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一 这么快 判完 就枪毙 程序合法吗 一个月能走完所有程序吗?
二 如果 公诉 侦查 取证早就进行了 那么 壬辰一个月 孩子是谁的 在监区咋怀的孕 孩子是你的啊
三 如果没事 我就下了 以后别拿这事 圈粉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一 这么快 判完 就枪毙 程序合法吗 一个月能走完所有程序吗?
二 如果 公诉 侦查 取证早就进行了 那么 壬辰一个月 孩子是谁的 在监区咋怀的孕 孩子是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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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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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你去了女子监狱,你就知道什么犯人最多了。
在女子监狱,因感情纠纷引发犯罪的应该占了不少。这一类人的具体案例就不叙述了,网上多有报道。
在女子监狱,敲诈勒索、诈骗的犯人也占了好大的一部分!这一类人大部分和男犯共同作案。
在女子监狱,涉黄、涉毒的也占了不少的比例。
在女子监狱,有些是职务犯罪和拐卖人口的。
要说最多,恐怕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
女人往往比较重感情,容不得自己的男人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男人呢?又往往比较花心,女人岂能放过你?这样就难免犯罪了。
好的时候,爱得死去活来!一旦分手,大多数的女人都是接受不了的,她们想着的就是报复,不能便宜了这个男人。
女人一旦有了报复的念头,往往会孤注一掷,不计后果。所以在这个时候难免就会做出傻事来了。因此,很多女子监狱里都关不少这样的人。
在女子监狱的人,关了一、二年就开始后悔了,才知道自由的可贵!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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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一 这么快 判完 就枪毙 程序合法吗 一个月能走完所有程序吗?
二 如果 公诉 侦查 取证早就进行了 那么 壬辰一个月 孩子是谁的 在监区咋怀的孕 孩子是你的啊
三 如果没事 我就下了 以后别拿这事 圈粉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你去了女子监狱,你就知道什么犯人最多了。
在女子监狱,因感情纠纷引发犯罪的应该占了不少。这一类人的具体案例就不叙述了,网上多有报道。
在女子监狱,敲诈勒索、诈骗的犯人也占了好大的一部分!这一类人大部分和男犯共同作案。
在女子监狱,涉黄、涉毒的也占了不少的比例。
在女子监狱,有些是职务犯罪和拐卖人口的。
要说最多,恐怕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
女人往往比较重感情,容不得自己的男人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男人呢?又往往比较花心,女人岂能放过你?这样就难免犯罪了。
好的时候,爱得死去活来!一旦分手,大多数的女人都是接受不了的,她们想着的就是报复,不能便宜了这个男人。
女人一旦有了报复的念头,往往会孤注一掷,不计后果。所以在这个时候难免就会做出傻事来了。因此,很多女子监狱里都关不少这样的人。
在女子监狱的人,关了一、二年就开始后悔了,才知道自由的可贵!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没听过这事啊!一般发配押人,押送犯人分长押和短押,长押是从头到尾,到地交割公事而回,短押是当地州县衙门里的人,就是在本地执行任务,押到下一个地点,本地这些人就回去了。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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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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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一 这么快 判完 就枪毙 程序合法吗 一个月能走完所有程序吗?
二 如果 公诉 侦查 取证早就进行了 那么 壬辰一个月 孩子是谁的 在监区咋怀的孕 孩子是你的啊
三 如果没事 我就下了 以后别拿这事 圈粉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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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你去了女子监狱,你就知道什么犯人最多了。
在女子监狱,因感情纠纷引发犯罪的应该占了不少。这一类人的具体案例就不叙述了,网上多有报道。
在女子监狱,敲诈勒索、诈骗的犯人也占了好大的一部分!这一类人大部分和男犯共同作案。
在女子监狱,涉黄、涉毒的也占了不少的比例。
在女子监狱,有些是职务犯罪和拐卖人口的。
要说最多,恐怕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
女人往往比较重感情,容不得自己的男人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男人呢?又往往比较花心,女人岂能放过你?这样就难免犯罪了。
好的时候,爱得死去活来!一旦分手,大多数的女人都是接受不了的,她们想着的就是报复,不能便宜了这个男人。
女人一旦有了报复的念头,往往会孤注一掷,不计后果。所以在这个时候难免就会做出傻事来了。因此,很多女子监狱里都关不少这样的人。
在女子监狱的人,关了一、二年就开始后悔了,才知道自由的可贵!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没听过这事啊!一般发配押人,押送犯人分长押和短押,长押是从头到尾,到地交割公事而回,短押是当地州县衙门里的人,就是在本地执行任务,押到下一个地点,本地这些人就回去了。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不会是喝了子母河的水吧?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一 这么快 判完 就枪毙 程序合法吗 一个月能走完所有程序吗?
