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三毛是一个怎样的人(最值得读的三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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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呀,三毛是个聪明、敏感,特立独行却并不刻薄,最受不了虚假,有孩子般的纯真,她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读书、写作、和朋友们去露营......,浪漫、无所畏惧的,一个人跑去西班牙,与丈夫在撒哈拉沙漠结婚并在那里定居,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生活的超级可爱的女子。


总有人说:儿时不够了解三毛,长大以后爱死了三毛。说的就是我。

我喜欢她书中出现的种种人、物,撒哈拉沙漠、阿拉伯人、药瓶、别针……而最喜欢的除了她本人,还有荷西,她和荷西的爱情。

三毛的一生传奇又瑰丽,像迷又像风。

她曾许愿,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


看三毛的书,就像是你认识的一个邻家姐姐,拉着你的小手,在跟你讲她的故事,她的人生,她经历的种种一切,让人沉迷和向往。


1、三毛是一个对待友谊特别认真和珍惜的人


《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
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特的方法帮邻居们治病,这就看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也容易和别人相处,就好像她所说的:“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得捷径。”


这个故事,我小时候看得不亦乐乎,让我羡慕书中的人,可以跟这么好的人做朋友,或许就是她那积极的心态和友好的态度使她赢得了一次次珍贵的友谊。


2、在父母眼里,幼年的三毛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三毛父亲陈嗣庆曾在《我家老二:三小姐》 中,记录了许多三毛幼年时的故事。也是透过这篇回忆,世人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三毛。



三毛生长在战争年代,炮火连天的岁月,为了生存,她不得不跟着父母一起奔波逃难。从出生地重庆,到南京,再到上海,到台湾。

也正因为幼年的这段经历,三毛对《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有着特殊的情愫,以至于最后将自己的名字由“陈平”改为了“三毛”。

三毛幼年的颠沛流离,大约是她喜欢“流浪”的注脚。


相比普通孩子,幼年的三毛除了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第一个特殊嗜好,是喜欢在坟场看书

三毛家后是一座坟场,不知从何时起,三毛便爱上了这座常人避之不及的阴森之地。
这座坟地阴风阵阵,荒草丛生,充斥着死寂,有时竟能见零星的白骨。同龄小孩闻风丧胆的地方,却是幼年三毛钟爱之地。

在坟地的三毛,很享受这种寂静清冷。相比吵闹的世界,坟地能带给三毛独立、自由、寂静。住在坟地旁时的三毛,只要有时间,便会待在坟地一个人玩儿。

坟地玩耍的快乐,大约也只有三毛自己能懂。

第二个特殊嗜好,是过年喜欢观看杀羊

每年过年杀羊时,别的孩子都会因为恐惧躲到一旁。而三毛不仅不怕,还会颇有兴趣地走近观看。她不动声色地瞪着大眼仔细观察着,刀划进肉里时,那一刀一刀在她眼里,竟散发出了不一样的美,这美在她眼里竟如艺术般动人。
别人眼里的恐惧、残酷,在三毛眼里,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个特殊嗜好,是喜欢拾荒,是她童年快乐的源泉

三毛会不顾旁人的眼光,将人家锯树丢下来的枯树枝拖回家,当宝贝似的爱;见到洗衣的阿巴桑坐的木头椅子也爱不释手,因为那像极了呆头呆脑的复活岛人像.....
三毛甚至将她捡来的“荒货“当宝贝一样供奉在家里,每每这时,父母总不免苦恼。他们不明白,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怎么会出了一个爱捡废物的孩子。

成年后,她坚持流浪,坚持在文字里,做有灵性的拾荒者。

也正因此,三毛的作品便有了“不男不女看三毛”的说法。人们总在三毛的近乎“拾荒”的文字里,忘了尘世,甚至忘了自己的性别和所有。

3、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提起,或羡慕,或感慨

张爱玲曾有一段面述爱情中遇见的文字,是这样说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荷西与三毛并非刚刚好,他们相识在荷西18岁、三毛24岁那年。那时,时间并不“刚刚好”,但经过六年的坚守和等待,他们终于等来了张爱玲口中的“刚刚好”。


