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和冯小刚什么关系?
梅花知己的关系。
梅花是中国人欣赏的一种高品位的花朵,它开花时节不在温暖的春天,更不是在春夏秋之间能开一百天的节节高,而开在天寒地冻的腊月,开在冰雪之间,开在哈气成冰的岁月,这个时候的花朵几乎只有梅花,正因为稀少,所以难得。两树梅花开在不同的冰雪之中,却气味相投,芬芳一致。
冯小刚和葛优恰恰如此。
葛优和冯小刚是中国的两大偶像,两个人合作的许多电影都在观众中产生了重大影响,有时候让人觉得,冯小刚的成功利益于葛优,而立即又觉得,葛优的成功得益于冯小刚,这就形成了一个人们印象上的互补关系。互补,在文人中是重要的,在一般人中也是重要的,首先要做到的是,知对方,知道对方的想法、愿望、目的、情感以及世界观。这就是所谓的知己。如梅花的气味相投。
知己是中国人常用的老名词,说的是两个人之间无秘密。
有红颜知己,说的是异性知己,大多情况下是说年龄大的男人与年龄小的女人成知己,所以称之为红颜知己,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就是说的红颜知己的故事。
当然还有车笠知己,说的是有钱人、有地位的人和穷人、没地位的人的交往。
更有布衣知己,当然是两个穷人知己,或者是两个没有功名的人却互相欣赏,比如高山流水遇知音。
而冯小刚和葛优不属于上面这几种,属于对方是自己的影子那种。如你见了此梅花,即知彼梅花。
而冯小刚和葛优之为知己,应该是互相的文学品位和追求相同,或者相近,这样,两个人就可以完全为了艺术而献身。比如拍摄《不见不散》,为了达到完美的艺术效果,冯小刚甚至让自己的妻子徐帆和葛优接吻,这在一般人中,是不可能做到的。
还有电影《手机》中葛优的表演,怎么看都带有冯小刚的那种玩世不恭的味道,你甚至看着看着,以为葛优是冯小刚。
结论是:
冯小刚、葛优=梅花知己。
或许他们只是简单的合作关系吧。你说两个男人,能有什么关系?
我很少关心明星、导演们的隐私、私生活。他们如果出现违法乱纪或者道德伦理上面的问题,自然有法律和广电总局制裁他们。不可否认,我现在挺关心他们的阴阳合同和缴税情况的。因为我最近转房子,也就是房产更名,是兄弟之间转房。事实上,明明我们没有相互收一分钱。但是我们还是依照市场估价,缴了百分之一的税,金额相当于一个多月的工资。我们可以“赠予”,税收或许少点,但是相关规定又说,如果赠予,第二次转让要缴十倍以上的税,咱还要考虑住新房,不能一辈子住二手房,所以咱认了。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节衣缩食来缴税,你们明星怎么会有“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嫌疑呢?你们赚钱就像滚雪球一样,奢华的生活也不是我们老百姓过得起的。应该不至于阳奉阴违,干违法乱纪的事情啊。
不想多少了,事实上明星、公众人物对普通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很容易学习的。
我知道这样结尾有点虎头蛇尾,主要原因就是我不想多说了。
就说到这里,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太极云飞扬,有粉必回,有问必答。
葛优和冯小刚什么关系?
梅花知己的关系。
梅花是中国人欣赏的一种高品位的花朵,它开花时节不在温暖的春天,更不是在春夏秋之间能开一百天的节节高,而开在天寒地冻的腊月,开在冰雪之间,开在哈气成冰的岁月,这个时候的花朵几乎只有梅花,正因为稀少,所以难得。两树梅花开在不同的冰雪之中,却气味相投,芬芳一致。
冯小刚和葛优恰恰如此。
葛优和冯小刚是中国的两大偶像,两个人合作的许多电影都在观众中产生了重大影响,有时候让人觉得,冯小刚的成功利益于葛优,而立即又觉得,葛优的成功得益于冯小刚,这就形成了一个人们印象上的互补关系。互补,在文人中是重要的,在一般人中也是重要的,首先要做到的是,知对方,知道对方的想法、愿望、目的、情感以及世界观。这就是所谓的知己。如梅花的气味相投。
知己是中国人常用的老名词,说的是两个人之间无秘密。
有红颜知己,说的是异性知己,大多情况下是说年龄大的男人与年龄小的女人成知己,所以称之为红颜知己,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就是说的红颜知己的故事。
当然还有车笠知己,说的是有钱人、有地位的人和穷人、没地位的人的交往。
更有布衣知己,当然是两个穷人知己,或者是两个没有功名的人却互相欣赏,比如高山流水遇知音。
而冯小刚和葛优不属于上面这几种,属于对方是自己的影子那种。如你见了此梅花,即知彼梅花。
而冯小刚和葛优之为知己,应该是互相的文学品位和追求相同,或者相近,这样,两个人就可以完全为了艺术而献身。比如拍摄《不见不散》,为了达到完美的艺术效果,冯小刚甚至让自己的妻子徐帆和葛优接吻,这在一般人中,是不可能做到的。
还有电影《手机》中葛优的表演,怎么看都带有冯小刚的那种玩世不恭的味道,你甚至看着看着,以为葛优是冯小刚。
结论是:
冯小刚、葛优=梅花知己。
或许他们只是简单的合作关系吧。你说两个男人,能有什么关系?
我很少关心明星、导演们的隐私、私生活。他们如果出现违法乱纪或者道德伦理上面的问题,自然有法律和广电总局制裁他们。不可否认,我现在挺关心他们的阴阳合同和缴税情况的。因为我最近转房子,也就是房产更名,是兄弟之间转房。事实上,明明我们没有相互收一分钱。但是我们还是依照市场估价,缴了百分之一的税,金额相当于一个多月的工资。我们可以“赠予”,税收或许少点,但是相关规定又说,如果赠予,第二次转让要缴十倍以上的税,咱还要考虑住新房,不能一辈子住二手房,所以咱认了。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我们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节衣缩食来缴税,你们明星怎么会有“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嫌疑呢?你们赚钱就像滚雪球一样,奢华的生活也不是我们老百姓过得起的。应该不至于阳奉阴违,干违法乱纪的事情啊。
不想多少了,事实上明星、公众人物对普通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很容易学习的。
我知道这样结尾有点虎头蛇尾,主要原因就是我不想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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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