二 如果 公诉 侦查 取证早就进行了 那么 壬辰一个月 孩子是谁的 在监区咋怀的孕 孩子是你的啊
三 如果没事 我就下了 以后别拿这事 圈粉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你去了女子监狱,你就知道什么犯人最多了。
在女子监狱,因感情纠纷引发犯罪的应该占了不少。这一类人的具体案例就不叙述了,网上多有报道。
在女子监狱,敲诈勒索、诈骗的犯人也占了好大的一部分!这一类人大部分和男犯共同作案。
在女子监狱,涉黄、涉毒的也占了不少的比例。
在女子监狱,有些是职务犯罪和拐卖人口的。
要说最多,恐怕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
女人往往比较重感情,容不得自己的男人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男人呢?又往往比较花心,女人岂能放过你?这样就难免犯罪了。
好的时候,爱得死去活来!一旦分手,大多数的女人都是接受不了的,她们想着的就是报复,不能便宜了这个男人。
女人一旦有了报复的念头,往往会孤注一掷,不计后果。所以在这个时候难免就会做出傻事来了。因此,很多女子监狱里都关不少这样的人。
在女子监狱的人,关了一、二年就开始后悔了,才知道自由的可贵!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没听过这事啊!一般发配押人,押送犯人分长押和短押,长押是从头到尾,到地交割公事而回,短押是当地州县衙门里的人,就是在本地执行任务,押到下一个地点,本地这些人就回去了。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不会是喝了子母河的水吧?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我不想怎么看,我就想问一下这个4000女囚犯的监狱是不是在中国,要是不在中国看她干嘛,这事不可能出在中国,终天编这些事有啥用呀!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一 这么快 判完 就枪毙 程序合法吗 一个月能走完所有程序吗?
二 如果 公诉 侦查 取证早就进行了 那么 壬辰一个月 孩子是谁的 在监区咋怀的孕 孩子是你的啊
三 如果没事 我就下了 以后别拿这事 圈粉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你去了女子监狱,你就知道什么犯人最多了。
在女子监狱,因感情纠纷引发犯罪的应该占了不少。这一类人的具体案例就不叙述了,网上多有报道。
在女子监狱,敲诈勒索、诈骗的犯人也占了好大的一部分!这一类人大部分和男犯共同作案。
在女子监狱,涉黄、涉毒的也占了不少的比例。
在女子监狱,有些是职务犯罪和拐卖人口的。
要说最多,恐怕是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案件。
女人往往比较重感情,容不得自己的男人吃着碗里 看着锅里!男人呢?又往往比较花心,女人岂能放过你?这样就难免犯罪了。
好的时候,爱得死去活来!一旦分手,大多数的女人都是接受不了的,她们想着的就是报复,不能便宜了这个男人。
女人一旦有了报复的念头,往往会孤注一掷,不计后果。所以在这个时候难免就会做出傻事来了。因此,很多女子监狱里都关不少这样的人。
在女子监狱的人,关了一、二年就开始后悔了,才知道自由的可贵!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没听过这事啊!一般发配押人,押送犯人分长押和短押,长押是从头到尾,到地交割公事而回,短押是当地州县衙门里的人,就是在本地执行任务,押到下一个地点,本地这些人就回去了。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不会是喝了子母河的水吧?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我不想怎么看,我就想问一下这个4000女囚犯的监狱是不是在中国,要是不在中国看她干嘛,这事不可能出在中国,终天编这些事有啥用呀!
