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应该是为了资产隔离。因为从理论上说,我们国家应该还不存在遗产税之类的,所以资产隔离的需求是最主要的。
我国有企业破产,但是没有个人破产,如果个人的财产和个人控股企业的财产不能有效隔离呢,那么很多个人就要承担企业债务的连带责任。而做生意的人一般要面对大量的风险。万一自己整个资产都填进去了,这个时候海外信托的资产隔离就起作用了,那些破产人的子孙,可以通过家族信托获得一定的收益,当然收益并非一次性支付。
资产隔离实质上是主体转换,将钱给别人,或者是保险的模式,或者是信托的模式,国外的话由于跨国地域问题,一些信托订立合同之后,国内的债务诉讼延伸不到这些信托资产。这样的话,资产就有效隔离。
家族信托实际上是有历史的,早到十字军东征,在荷兰称霸海洋的时候也一样。大量的水手或者军人前途未卜,急需委托他人打理财务,并且万一自己死了,那么子女可以得到财富而不必流落街头。
在法规上面国内外有很多的差异,导致了信托的隔离性在很多国家得到保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国外个人也是有限责任的,也就是说个人存在破产制度,那么这些保险很多就是针对个人破产而设立的。国内的资产隔离效果不是很好,源自于个人债务无限责任,有些赠予是可追溯的。
以上是个人看法,至于是否逃税,这可能更加复杂,在外国有高额遗产税的情况下的确有这种做法。个人倾向于,大BOSS们应该是缺乏安全感才利用家族信托。或者说,全世界的BOSS似乎都在这么做。
是为了资产更加安全地传承,防止子孙祸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