为了让这场婚礼显得更有仪式感,荷西准备为他们的结婚临时准备一个特别的礼物。出门很久后荷西回来敲门,三毛开门后荷西便大声喊:

“快看看,我有东西要送你。”

三毛接过荷西手里被包得严丝合缝的大盒子,撕开一看,竟是一个骆驼的头盖骨。

三毛看到结婚礼物的瞬间差点尖叫起来,没错,这个礼物很明显是荷西沙漠里“拾荒”来的。三毛一生信奉缘分,所以,她平生最喜欢的便是流浪,其次便是流浪途中“拾荒”。

荷西与三毛身边其他男子不同的是:他一直在用三毛想要的方式爱她。

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

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

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至于结局,我就不讲啦,很多故事和文章都写过太多了,继续往下看哈。

4、三毛对生死的独特见解,自幼年便被显露

在姐姐陈田心眼里,三毛对“死”不仅没有恐惧,反而还有着浓厚的兴趣。
七八岁时,她就很有兴趣尝试死亡的滋味,陈田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她(三毛)很想知道死是什么滋味,她还曾经拿刀在手上划过。”


1991年1月4日,在台湾的一家医院里,三毛用一双丝袜链接了去往天国的路。

台湾荣民总医院的清洁女工像往常一样打扫病房,在7楼妇产科的单人特等病房,她推开浴室的门,看见穿着白底红花睡衣的女人,脖子被尼龙丝袜吊着,悬挂在点滴架上,睡衣下的身体早已冰凉,而睡衣上的红花却依旧开得绚烂。女人看起来只是像睡着了,安详的模样,似乎等待这场睡眠,已经很久很久了……
清洁女工不知道,在此之前,这些年里,女人曾多次尝试自杀,未果。那一天是1991年1月4日,著名女作家三毛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1991年1月4日,“1”、“4”,谐音“一死”。
悄然无息,任这个世界无声地哀求,都没能让她再多停留一秒。

有知乎网友对此评价道:当初来这世上不是自己可以选择,至少在尽过力之后,有选择离开的权利和自由。

因为三毛的书,我才知道了人可以这样活,这世间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束缚,没有所谓的标准对错,那些道德标准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不要走上错误的道路。在不犯法的情况下,走自己的路,就让别人去说吧,别人的眼光终究是别人的,自己的生活终究是自己过的。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我是三毛的一枚小迷妹,我认为三毛是一个做事有主见、有浪漫情怀、渴望爱情的人,下面一一举例子来说明。

第一,做事有主见

三毛原名陈懋平,三毛小时候觉得中间这个字太难写,于是自作主张把名字改为陈平。又因为自己特别喜欢看《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给自己取了三毛这个名字。

第二,有浪漫情怀

三毛是一个喜欢浪漫追求浪漫的人。三毛决定飞往西班牙马德里,是因为她听过一张西班牙唱片,她觉得这是一个充满浪漫和风情的国度,所以对西班牙无限向往。

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白手成家,她花了两年的时间,在住所对面的垃圾场拾荒翻捡,把惨不忍睹的住处变成了人们眼中的艺术宫殿,这也正体现了三毛的浪漫情怀和艺术细胞。

第三,一生渴望爱情

三毛短暂的一生中,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有过几段感情,年幼时对恩师顾福生的特殊情愫,对初恋舒凡的狂热追求和爱意,与荷西平静而美好的6年幸福时光,与王洛宾不被世人所理解的忘年恋。

三毛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爱,她一生追寻真爱,却又为爱所伤。

三毛最后以一种艺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绚丽的一生,愿在另一个世界她能与爱人永远相依,永不分离。




我觉得呀,三毛是个聪明、敏感,特立独行却并不刻薄,最受不了虚假,有孩子般的纯真,她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读书、写作、和朋友们去露营......,浪漫、无所畏惧的,一个人跑去西班牙,与丈夫在撒哈拉沙漠结婚并在那里定居,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生活的超级可爱的女子。


