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恳定对。什么事不可能做的天衣无缝,中国每年要发生多少起案件,就大案件说起,杀人案,哪一起逃过公安警查的眼晴了,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受到惩罚的。再狡猾的狐狸也不逃不出猎人的手掌。杀人犯有再强的心理素质,最后还是崩溃,有句话说的好吗,做贼心虚。有的杀人犯逃亡十多年的,在外过着鬼一样的生活,到后来还是被抓回来,所以不要有挠幸心理,杀人必须要偿命。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恳定对。什么事不可能做的天衣无缝,中国每年要发生多少起案件,就大案件说起,杀人案,哪一起逃过公安警查的眼晴了,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受到惩罚的。再狡猾的狐狸也不逃不出猎人的手掌。杀人犯有再强的心理素质,最后还是崩溃,有句话说的好吗,做贼心虚。有的杀人犯逃亡十多年的,在外过着鬼一样的生活,到后来还是被抓回来,所以不要有挠幸心理,杀人必须要偿命。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其浅层次的原因是心理健康问题,较深层次的则是人格健全问题,更深层次的则是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之下的大学阶段,甚至是整个儿童青少年阶段人文教育的荒芜和生命教育的缺失。
心理之困
应试教育的巨大压力、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已对当代中国儿童青少年乃至青年的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中小学阶段,在巨大的学业压力之下,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往往被学业问题掩盖起来,只要成绩好,其他都不重要了。到了大学阶段,大多数个体才真正开始步入社会,独立地应对生活中的烦恼与挫折,心理问题和人格隐患的消极影响往往开始显现,致使大学阶段成为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的爆发期和高发期。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恳定对。什么事不可能做的天衣无缝,中国每年要发生多少起案件,就大案件说起,杀人案,哪一起逃过公安警查的眼晴了,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受到惩罚的。再狡猾的狐狸也不逃不出猎人的手掌。杀人犯有再强的心理素质,最后还是崩溃,有句话说的好吗,做贼心虚。有的杀人犯逃亡十多年的,在外过着鬼一样的生活,到后来还是被抓回来,所以不要有挠幸心理,杀人必须要偿命。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其浅层次的原因是心理健康问题,较深层次的则是人格健全问题,更深层次的则是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之下的大学阶段,甚至是整个儿童青少年阶段人文教育的荒芜和生命教育的缺失。
心理之困
应试教育的巨大压力、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已对当代中国儿童青少年乃至青年的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中小学阶段,在巨大的学业压力之下,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往往被学业问题掩盖起来,只要成绩好,其他都不重要了。到了大学阶段,大多数个体才真正开始步入社会,独立地应对生活中的烦恼与挫折,心理问题和人格隐患的消极影响往往开始显现,致使大学阶段成为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的爆发期和高发期。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我们只关心他是否能证明他不是凶手。其余的司法自然解决,只要他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公安自然会再去寻找凶手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恳定对。什么事不可能做的天衣无缝,中国每年要发生多少起案件,就大案件说起,杀人案,哪一起逃过公安警查的眼晴了,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受到惩罚的。再狡猾的狐狸也不逃不出猎人的手掌。杀人犯有再强的心理素质,最后还是崩溃,有句话说的好吗,做贼心虚。有的杀人犯逃亡十多年的,在外过着鬼一样的生活,到后来还是被抓回来,所以不要有挠幸心理,杀人必须要偿命。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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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其浅层次的原因是心理健康问题,较深层次的则是人格健全问题,更深层次的则是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之下的大学阶段,甚至是整个儿童青少年阶段人文教育的荒芜和生命教育的缺失。
心理之困
应试教育的巨大压力、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已对当代中国儿童青少年乃至青年的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中小学阶段,在巨大的学业压力之下,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往往被学业问题掩盖起来,只要成绩好,其他都不重要了。到了大学阶段,大多数个体才真正开始步入社会,独立地应对生活中的烦恼与挫折,心理问题和人格隐患的消极影响往往开始显现,致使大学阶段成为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的爆发期和高发期。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我们只关心他是否能证明他不是凶手。其余的司法自然解决,只要他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公安自然会再去寻找凶手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都柏林凶案》是一部典型的英式悬疑罪案剧。这部剧逻辑还是比较清晰的,剧集采用多条时间线的叙述方式,讲述整个事件的始末。
