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谁说不能?敌人如果杀俘,我们就要比之还狠,才能保证我方被俘人员安全。敌人如果不杀俘,我们也不杀,也是保证被俘人员安全。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谁说不能?敌人如果杀俘,我们就要比之还狠,才能保证我方被俘人员安全。敌人如果不杀俘,我们也不杀,也是保证被俘人员安全。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废除死刑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特别是对于贪官污吏必须从严适用死刑!其次才是恶行犯罪。因为,贪污腐败是万恶之温床!慎杀不能成为不杀的借口!蝼蚁尚且贪生,一切重刑犯更惜自己生命,却无视他人生命。所以,只有死刑才能遏制这类犯罪!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谁说不能?敌人如果杀俘,我们就要比之还狠,才能保证我方被俘人员安全。敌人如果不杀俘,我们也不杀,也是保证被俘人员安全。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废除死刑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特别是对于贪官污吏必须从严适用死刑!其次才是恶行犯罪。因为,贪污腐败是万恶之温床!慎杀不能成为不杀的借口!蝼蚁尚且贪生,一切重刑犯更惜自己生命,却无视他人生命。所以,只有死刑才能遏制这类犯罪!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在农村确实是有这样的说法,记得小的时候,在农村的老家黄鼠狼很多的,经常会发生黄鼠狼吃鸡的现象,可是很多的家庭就是养鸡被黄鼠狼吃掉,也很少有人去扑杀,一些老农民都说黄鼠狼是有灵性的动物,一旦被扑杀,就会遭到黄鼠狼的报复,于是家里的各种不平安,以及出现的问题都会说成是黄鼠狼显灵的报复行为,这固然是一种迷信。
其实说黄鼠狼不能扑杀还是有一种原因,那就是黄鼠狼不但吃鸡同时它还吃老鼠,因为黄鼠狼身体十分的柔软,就是很小的洞穴都能够钻进去,同时黄鼠狼行动起来十分矫健迅速,突击能力很强,一般的老鼠这要被它看到就会命悬一线,说它是扑鼠的高手一点也不为过,这也是人们不愿意扑杀黄鼠狼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种原因就是黄鼠狼是一种味道很大的动物,不管是一种尿骚味还是分泌出的一种特殊物质,家里这要看到有黄鼠狼就会有一种很强的尿骚味,肉不能吃,尽管黄鼠狼的皮毛有很多的用处,但是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是不愿意接近的。
现在的农村,庭院也干净了很多,有的大部分都进行了硬化,也很少有杂乱的草垛,黄鼠狼也是越来越少,倒是老鼠有多了起来,这就是老式的天敌没有了的原因,所以我们无论从生态平衡的角度去考虑,不扑杀黄鼠狼也有一定的益处。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谁说不能?敌人如果杀俘,我们就要比之还狠,才能保证我方被俘人员安全。敌人如果不杀俘,我们也不杀,也是保证被俘人员安全。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废除死刑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特别是对于贪官污吏必须从严适用死刑!其次才是恶行犯罪。因为,贪污腐败是万恶之温床!慎杀不能成为不杀的借口!蝼蚁尚且贪生,一切重刑犯更惜自己生命,却无视他人生命。所以,只有死刑才能遏制这类犯罪!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在农村确实是有这样的说法,记得小的时候,在农村的老家黄鼠狼很多的,经常会发生黄鼠狼吃鸡的现象,可是很多的家庭就是养鸡被黄鼠狼吃掉,也很少有人去扑杀,一些老农民都说黄鼠狼是有灵性的动物,一旦被扑杀,就会遭到黄鼠狼的报复,于是家里的各种不平安,以及出现的问题都会说成是黄鼠狼显灵的报复行为,这固然是一种迷信。