总有人说:儿时不够了解三毛,长大以后爱死了三毛。说的就是我。

我喜欢她书中出现的种种人、物,撒哈拉沙漠、阿拉伯人、药瓶、别针……而最喜欢的除了她本人,还有荷西,她和荷西的爱情。

三毛的一生传奇又瑰丽,像迷又像风。

她曾许愿,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


看三毛的书,就像是你认识的一个邻家姐姐,拉着你的小手,在跟你讲她的故事,她的人生,她经历的种种一切,让人沉迷和向往。


1、三毛是一个对待友谊特别认真和珍惜的人


《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
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特的方法帮邻居们治病,这就看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也容易和别人相处,就好像她所说的:“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得捷径。”


这个故事,我小时候看得不亦乐乎,让我羡慕书中的人,可以跟这么好的人做朋友,或许就是她那积极的心态和友好的态度使她赢得了一次次珍贵的友谊。


2、在父母眼里,幼年的三毛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三毛父亲陈嗣庆曾在《我家老二:三小姐》 中,记录了许多三毛幼年时的故事。也是透过这篇回忆,世人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三毛。



三毛生长在战争年代,炮火连天的岁月,为了生存,她不得不跟着父母一起奔波逃难。从出生地重庆,到南京,再到上海,到台湾。

也正因为幼年的这段经历,三毛对《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有着特殊的情愫,以至于最后将自己的名字由“陈平”改为了“三毛”。

三毛幼年的颠沛流离,大约是她喜欢“流浪”的注脚。


相比普通孩子,幼年的三毛除了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第一个特殊嗜好,是喜欢在坟场看书

三毛家后是一座坟场,不知从何时起,三毛便爱上了这座常人避之不及的阴森之地。
这座坟地阴风阵阵,荒草丛生,充斥着死寂,有时竟能见零星的白骨。同龄小孩闻风丧胆的地方,却是幼年三毛钟爱之地。

在坟地的三毛,很享受这种寂静清冷。相比吵闹的世界,坟地能带给三毛独立、自由、寂静。住在坟地旁时的三毛,只要有时间,便会待在坟地一个人玩儿。

坟地玩耍的快乐,大约也只有三毛自己能懂。

第二个特殊嗜好,是过年喜欢观看杀羊

每年过年杀羊时,别的孩子都会因为恐惧躲到一旁。而三毛不仅不怕,还会颇有兴趣地走近观看。她不动声色地瞪着大眼仔细观察着,刀划进肉里时,那一刀一刀在她眼里,竟散发出了不一样的美,这美在她眼里竟如艺术般动人。
别人眼里的恐惧、残酷,在三毛眼里,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个特殊嗜好,是喜欢拾荒,是她童年快乐的源泉

三毛会不顾旁人的眼光,将人家锯树丢下来的枯树枝拖回家,当宝贝似的爱;见到洗衣的阿巴桑坐的木头椅子也爱不释手,因为那像极了呆头呆脑的复活岛人像.....
三毛甚至将她捡来的“荒货“当宝贝一样供奉在家里,每每这时,父母总不免苦恼。他们不明白,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怎么会出了一个爱捡废物的孩子。

成年后,她坚持流浪,坚持在文字里,做有灵性的拾荒者。

也正因此,三毛的作品便有了“不男不女看三毛”的说法。人们总在三毛的近乎“拾荒”的文字里,忘了尘世,甚至忘了自己的性别和所有。

3、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提起,或羡慕,或感慨

张爱玲曾有一段面述爱情中遇见的文字,是这样说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荷西与三毛并非刚刚好,他们相识在荷西18岁、三毛24岁那年。那时,时间并不“刚刚好”,但经过六年的坚守和等待,他们终于等来了张爱玲口中的“刚刚好”。


为了让这场婚礼显得更有仪式感,荷西准备为他们的结婚临时准备一个特别的礼物。出门很久后荷西回来敲门,三毛开门后荷西便大声喊:

“快看看,我有东西要送你。”

