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理论上来讲,作为一个执行过多次枪决的老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来讲,零几年的时候,在四川地区的话,很多时候执行死刑依旧是采用的爆头。也就是俗称的吃“花生米儿”。当然,在其他地区,也没有一个统一,有的是采用打穿心脏,有的是采用爆头的形式。
如果是采用打穿心脏的方法,那么在看守所里面提人以后,将脚镣砸开换成捆绑绳的时候,就特别有讲究!捆绑绳的方法,就比较特殊,平常都有过训练,需要将背后的一个绳结,打在对应前面心脏的位置。实际执行的时候,开枪才容易击中心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如果是爆头形式执行枪决的话,往往一枪下去,不到一分钟,死刑犯就会彻底咽气。当然,正常的肌肉抽搐反应有可能还没停止,但在法医眼里,根据瞳孔脉搏这些来判断,已经可以称得上死亡的标准了。至于爆头方式进行枪决,补枪的可能性很少,至少我执行过8次枪决,一次补枪都没有。
如果是采用打心脏的方法,那么,死刑犯差不多要两分钟左右才会彻底死亡。而且来讲,如果是打心脏的话,补枪的概率也要比爆头大一些。
所以,综上来讲的话,个人觉得仅仅是从减少痛苦的角度来讲,爆头所承受的痛苦肯定要比打心脏要小得多。但是,如果是从遗体保存的完好以及死状来讲,肯定是打心脏更有优势。
最后,讲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大家: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所以,也希望所有人都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提问者家里有枪吗?
不用理论上来讲,作为一个执行过多次枪决的老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来讲,零几年的时候,在四川地区的话,很多时候执行死刑依旧是采用的爆头。也就是俗称的吃“花生米儿”。当然,在其他地区,也没有一个统一,有的是采用打穿心脏,有的是采用爆头的形式。
如果是采用打穿心脏的方法,那么在看守所里面提人以后,将脚镣砸开换成捆绑绳的时候,就特别有讲究!捆绑绳的方法,就比较特殊,平常都有过训练,需要将背后的一个绳结,打在对应前面心脏的位置。实际执行的时候,开枪才容易击中心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如果是爆头形式执行枪决的话,往往一枪下去,不到一分钟,死刑犯就会彻底咽气。当然,正常的肌肉抽搐反应有可能还没停止,但在法医眼里,根据瞳孔脉搏这些来判断,已经可以称得上死亡的标准了。至于爆头方式进行枪决,补枪的可能性很少,至少我执行过8次枪决,一次补枪都没有。
如果是采用打心脏的方法,那么,死刑犯差不多要两分钟左右才会彻底死亡。而且来讲,如果是打心脏的话,补枪的概率也要比爆头大一些。
所以,综上来讲的话,个人觉得仅仅是从减少痛苦的角度来讲,爆头所承受的痛苦肯定要比打心脏要小得多。但是,如果是从遗体保存的完好以及死状来讲,肯定是打心脏更有优势。
最后,讲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大家: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所以,也希望所有人都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我们学军中学的时候参加过天下第一军的硬骨头6连的军训,当时解放军给我们训练射击教我们就是专门瞄准胸部的。据战士们说胸部的面积比较大,命中的概率比较高,而头部因为面积比较小,而且头是经常晃动的,不容易命中。所以我们练习打靶的时候,一般情况下瞄准的都是胸靶,十环的正中心其实就是在心脏的地方。
因为人只要站在那里的话,胸部是最不容易动的,而头是最容易摇头晃脑的,很不容易命中的。
而且之所以瞄准胸部打,即使命中胸部也不一定能致命。而一枪爆头的话,说不定一枪人就没命了。然而这个子弹的力量也是很大的,只要命中胸部以后。受伤者机动能力就迅速减弱,几乎已经失去战斗力了,很难再反击了,如果有机会再补一两枪的话,那么伤者真的就凶多吉少了。
然而如果打头的话,一旦没有打中对方完全有能力,很快就反击过来。即使是擦到了头上,那效果也不是很明显的。对方也只是疼,受了一点轻伤,还是没有削弱战斗力,还是能打反击的。因此有经验的狙击手的确就是瞄准胸部。他们要的就是确保万无一失。#新媒体##自媒体##微头条日签##我要上头条##策划##百粉##正能量##千粉互娱#
