司的经济来源除了靠暴力掠夺外,主要收入项目就是对外输出鸦片了,其主要输出国为当时的中国清王朝。熟悉我国近代史的读者都知道,我国古代清朝曾与英国殖民者发生过两次鸦片战争,结局无一例外,都是以我方战败收场。我国被迫与英国签订不平等条约,赔偿英方数亿两白银,除此之外,英国还以通商为理由对我国输出大量鸦片,每年靠鸦片赚取了我国上亿两白银,使当时的清朝人民饱受毒品之害。东印度公司也是主要罪魁祸首之一,由此可见在金钱上,东印度公司足以称得上富可敌国。
结语:东印度公司的背后是英吉利帝国,缔造者为英国皇室,做为英国殖民战争的马前卒,其建立的两百多年之内为英国在世界各地掠取巨量财富,为英帝国殖民全球立下汗马功劳,1858年已经失去利用价值的东印度公司,被英政府所取消,结局不太好,也就是个当枪的命。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与统治的权力。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德夫特市、荷恩市、市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Heren XVII),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1560~1599年,一群荷兰商人派浩特曼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回国后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这个资讯往地区发展,从1595年4月至1602年间,荷兰陆续成立了14家以东贸易为重点的公司,为了避免过度的商业竞争,这14家公司于是合并,成为一家联合公司,也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