三毛接过荷西手里被包得严丝合缝的大盒子,撕开一看,竟是一个骆驼的头盖骨。

三毛看到结婚礼物的瞬间差点尖叫起来,没错,这个礼物很明显是荷西沙漠里“拾荒”来的。三毛一生信奉缘分,所以,她平生最喜欢的便是流浪,其次便是流浪途中“拾荒”。

荷西与三毛身边其他男子不同的是:他一直在用三毛想要的方式爱她。

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

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

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至于结局,我就不讲啦,很多故事和文章都写过太多了,继续往下看哈。

4、三毛对生死的独特见解,自幼年便被显露

在姐姐陈田心眼里,三毛对“死”不仅没有恐惧,反而还有着浓厚的兴趣。
七八岁时,她就很有兴趣尝试死亡的滋味,陈田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她(三毛)很想知道死是什么滋味,她还曾经拿刀在手上划过。”


1991年1月4日,在台湾的一家医院里,三毛用一双丝袜链接了去往天国的路。

台湾荣民总医院的清洁女工像往常一样打扫病房,在7楼妇产科的单人特等病房,她推开浴室的门,看见穿着白底红花睡衣的女人,脖子被尼龙丝袜吊着,悬挂在点滴架上,睡衣下的身体早已冰凉,而睡衣上的红花却依旧开得绚烂。女人看起来只是像睡着了,安详的模样,似乎等待这场睡眠,已经很久很久了……
清洁女工不知道,在此之前,这些年里,女人曾多次尝试自杀,未果。那一天是1991年1月4日,著名女作家三毛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1991年1月4日,“1”、“4”,谐音“一死”。
悄然无息,任这个世界无声地哀求,都没能让她再多停留一秒。

有知乎网友对此评价道:当初来这世上不是自己可以选择,至少在尽过力之后,有选择离开的权利和自由。

因为三毛的书,我才知道了人可以这样活,这世间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束缚,没有所谓的标准对错,那些道德标准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不要走上错误的道路。在不犯法的情况下,走自己的路,就让别人去说吧,别人的眼光终究是别人的,自己的生活终究是自己过的。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我是三毛的一枚小迷妹,我认为三毛是一个做事有主见、有浪漫情怀、渴望爱情的人,下面一一举例子来说明。

第一,做事有主见

三毛原名陈懋平,三毛小时候觉得中间这个字太难写,于是自作主张把名字改为陈平。又因为自己特别喜欢看《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给自己取了三毛这个名字。

第二,有浪漫情怀

三毛是一个喜欢浪漫追求浪漫的人。三毛决定飞往西班牙马德里,是因为她听过一张西班牙唱片,她觉得这是一个充满浪漫和风情的国度,所以对西班牙无限向往。

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白手成家,她花了两年的时间,在住所对面的垃圾场拾荒翻捡,把惨不忍睹的住处变成了人们眼中的艺术宫殿,这也正体现了三毛的浪漫情怀和艺术细胞。

第三,一生渴望爱情

三毛短暂的一生中,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有过几段感情,年幼时对恩师顾福生的特殊情愫,对初恋舒凡的狂热追求和爱意,与荷西平静而美好的6年幸福时光,与王洛宾不被世人所理解的忘年恋。

三毛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爱,她一生追寻真爱,却又为爱所伤。

三毛最后以一种艺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绚丽的一生,愿在另一个世界她能与爱人永远相依,永不分离。




开始去认识三毛来源于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闲于无聊去图书馆借书,本想借的是大冰的书,却在找书的时候,拿起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拿起却再也放不下了。听过无数的朋友对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但真正自己去读的时候还是惊讶了一番。



从被三毛朴实的生活描述所吸引到渐渐的为之入迷到深深的喜欢上这个在沙漠中生活的女子。因为在地图上看见了它的名字而深深爱上的这片土地,义无反顾来到这里,三毛把她的喜怒哀乐融入了她所爱的这个地方。她在用心的感受这个沙漠和它的故事。