其实说黄鼠狼不能扑杀还是有一种原因,那就是黄鼠狼不但吃鸡同时它还吃老鼠,因为黄鼠狼身体十分的柔软,就是很小的洞穴都能够钻进去,同时黄鼠狼行动起来十分矫健迅速,突击能力很强,一般的老鼠这要被它看到就会命悬一线,说它是扑鼠的高手一点也不为过,这也是人们不愿意扑杀黄鼠狼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种原因就是黄鼠狼是一种味道很大的动物,不管是一种尿骚味还是分泌出的一种特殊物质,家里这要看到有黄鼠狼就会有一种很强的尿骚味,肉不能吃,尽管黄鼠狼的皮毛有很多的用处,但是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是不愿意接近的。
现在的农村,庭院也干净了很多,有的大部分都进行了硬化,也很少有杂乱的草垛,黄鼠狼也是越来越少,倒是老鼠有多了起来,这就是老式的天敌没有了的原因,所以我们无论从生态平衡的角度去考虑,不扑杀黄鼠狼也有一定的益处。
谢谢邀请。战场上不杀俘虏,主要是出自同情心、同理心的人道主义,同时也是为了化解矛盾,避免报复,削弱对方斗志等利益原因。
人类战争已经有数千年,如果算上原始时代的部落冲突则至少有百万年。从进入文明时代后,东西方都有不杀俘虏的习俗。中国是“杀俘不祥”,西方一般习惯把俘虏留着换赎金,没赎金的贩为奴隶。而到了现代,国际战争法规定对于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应该给与必要的待遇,不能随意虐待、侮辱和杀害。当然,无论古今中外,违背这个准则的例子都很多,但大体上来说。古代屠杀战俘的例子并不罕见,现代也有美军虐待和杀害伊拉克战俘。但整体来说,大家对战俘确实越来越好了。
这些措施,确实包含了一些利益在里面。
例如,西方将战俘勒索赎金或者贩卖奴隶,都可以获得经济上的收入;中国可以把俘虏编入自己的队伍,或者释放出去换取仁慈的名声。而杀害战俘,则可能引起一些不利后果。比如可能在未来激发敌军士兵更加奋勇的战斗到死,因为反正被俘也是死路一条;可能遭致对方也报复杀死自己这边的俘虏;可能激化战争双方的矛盾——而很多战争,其实双方只是争个胜负,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两家矛盾过度激化结果是祸害了两家,便宜了局外的人。
但同时从更深的程度,对战俘的保护实际反映的是人类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是文明的进步。
在原始时代,生活严酷,祖先们认为的“人”恐怕只有自己部落的人。打仗取胜后,来不及逃跑的敌人,别说是保留活路,只怕不但要杀,还要吃掉。
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古代国家开始把俘虏留下来作为奴隶。这固然是因为生产力发展使得奴隶可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对俘虏有了同理心。奴隶虽然受压迫,毕竟是人。在多数国家里,即使奴隶也拥有基本的权力,还可能赎身。古代战士们俘虏了敌人,也会想象到自己可能被敌人俘虏。因为担心敌人杀害我方战俘,转而我方也不杀害敌方战俘,这既是一种利益交换和平衡,同时也是从“我军可能被俘”反推出了敌方被俘虏的也是和我一样的人,于是同理心产生了。
而进入近现代以后,随着国家制度完善,国家和个人在感受层面上差距拉大。发动战争、彼此敌对的是国家,而基层士兵不但素不相识,无冤无仇,而且很可能因为社会地位相近而产生共鸣;同时,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不过是政治分歧的暴力解决,并不意味着这两国有着不可调和深入骨髓的矛盾和仇恨。这样一来,所谓战俘不过是一次暂时冲突下的不幸者,没必要通过对他们虐待杀害去增加牺牲品。相反,大家认识到,人都是一样的,都会疼痛和悲伤。既然彼此没有你死我活的深仇大恨,当然应该保证这些不幸者的基本权利,换谁都一样。
于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提高,关于不杀害战俘、不虐待战俘的种种条款,也就被执行得越来越充分了。
当年教授领着他的学生正在研究时空穿梭机,没想到教授的一个失误,教授跟学生先后穿越了……
一个成了新朝的开国皇帝王莽,一个成了东汉开国皇帝刘秀,两个人共同的特点,博学多才,学富五车,个人能力都很强,而且都是忍者神龟,容忍度超强,只不过毕竟年纪大了,教授还是处于下风!最终学生坐拥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