不用理论上来讲,作为一个执行过多次枪决的老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来讲,零几年的时候,在四川地区的话,很多时候执行死刑依旧是采用的爆头。也就是俗称的吃“花生米儿”。当然,在其他地区,也没有一个统一,有的是采用打穿心脏,有的是采用爆头的形式。
如果是采用打穿心脏的方法,那么在看守所里面提人以后,将脚镣砸开换成捆绑绳的时候,就特别有讲究!捆绑绳的方法,就比较特殊,平常都有过训练,需要将背后的一个绳结,打在对应前面心脏的位置。实际执行的时候,开枪才容易击中心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如果是爆头形式执行枪决的话,往往一枪下去,不到一分钟,死刑犯就会彻底咽气。当然,正常的肌肉抽搐反应有可能还没停止,但在法医眼里,根据瞳孔脉搏这些来判断,已经可以称得上死亡的标准了。至于爆头方式进行枪决,补枪的可能性很少,至少我执行过8次枪决,一次补枪都没有。
如果是采用打心脏的方法,那么,死刑犯差不多要两分钟左右才会彻底死亡。而且来讲,如果是打心脏的话,补枪的概率也要比爆头大一些。
所以,综上来讲的话,个人觉得仅仅是从减少痛苦的角度来讲,爆头所承受的痛苦肯定要比打心脏要小得多。但是,如果是从遗体保存的完好以及死状来讲,肯定是打心脏更有优势。
最后,讲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大家: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所以,也希望所有人都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是可以的,主要看实际情况,但只要被箭射中,基本上九死一生。首先古代造箭造弓的技艺十分完善,一直都在加强弓箭的威力。普通单弓是军队长备的武器,通常是数百人一起放箭,射向天空在敌方军队上空形成箭雨,对敌方人员和士气造成打击,打断进攻节奏。单弓杀伤力有限,被射中后不一定马上失去战斗能力,士兵依旧有冲锋能力,所以古代单弓起的杀伤作用有限,主要还是战略作用。
但是单弓的威力依旧不能小觑,九死一生也是基于它而言的。古代医术远远没有现在发达,士兵中箭后,面临的就是失血,感染,然后死亡,当时大军动则几万,几十万,但药品有限,士兵很难得到及时治疗。其次还要看中箭位置,如果是要害部位中箭,那基本上就是等死,因为要救他代价太大了,主将不会这么选择的,救一个重伤员的药品可以就几个轻伤员。如果中箭部位不是要害,而且及时止血了,战争结束后基本上都会得到治疗,但也会发生感染病变等情况,救好的可能性不大。
单弓是古代杀伤力最小的弓箭类武器,还有一些重型弓弩,被他们射中就是十死无生,就是一些将领也不敢说军医能把他们就下来。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古代弓箭为增加伤害,箭头都带有倒钩,甚至一些特殊战争箭头都会涂毒,一旦中箭,基本上就没救了。
不用理论上来讲,作为一个执行过多次枪决的老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来讲,零几年的时候,在四川地区的话,很多时候执行死刑依旧是采用的爆头。也就是俗称的吃“花生米儿”。当然,在其他地区,也没有一个统一,有的是采用打穿心脏,有的是采用爆头的形式。
如果是采用打穿心脏的方法,那么在看守所里面提人以后,将脚镣砸开换成捆绑绳的时候,就特别有讲究!捆绑绳的方法,就比较特殊,平常都有过训练,需要将背后的一个绳结,打在对应前面心脏的位置。实际执行的时候,开枪才容易击中心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如果是爆头形式执行枪决的话,往往一枪下去,不到一分钟,死刑犯就会彻底咽气。当然,正常的肌肉抽搐反应有可能还没停止,但在法医眼里,根据瞳孔脉搏这些来判断,已经可以称得上死亡的标准了。至于爆头方式进行枪决,补枪的可能性很少,至少我执行过8次枪决,一次补枪都没有。
如果是采用打心脏的方法,那么,死刑犯差不多要两分钟左右才会彻底死亡。而且来讲,如果是打心脏的话,补枪的概率也要比爆头大一些。
所以,综上来讲的话,个人觉得仅仅是从减少痛苦的角度来讲,爆头所承受的痛苦肯定要比打心脏要小得多。但是,如果是从遗体保存的完好以及死状来讲,肯定是打心脏更有优势。
最后,讲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大家: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所以,也希望所有人都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正如网友所说被什么枪打中的,打在什么位置,如果被枪打中心脏当时人就没了,根本没机会反抗,如果子弹打在四肢某部位是被杀伤力不强的手枪打中还是有机会搏一搏,因为子弹在飞行中弧度较小,进口和出口被撕裂开的口子没有太大来去,软组织损伤也就在七八毫米左右,与手枪子弹外径差不多,不过那也是相当痛苦的。