有一个女犯,她为了达到监外执行的目的,利用“美色”把一名看守拉下了水,最终她的目的达到了,而那名看守却栽了。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尤其是犯罪坐牢的那些人,什么没皮没脸的事都能干得出来。
我之所以给“美色”打上引号,是因为找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她的姿色。
那是1994年,直白的说,我也在监狱服刑,当时我担任的是护监组组长,相对来说要比其他犯人自由很多,可以随便出入各个监舍。
我有个同乡,他是在我后面进来的,因为贩D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他老婆跟他是同案犯,判了三年,她的照片我从他手里看到过。
有一天,狱警带他出去了,一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来探视,结果他回来后才知道不是探视,是地方上的公安民警来抽血验他的DNA。
他告诉我说她老婆怀孕了。
我说怎么可能,她不是在女子监狱服刑吗?
他说听公安讲,女子监狱的管教发现他老婆怀孕而且出怀了。经过询问,她交代说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跟一名男性看守发生过关系。
如果把这事放到社会上,也许这只是两个男女之间一件道德层面上的小事,但是放到看守所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那性质可就变了,一个是看守,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这两种不同身份,两种对立关系的人发生这种事情,毫无疑问就会涉嫌犯罪。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去跟他打听结果,他竟然恬不知耻地对我说他白得了一个女儿,而且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我知道他在开心什么,无非就是老婆因为怀孕被监外执行了呗。肚子里的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堕胎,只能生下来。
而那个看守则锒铛入狱了,据我估计可能是定了强J罪,不管那女的是否是自愿,鉴于他特殊的身份,怎么也得按利用职权来定性,至少三年是跑不掉。
据我这个同乡讲,那看守的老婆是个医生,人长得特别漂亮。
为了自由,头顶上绿成这个样子,他居然也能笑得出来,这让我一下子就瞧不起他了。
如果发现女犯怀孕,如果是羁押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会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是在服刑期间发现怀孕,则会给予监外执行,在监狱外面,由当地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剩余的刑期。
关于对女死刑犯有妊娠情况的处置方法,有律师这样做了解释:
女死刑犯怀孕了不会执行死刑的。如果在审判期间,发现女罪犯怀孕,则不会被判为死刑,会以其他活罪刑罚来代替。无论是哪种情况,最终,主要是为了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权益,因为无辜的胎儿具有生命权。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说,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了依法保障罪犯腹中胎儿的生命权,法律不会对已怀孕的女性罪犯判处死刑的。
女犯人在监狱里,也和男犯人一样劳动改造,只不过女犯人所从事的劳动,大多以轻体力劳动为主!
首先,咱们从女犯人每天早晨起床开始聊起~
早晨:五点半起床,洗漱,吃早餐。
早餐:馒头,大米粥,小咸菜!
六点半或者七点出工。
女犯人车间,基本都是做服装加工,和床上用品加工,有的地区也有做包包的,还有做卫生巾的。
中午十一点半收工,开饭。
午餐:馒头或者米饭,大锅炖菜(平时菜里有鸡骨架)。
下午一点出工,晚上五点半或者六点收工,如果有加工任务,最晚不能超过晚上七点半!
晚餐和午餐一样!
如果没有紧急加工任务,女犯人一个星期休息一天。
节假日放假休息安排时间:
元旦休息两天,伙食改善两天,炒菜带肉的那种!
“五一”休息一天,改善一天!
“十一”国庆节休息三天,改善三天!
中秋节休息一天,改善一天!
春节:大年三十开始休息,犯人几个人一伙,大家坐在一起包饺子,饺子馅和面都是厨房整好的。
大年初一到初五,改善伙食,休息!
平时,基本一个星期可以买货一到两次,除了日用品,食品,饮料等,还可以买香烟,女犯人当中吸烟的很多!
另外,每个星期可以在监狱指定的时间,犯人可以给家属打电话,每个星期都有接待日,可以与来探监的家属见面!
这就是女犯人在监狱的生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