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位都是库尔德人,照说,作为萨达姆政权的死对头,欠了一大笔库尔德人血债的萨达姆应该被狠狠的多安插点罪名,疯狂报复一番才对。
当年,美国也是这么想的。萨达姆的审判如早先对南联盟前总统米洛舍维奇一样,被美国特别关照,在美方的授意安排下,伊拉克组成了特别法庭,找了库尔德人当法官,开始审讯萨达姆及其他伊拉克政府高官。
然而,让美利坚非常不满意的是,最先接受案件的法官,里兹贾尔•阿明,是个坚持职业操守的人,竟然拒绝把民族感情跟法律原则联系到一起。
2005年10月19日,伊拉克特别法庭正式开庭,当场列举了萨达姆14项罪行,它们可以分成下面这么几类:
一、反人类罪和谋杀罪类。其中一个重要板块就是针对库尔德人的种族迫害和屠杀。
二、战争罪。比如,1990年,入侵科威特。
三、迫害宗教团体罪。主要为对什叶派穆斯林的迫害。
四、专制和迫害镇压政治团体罪。比如,下令暗杀反政府政治活动人士等等。
五、滥用私行罪。
六、破坏环境罪。主要指的是,蓄意抽干伊拉克南部湿地,破坏生态平衡。
然而,针对这些罪名的指控,阿明坚持法律原则,允许萨达姆在必要时刻为自己辩护和举证。对一些支持定罪萨达姆的“人证”和“物证”也能理性对待,没有体现出美国所期盼的那种“为库尔德同胞报仇血恨的情绪和举措。
比如,关于控方播放的有关“杜贾尔村案”的录像,和“污点证人”(此人在萨达姆统治时期是伊拉克情报部门的一名高级军官)瓦达•谢赫的证词。萨达姆矢口否认,并激动的指责谢赫是在“说谎”,并且用了大段言语,不依不饶的发难这些证据。
期间,主审法官阿明开始竟然任由萨达姆给自己辩护和解释,并未直接打断或者宣布辩护无效。
很显然,阿明自己给这次任务的定位,并非单纯的走个给萨达姆定罪的“流程”,而是作为一个专业的法官主持着法庭辩论。
这让美国那边看着非常着急。期间,还经历了萨达姆的律师团成员遭遇暗杀的事件,整个审判跟美国的预期,差太远。
那么,就赶紧换人吧,于是,阿明之后,资深司法工作者,阿卜杜拉阿米尔成了主审法官。然而,审了一次,就被换掉了,因为,他在法庭上仍然称呼萨达姆为总统,明显不是美国期望的“仇人”定位。
最终,挑选再三,换成了另一位库尔德人拉赫曼。此人和萨达姆有家族私仇,力主对萨达姆定死罪。毕竟,在美国主导之下,所谓的庭审,要的只是一个结果。
拉赫曼在审判过程中非常强硬,倾向性明显,对于萨达姆的自我辩解,拉赫曼不认作证词,还接连剥夺了萨达姆为自己发言的机会。这显然违背了法律原则,萨达姆的律师团曾多次抗议,甚至扬言提出要退出法庭。
但仗着背后美国和伊拉克新政府的支持,审判就这样强行进行了下去。
最终,拉赫曼宣布所有罪名成立,对萨达姆判处绞刑。
据资料记载,拉赫曼宣判后,萨达姆第一时间托律师,强烈要求改判自己为枪决。因为,在阿拉伯文化中,绞刑是非常低档和为人不齿的死法,羞辱性极强,多用于小偷强盗,猥亵幼童等罪犯身上;而死于刀枪之下,哗啦啦的流了血,才更能体现出阿拉伯式的“英勇”。
结果,拉赫曼坚持绞刑,还把日子定在了伊斯兰最神圣的节日——宰牲节的首日,用意为曾经不可一世的当权者,现如今就是待宰的“大牲口”。而些看在最后一夜看守萨达姆的人都被换成了他的仇敌部落成员,整整嘲笑了他一晚,拒绝了他睡觉的请求,想让萨达姆在刑场上精神萎靡,丑态百出。
不过,咱们在视频中也能看到,最后时刻的萨达姆,虽然被折腾了一宿,面色苍白,但发须整齐,神态平静,整个过程非常镇定。
然而,完成美国交给的“任务”几年后,在阿拉伯之春中,伊拉克反政府武装专程抓了拉赫曼,也送他提前见了真主。
观点不一,立场不一,结果肯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