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证明法律是保护感情的,感情上没有谁亏不亏一说,法律男女一视同仁,在一起好好珍惜,不喜欢了,就好聚好散,付出的就当是经励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证明法律是保护感情的,感情上没有谁亏不亏一说,法律男女一视同仁,在一起好好珍惜,不喜欢了,就好聚好散,付出的就当是经励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小姑娘跟人家同居几年,不结婚,做父母的脸上也感觉到没有棺材,所以就没有必要去责问,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证明法律是保护感情的,感情上没有谁亏不亏一说,法律男女一视同仁,在一起好好珍惜,不喜欢了,就好聚好散,付出的就当是经励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小姑娘跟人家同居几年,不结婚,做父母的脸上也感觉到没有棺材,所以就没有必要去责问,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下一个会是不遵纪守法的人。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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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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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下一个会是不遵纪守法的人。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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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陈露如果只是要钱,那么不会犯罪。问题是在要钱的同时使用了威胁性语言:“假如你不给我钱,我就会把你怎样”。只要霍尊拿出这方面的证据,那么敲诈罪就落实了。
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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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跟人家同居几年,不结婚,做父母的脸上也感觉到没有棺材,所以就没有必要去责问,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只要(有)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就(才)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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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在这种观念下,才会认为“陈露陪了霍尊九年而没有得到婚姻,霍尊就是渣男”,因为投资失败了嘛。即使是女方提分手,那也一定是男方的不对——假如你做得足够好,女人怎么会提分手?怎么会白白浪费这么多年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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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应该说是特殊时期的必然产物。社会存在的大量私企无法保障妇女的生育权利,于是一些女人就会重拾“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向男人要补偿,因为“生孩子是为了你”嘛。尽管可以理解,但法律毕竟不是以某一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有懂得敬畏法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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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陈露的人,和当初同情陈昱霖、骂吴秀波,以及同情李靓蕾、骂王力宏是同一批人。她们的共同特点是小女人心态,即既想要男女平等,又想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她们的观念,是女人就应该把生育价值高价出卖给男人,男人则必须以帮助女人实现后半生的幸福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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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心态下,无论男人怎样,包括原生家庭条件不好、没挣到钱、命运多舛、还是三观不合,只要女人自己觉得不幸福,就是男人不好。当然,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那就是男人挣到了钱而女人出轨,那是必须骂女人的,否则以后哪个有钱男人还肯为她花钱?想想王宝强和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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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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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