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一言蔽之——自相矛盾。下面详尽解析。
在《韩非子·难一》中,讲述了一则故事:有卖矛与盾者,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弗能应也。
在《韩非子》中,自相矛盾的故事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韩非在《孤愤》中称,“法术之士远见而明察,坚毅而劲直。”是捍卫君权的忠诚卫士。而当涂之人“投其所好,谄媚惑主,饰辞以便私,多被君主宠信。”并称:“法术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韩非作为法术之士,为了君主利益,居然主动挑当涂之人,并与之不共戴天。明知自己必然结局——“死于吏诛”,依然勇往直前,真是可歌可泣。
在《奸劫弑臣》中,韩非称当涂之人为奸臣,“顺人主之心以取亲信之势:主有所善,从而誉之;主有所憎,因而毁之”,从而欺其主,以成其私。
但在《说难》中,韩非不再是坚毅而劲直的法术之士,“君有所矜也,而灭其所耻。有私急也,必以公义而饰之。君有邪意也,必以美名而饰之。”韩非又曰:“有与君同污者,则必以大饰其无伤也;有与君同败者,则必以明饰其无失也。自多其力,则毋其难抑之;自断其勇,则毋以其过怒之;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唯有像当涂之人那样,“主有所善,从而誉之;主有所憎,因而毁之”,方能获得君主的信任——亲近不疑。
在《说林》中,韩非讲述了一则卫人教女的故事:
卫人嫁女前,教之曰:“为人妻被休者,乃常有之事。与丈夫白头偕老者,甚为少见。故出嫁之后,要私攒财物。”卫女便依父之言为之,并因此被休。卫女带回娘家的财产,是其嫁妆的数倍。卫人不以为教女不当,还自以为聪明,生财有道。
故事之后,韩非直言道:“今人臣之为官者,皆卫人之类也。”鄙人在此言之后,再补充一句——“韩非者,今人臣之类也。”
韩非入秦后,遭李斯嫉妒,陷其入狱。又遗毒药于韩非,使其自杀。司马迁“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对此,吾不禁感叹——“李斯者,韩非之类也。”
韩非是当时不可多得人才,与商鞅一样是法家学派,才能卓越。韩非身为韩国人十分热爱自己的韩国,可当时的韩王并不看重韩非。秦王听说韩非才能,出兵攻打韩国只为得到韩非,韩非入秦后故意向秦王提出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又因弹劾上卿姚贾,而招致姚贾报复,遂入狱。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韩非入秦后的行为只为保护自己的故国,不想被战火殃及家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