把租在坟场旁的小破房装饰成一个温馨美丽的家,在小孩子吵架的时候去骑他们的自行车,专门偷偷跑去观看女人洗澡的生活,为姑卡的生活感到心痛,不是专业的医生却敢给别人治病,一个人开车到沙漠深处…从书中里面,我认识了三毛。她是活泼可爱的,她是美丽大方的,她是善良勇敢的,她是搞怪机灵的。《撒哈拉的故事》将三毛和她的生活活灵活现的带到了我的世界,这就是我最初认识的三毛,这就是我最爱的三毛。

虽然很多人告诉我,她后面的作品会让人忍不住心疼,会更让人入迷。但是我想我最爱的永远都会是《撒哈拉的故事》,她把一个令我羡慕的女孩带到了我的世界,让我难以忘怀。

我觉得呀,三毛是个聪明、敏感,特立独行却并不刻薄,最受不了虚假,有孩子般的纯真,她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读书、写作、和朋友们去露营......,浪漫、无所畏惧的,一个人跑去西班牙,与丈夫在撒哈拉沙漠结婚并在那里定居,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生活的超级可爱的女子。


总有人说:儿时不够了解三毛,长大以后爱死了三毛。说的就是我。

我喜欢她书中出现的种种人、物,撒哈拉沙漠、阿拉伯人、药瓶、别针……而最喜欢的除了她本人,还有荷西,她和荷西的爱情。

三毛的一生传奇又瑰丽,像迷又像风。

她曾许愿,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


看三毛的书,就像是你认识的一个邻家姐姐,拉着你的小手,在跟你讲她的故事,她的人生,她经历的种种一切,让人沉迷和向往。


1、三毛是一个对待友谊特别认真和珍惜的人


《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
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特的方法帮邻居们治病,这就看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也容易和别人相处,就好像她所说的:“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得捷径。”


这个故事,我小时候看得不亦乐乎,让我羡慕书中的人,可以跟这么好的人做朋友,或许就是她那积极的心态和友好的态度使她赢得了一次次珍贵的友谊。


2、在父母眼里,幼年的三毛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三毛父亲陈嗣庆曾在《我家老二:三小姐》 中,记录了许多三毛幼年时的故事。也是透过这篇回忆,世人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三毛。



三毛生长在战争年代,炮火连天的岁月,为了生存,她不得不跟着父母一起奔波逃难。从出生地重庆,到南京,再到上海,到台湾。

也正因为幼年的这段经历,三毛对《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有着特殊的情愫,以至于最后将自己的名字由“陈平”改为了“三毛”。

三毛幼年的颠沛流离,大约是她喜欢“流浪”的注脚。


相比普通孩子,幼年的三毛除了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第一个特殊嗜好,是喜欢在坟场看书

三毛家后是一座坟场,不知从何时起,三毛便爱上了这座常人避之不及的阴森之地。
这座坟地阴风阵阵,荒草丛生,充斥着死寂,有时竟能见零星的白骨。同龄小孩闻风丧胆的地方,却是幼年三毛钟爱之地。

在坟地的三毛,很享受这种寂静清冷。相比吵闹的世界,坟地能带给三毛独立、自由、寂静。住在坟地旁时的三毛,只要有时间,便会待在坟地一个人玩儿。

坟地玩耍的快乐,大约也只有三毛自己能懂。

第二个特殊嗜好,是过年喜欢观看杀羊

每年过年杀羊时,别的孩子都会因为恐惧躲到一旁。而三毛不仅不怕,还会颇有兴趣地走近观看。她不动声色地瞪着大眼仔细观察着,刀划进肉里时,那一刀一刀在她眼里,竟散发出了不一样的美,这美在她眼里竟如艺术般动人。
别人眼里的恐惧、残酷,在三毛眼里,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个特殊嗜好,是喜欢拾荒,是她童年快乐的源泉

三毛会不顾旁人的眼光,将人家锯树丢下来的枯树枝拖回家,当宝贝似的爱;见到洗衣的阿巴桑坐的木头椅子也爱不释手,因为那像极了呆头呆脑的复活岛人像.....
三毛甚至将她捡来的“荒货“当宝贝一样供奉在家里,每每这时,父母总不免苦恼。他们不明白,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怎么会出了一个爱捡废物的孩子。

