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间酒店打工时,我也遇到过类似这种情况,她是个服务员,长相极为动人,又高又大又美,特别是她皮肤够白嫩。当时手机电脑还不流行,属于高档货,我们打工一族只有望机兴叹。
业余时间只有读书看报度日,恰好她也是阅读的爱好,或者说是个书虫吧。正是那些文艺作品,把我俩连在一起。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双方互相欣赏吧!
我身高1.80米,西餐厨师,不敢说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但起码不会有丑陋之相,她相信我,我也相信她。虽然说是红颜知己,虽然有看电影,虽有逛公园,逛超市,我们从来不会拉手,不会接吻,更不会拥抱。我看得出,她是有意向我煮意的!不过,我讨厌她喝酒胜过一般男士,一斤40度的白酒不会醉,有女酒鬼之嫌。
当时酒店员工宿舍不够分,鼓励员工就近租房住,不管租金多贵,酒店老板负责一半,员工负责另一半。每到节假或休息日,她往往会在我的租屋里看书或聊天到半夜三更才走。
我自然知道她的用意,有次是寒冬腊月,滴水成冰,北风呼号,恰巧又下大雨,那晚她走不了,在住了一晚,两人都有刻骨铭心的永远记忆。在现在回头看来,却是无味道的一杯白开水!
那晚之后,我们再不提起,好象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一样,她做她的服务员,我做我的西餐厨师。直到二年后,她的小偷男朋友从牢房里释放出来结婚,友好关系随着她回乡才中止。
题主说越界后友谊会继续吗?我想仅仅是一次,不再重复,双方无意再续前情,这种友谊会继续下去的!
如果是男人,最忌和红颜上床。
如果是女人,不能和蓝颜上床。
这两种关系,早就被情圣判定,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这就是过来人铁定的事实。
从题目中可以这样认为,双方只不过是一般界定下的普通男女朋友,并说不上是爱或不爱,更搞不定是有情或无情,无非是一次激情燃烧下的情感使然,和冲动的犯错。
既然双方已经发生了关系,想要挽留,那就只有一种结果:错爱今生。
就是说,先结婚,后恋爱。等到子女满堂了,两人已经到了释怀的年龄,彼此也会包容,理解,关爱对方。
想想,七,八十年代的人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先婚后爱,照样恩爱一生,很少有离婚的家庭,对吗?
否则,想要发生了关系后保持朋友关系,那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男女关系,有了第一次会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毁掉彼此今后幸福的生活。
要懂得,“色字头上一把刀”,多少的家庭,婚姻,都毁在了婚外情上,你应该懂得。
建议慎重考虑,别做前毁容易后悔难的事,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