整个剧中有三条主线。从一开始就给观众埋下了坑。
第一条主线是1985年的开端,罗伯在同伴失踪后,为了躲避骚扰,便逃离到了爱尔兰后的生活。这期间主要描述了他的心理路程。
第二条时间线,便是2006年。男女主这个时候在一起办案,直到谋杀案发生前,两个人的关系都很亲密,彼此信任。
最后一条时间线,就是“当下”。三条主线相互联系
《犯罪心理》讲述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总部下属的行为分析科部门(简称“BAU”)中,行为分析师们剖析最棘手的案件,分析凶手的心理和作案特征,并在他们再次施暴前预测出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协助当地警察捉拿凶手的故事;该剧于2005年9月22日在美国首播,该剧多次获得艾美奖和人民选择奖的提名。
结论:
1、《都柏林凶案》还是比较有看点的。
2、《都柏林凶案》与《犯罪心理》并不类似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恳定对。什么事不可能做的天衣无缝,中国每年要发生多少起案件,就大案件说起,杀人案,哪一起逃过公安警查的眼晴了,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晚会受到惩罚的。再狡猾的狐狸也不逃不出猎人的手掌。杀人犯有再强的心理素质,最后还是崩溃,有句话说的好吗,做贼心虚。有的杀人犯逃亡十多年的,在外过着鬼一样的生活,到后来还是被抓回来,所以不要有挠幸心理,杀人必须要偿命。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其浅层次的原因是心理健康问题,较深层次的则是人格健全问题,更深层次的则是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之下的大学阶段,甚至是整个儿童青少年阶段人文教育的荒芜和生命教育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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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教育的巨大压力、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已对当代中国儿童青少年乃至青年的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中小学阶段,在巨大的学业压力之下,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往往被学业问题掩盖起来,只要成绩好,其他都不重要了。到了大学阶段,大多数个体才真正开始步入社会,独立地应对生活中的烦恼与挫折,心理问题和人格隐患的消极影响往往开始显现,致使大学阶段成为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的爆发期和高发期。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我们只关心他是否能证明他不是凶手。其余的司法自然解决,只要他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公安自然会再去寻找凶手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都柏林凶案》是一部典型的英式悬疑罪案剧。这部剧逻辑还是比较清晰的,剧集采用多条时间线的叙述方式,讲述整个事件的始末。
整个剧中有三条主线。从一开始就给观众埋下了坑。
第一条主线是1985年的开端,罗伯在同伴失踪后,为了躲避骚扰,便逃离到了爱尔兰后的生活。这期间主要描述了他的心理路程。
第二条时间线,便是2006年。男女主这个时候在一起办案,直到谋杀案发生前,两个人的关系都很亲密,彼此信任。
最后一条时间线,就是“当下”。三条主线相互联系
《犯罪心理》讲述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总部下属的行为分析科部门(简称“BAU”)中,行为分析师们剖析最棘手的案件,分析凶手的心理和作案特征,并在他们再次施暴前预测出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协助当地警察捉拿凶手的故事;该剧于2005年9月22日在美国首播,该剧多次获得艾美奖和人民选择奖的提名。
结论:
1、《都柏林凶案》还是比较有看点的。
2、《都柏林凶案》与《犯罪心理》并不类似
凶案发生,必定留下痕迹,对吗?
基本是对的。
凶案是比较大的案子了,无论是警方,还是社会各界,都会非常关注。
以最近热议的杭州许某某杀害、碎尸来某某案为例,许某某自以为聪明,多下一些功夫,警方可能就会查不出来,案子就会不了了之,实际上,他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警方。
第一、来某某进了家属院后再也没有离开,可以肯定他还在家属院内,如果没了,又没有类似尸体的物体带出家属院,内么最可能的方式是碎尸。
第二、在家属院碎尸,最安全的地方是自己家里,否则,在其他地方都很容易被他人发现。
第三、在家里碎尸,作案过程可能别人发现不了,但是作案留下的痕迹难以完全取消。例如血液,一个成年人四千多毫升血液,怎么躲避,也难免有一部分会沾染到分尸现场,现在警方对于血液痕迹的检验灵敏度,已经达到五十万分之一甚至更高,用一般的冲洗、刷洗,根本无法完全洗净到检测不出来的程度。
第四、作案现场,多数情况嫌疑人要反复打扫、反复清洗,这样可能作案留下的痕迹会减少,但是反复打扫的结果是产生了新的无法解释的痕迹: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为什么会将房间边边角角彻底打扫?
第五、如果碎尸,那么基本上会留下三方面的疑点。用水、尸体碎屑、骨骼。用水通过水表可以清楚看出异常,尸体碎屑可以用DNA鉴定确认尸源,无法冲走的骨骼需要带出家属院抛掉,很可能会在监控中留下疑点。
总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为凶案尤其如此。
还行吧,感觉一般,但是说不上漂亮,笑起来可能比较可爱。至于年龄嘛,光从脸上看起来(从图片拍摄角度上看),确实给人不太成熟的感觉,好像才十三,四的样子,主要是她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就这样,没办法。而从总体上看(包括身材等),感觉有18,19的样子吧。如果他是你女朋友的话,建议你让她留长发,化点装,打扮上可以成熟点,这样看起来比较好。不过,说实在的,也不需要太在意别人说的,自己喜欢就行,毕竟每个人的审美观都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