成年后,她坚持流浪,坚持在文字里,做有灵性的拾荒者。

也正因此,三毛的作品便有了“不男不女看三毛”的说法。人们总在三毛的近乎“拾荒”的文字里,忘了尘世,甚至忘了自己的性别和所有。

3、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提起,或羡慕,或感慨

张爱玲曾有一段面述爱情中遇见的文字,是这样说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荷西与三毛并非刚刚好,他们相识在荷西18岁、三毛24岁那年。那时,时间并不“刚刚好”,但经过六年的坚守和等待,他们终于等来了张爱玲口中的“刚刚好”。


为了让这场婚礼显得更有仪式感,荷西准备为他们的结婚临时准备一个特别的礼物。出门很久后荷西回来敲门,三毛开门后荷西便大声喊:

“快看看,我有东西要送你。”

三毛接过荷西手里被包得严丝合缝的大盒子,撕开一看,竟是一个骆驼的头盖骨。

三毛看到结婚礼物的瞬间差点尖叫起来,没错,这个礼物很明显是荷西沙漠里“拾荒”来的。三毛一生信奉缘分,所以,她平生最喜欢的便是流浪,其次便是流浪途中“拾荒”。

荷西与三毛身边其他男子不同的是:他一直在用三毛想要的方式爱她。

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

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

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至于结局,我就不讲啦,很多故事和文章都写过太多了,继续往下看哈。

4、三毛对生死的独特见解,自幼年便被显露

在姐姐陈田心眼里,三毛对“死”不仅没有恐惧,反而还有着浓厚的兴趣。
七八岁时,她就很有兴趣尝试死亡的滋味,陈田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她(三毛)很想知道死是什么滋味,她还曾经拿刀在手上划过。”


1991年1月4日,在台湾的一家医院里,三毛用一双丝袜链接了去往天国的路。

台湾荣民总医院的清洁女工像往常一样打扫病房,在7楼妇产科的单人特等病房,她推开浴室的门,看见穿着白底红花睡衣的女人,脖子被尼龙丝袜吊着,悬挂在点滴架上,睡衣下的身体早已冰凉,而睡衣上的红花却依旧开得绚烂。女人看起来只是像睡着了,安详的模样,似乎等待这场睡眠,已经很久很久了……
清洁女工不知道,在此之前,这些年里,女人曾多次尝试自杀,未果。那一天是1991年1月4日,著名女作家三毛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1991年1月4日,“1”、“4”,谐音“一死”。
悄然无息,任这个世界无声地哀求,都没能让她再多停留一秒。

有知乎网友对此评价道:当初来这世上不是自己可以选择,至少在尽过力之后,有选择离开的权利和自由。

因为三毛的书,我才知道了人可以这样活,这世间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束缚,没有所谓的标准对错,那些道德标准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不要走上错误的道路。在不犯法的情况下,走自己的路,就让别人去说吧,别人的眼光终究是别人的,自己的生活终究是自己过的。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我是三毛的一枚小迷妹,我认为三毛是一个做事有主见、有浪漫情怀、渴望爱情的人,下面一一举例子来说明。

第一,做事有主见

三毛原名陈懋平,三毛小时候觉得中间这个字太难写,于是自作主张把名字改为陈平。又因为自己特别喜欢看《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给自己取了三毛这个名字。

第二,有浪漫情怀

三毛是一个喜欢浪漫追求浪漫的人。三毛决定飞往西班牙马德里,是因为她听过一张西班牙唱片,她觉得这是一个充满浪漫和风情的国度,所以对西班牙无限向往。

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白手成家,她花了两年的时间,在住所对面的垃圾场拾荒翻捡,把惨不忍睹的住处变成了人们眼中的艺术宫殿,这也正体现了三毛的浪漫情怀和艺术细胞。

第三,一生渴望爱情

三毛短暂的一生中,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有过几段感情,年幼时对恩师顾福生的特殊情愫,对初恋舒凡的狂热追求和爱意,与荷西平静而美好的6年幸福时光,与王洛宾不被世人所理解的忘年恋。