如果是被步枪或者机枪打中四肢状况不好说,步枪和机枪的杀伤力远远强于手枪不知多少倍,对人体的损害是不可逆的,枪管长打的远这是两者的特点,子弹越是打的远后劲越大,子弹出膛后的旋转弧度更出色,由其是步枪子弹,打进人体后进口表面看似被刀片割了一个小口子,再看看贯穿身体的出口,最起码有拳头大小的血洞,打在任何部位都是如此,甚至一棵步枪子弹能削去一只胳膊一条腿,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有力气抗争,不痛死也会因失血而亡。
不用理论上来讲,作为一个执行过多次枪决的老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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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采用打穿心脏的方法,那么在看守所里面提人以后,将脚镣砸开换成捆绑绳的时候,就特别有讲究!捆绑绳的方法,就比较特殊,平常都有过训练,需要将背后的一个绳结,打在对应前面心脏的位置。实际执行的时候,开枪才容易击中心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如果是爆头形式执行枪决的话,往往一枪下去,不到一分钟,死刑犯就会彻底咽气。当然,正常的肌肉抽搐反应有可能还没停止,但在法医眼里,根据瞳孔脉搏这些来判断,已经可以称得上死亡的标准了。至于爆头方式进行枪决,补枪的可能性很少,至少我执行过8次枪决,一次补枪都没有。
如果是采用打心脏的方法,那么,死刑犯差不多要两分钟左右才会彻底死亡。而且来讲,如果是打心脏的话,补枪的概率也要比爆头大一些。
所以,综上来讲的话,个人觉得仅仅是从减少痛苦的角度来讲,爆头所承受的痛苦肯定要比打心脏要小得多。但是,如果是从遗体保存的完好以及死状来讲,肯定是打心脏更有优势。
最后,讲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大家: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所以,也希望所有人都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在以前,心脏位置这个知识,几乎唯一的用途就是杀人的时候用来瞄准,不论冷兵器还是热兵器。
那么瞄准哪里比较好呢?显然不是正中,因为正中有块比较坚硬的胸骨。所以,要想命中心脏,瞄准左胸就是一个最佳的选择。
而在那些动辄兵荒马乱的年代里,无数的杀人实例也反过来证明了左胸受伤比右胸受伤更加致死这一事实。
于是,在解剖学尚未发展的年代里,心脏在左边就成了一个妇孺皆知的常识。
后来的解剖学证明,心脏的位置其实比很多人想象中的要更靠中间一些。然而,说是偏左也没有什么问题。所以,这一故老相传的知识就这么继续流传下来了。不用理论上来讲,作为一个执行过多次枪决的老武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来讲,零几年的时候,在四川地区的话,很多时候执行死刑依旧是采用的爆头。也就是俗称的吃“花生米儿”。当然,在其他地区,也没有一个统一,有的是采用打穿心脏,有的是采用爆头的形式。
如果是采用打穿心脏的方法,那么在看守所里面提人以后,将脚镣砸开换成捆绑绳的时候,就特别有讲究!捆绑绳的方法,就比较特殊,平常都有过训练,需要将背后的一个绳结,打在对应前面心脏的位置。实际执行的时候,开枪才容易击中心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如果是爆头形式执行枪决的话,往往一枪下去,不到一分钟,死刑犯就会彻底咽气。当然,正常的肌肉抽搐反应有可能还没停止,但在法医眼里,根据瞳孔脉搏这些来判断,已经可以称得上死亡的标准了。至于爆头方式进行枪决,补枪的可能性很少,至少我执行过8次枪决,一次补枪都没有。
如果是采用打心脏的方法,那么,死刑犯差不多要两分钟左右才会彻底死亡。而且来讲,如果是打心脏的话,补枪的概率也要比爆头大一些。
所以,综上来讲的话,个人觉得仅仅是从减少痛苦的角度来讲,爆头所承受的痛苦肯定要比打心脏要小得多。但是,如果是从遗体保存的完好以及死状来讲,肯定是打心脏更有优势。
最后,讲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大家: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所以,也希望所有人都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这个命题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