三毛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爱,她一生追寻真爱,却又为爱所伤。

三毛最后以一种艺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绚丽的一生,愿在另一个世界她能与爱人永远相依,永不分离。




开始去认识三毛来源于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闲于无聊去图书馆借书,本想借的是大冰的书,却在找书的时候,拿起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拿起却再也放不下了。听过无数的朋友对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但真正自己去读的时候还是惊讶了一番。



从被三毛朴实的生活描述所吸引到渐渐的为之入迷到深深的喜欢上这个在沙漠中生活的女子。因为在地图上看见了它的名字而深深爱上的这片土地,义无反顾来到这里,三毛把她的喜怒哀乐融入了她所爱的这个地方。她在用心的感受这个沙漠和它的故事。

把租在坟场旁的小破房装饰成一个温馨美丽的家,在小孩子吵架的时候去骑他们的自行车,专门偷偷跑去观看女人洗澡的生活,为姑卡的生活感到心痛,不是专业的医生却敢给别人治病,一个人开车到沙漠深处…从书中里面,我认识了三毛。她是活泼可爱的,她是美丽大方的,她是善良勇敢的,她是搞怪机灵的。《撒哈拉的故事》将三毛和她的生活活灵活现的带到了我的世界,这就是我最初认识的三毛,这就是我最爱的三毛。

虽然很多人告诉我,她后面的作品会让人忍不住心疼,会更让人入迷。但是我想我最爱的永远都会是《撒哈拉的故事》,她把一个令我羡慕的女孩带到了我的世界,让我难以忘怀。

应该是以真实的故事为基础,再加上作者的创作,才有了发人深省的感人的故事!

我觉得呀,三毛是个聪明、敏感,特立独行却并不刻薄,最受不了虚假,有孩子般的纯真,她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读书、写作、和朋友们去露营......,浪漫、无所畏惧的,一个人跑去西班牙,与丈夫在撒哈拉沙漠结婚并在那里定居,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生活的超级可爱的女子。


总有人说:儿时不够了解三毛,长大以后爱死了三毛。说的就是我。

我喜欢她书中出现的种种人、物,撒哈拉沙漠、阿拉伯人、药瓶、别针……而最喜欢的除了她本人,还有荷西,她和荷西的爱情。

三毛的一生传奇又瑰丽,像迷又像风。

她曾许愿,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


看三毛的书,就像是你认识的一个邻家姐姐,拉着你的小手,在跟你讲她的故事,她的人生,她经历的种种一切,让人沉迷和向往。


1、三毛是一个对待友谊特别认真和珍惜的人


《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
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特的方法帮邻居们治病,这就看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也容易和别人相处,就好像她所说的:“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得捷径。”


这个故事,我小时候看得不亦乐乎,让我羡慕书中的人,可以跟这么好的人做朋友,或许就是她那积极的心态和友好的态度使她赢得了一次次珍贵的友谊。


2、在父母眼里,幼年的三毛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三毛父亲陈嗣庆曾在《我家老二:三小姐》 中,记录了许多三毛幼年时的故事。也是透过这篇回忆,世人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三毛。



三毛生长在战争年代,炮火连天的岁月,为了生存,她不得不跟着父母一起奔波逃难。从出生地重庆,到南京,再到上海,到台湾。

也正因为幼年的这段经历,三毛对《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有着特殊的情愫,以至于最后将自己的名字由“陈平”改为了“三毛”。

三毛幼年的颠沛流离,大约是她喜欢“流浪”的注脚。


相比普通孩子,幼年的三毛除了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第一个特殊嗜好,是喜欢在坟场看书

三毛家后是一座坟场,不知从何时起,三毛便爱上了这座常人避之不及的阴森之地。
这座坟地阴风阵阵,荒草丛生,充斥着死寂,有时竟能见零星的白骨。同龄小孩闻风丧胆的地方,却是幼年三毛钟爱之地。

在坟地的三毛,很享受这种寂静清冷。相比吵闹的世界,坟地能带给三毛独立、自由、寂静。住在坟地旁时的三毛,只要有时间,便会待在坟地一个人玩儿。

坟地玩耍的快乐,大约也只有三毛自己能懂。

第二个特殊嗜好,是过年喜欢观看杀羊

每年过年杀羊时,别的孩子都会因为恐惧躲到一旁。而三毛不仅不怕,还会颇有兴趣地走近观看。她不动声色地瞪着大眼仔细观察着,刀划进肉里时,那一刀一刀在她眼里,竟散发出了不一样的美,这美在她眼里竟如艺术般动人。
别人眼里的恐惧、残酷,在三毛眼里,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个特殊嗜好,是喜欢拾荒,是她童年快乐的源泉

三毛会不顾旁人的眼光,将人家锯树丢下来的枯树枝拖回家,当宝贝似的爱;见到洗衣的阿巴桑坐的木头椅子也爱不释手,因为那像极了呆头呆脑的复活岛人像.....
三毛甚至将她捡来的“荒货“当宝贝一样供奉在家里,每每这时,父母总不免苦恼。他们不明白,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怎么会出了一个爱捡废物的孩子。

成年后,她坚持流浪,坚持在文字里,做有灵性的拾荒者。

也正因此,三毛的作品便有了“不男不女看三毛”的说法。人们总在三毛的近乎“拾荒”的文字里,忘了尘世,甚至忘了自己的性别和所有。

3、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提起,或羡慕,或感慨

张爱玲曾有一段面述爱情中遇见的文字,是这样说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荷西与三毛并非刚刚好,他们相识在荷西18岁、三毛24岁那年。那时,时间并不“刚刚好”,但经过六年的坚守和等待,他们终于等来了张爱玲口中的“刚刚好”。


为了让这场婚礼显得更有仪式感,荷西准备为他们的结婚临时准备一个特别的礼物。出门很久后荷西回来敲门,三毛开门后荷西便大声喊:

“快看看,我有东西要送你。”

三毛接过荷西手里被包得严丝合缝的大盒子,撕开一看,竟是一个骆驼的头盖骨。

三毛看到结婚礼物的瞬间差点尖叫起来,没错,这个礼物很明显是荷西沙漠里“拾荒”来的。三毛一生信奉缘分,所以,她平生最喜欢的便是流浪,其次便是流浪途中“拾荒”。

荷西与三毛身边其他男子不同的是:他一直在用三毛想要的方式爱她。

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

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

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至于结局,我就不讲啦,很多故事和文章都写过太多了,继续往下看哈。

4、三毛对生死的独特见解,自幼年便被显露

在姐姐陈田心眼里,三毛对“死”不仅没有恐惧,反而还有着浓厚的兴趣。
七八岁时,她就很有兴趣尝试死亡的滋味,陈田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她(三毛)很想知道死是什么滋味,她还曾经拿刀在手上划过。”


1991年1月4日,在台湾的一家医院里,三毛用一双丝袜链接了去往天国的路。

台湾荣民总医院的清洁女工像往常一样打扫病房,在7楼妇产科的单人特等病房,她推开浴室的门,看见穿着白底红花睡衣的女人,脖子被尼龙丝袜吊着,悬挂在点滴架上,睡衣下的身体早已冰凉,而睡衣上的红花却依旧开得绚烂。女人看起来只是像睡着了,安详的模样,似乎等待这场睡眠,已经很久很久了……
清洁女工不知道,在此之前,这些年里,女人曾多次尝试自杀,未果。那一天是1991年1月4日,著名女作家三毛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1991年1月4日,“1”、“4”,谐音“一死”。
悄然无息,任这个世界无声地哀求,都没能让她再多停留一秒。

有知乎网友对此评价道:当初来这世上不是自己可以选择,至少在尽过力之后,有选择离开的权利和自由。

因为三毛的书,我才知道了人可以这样活,这世间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束缚,没有所谓的标准对错,那些道德标准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不要走上错误的道路。在不犯法的情况下,走自己的路,就让别人去说吧,别人的眼光终究是别人的,自己的生活终究是自己过的。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我是三毛的一枚小迷妹,我认为三毛是一个做事有主见、有浪漫情怀、渴望爱情的人,下面一一举例子来说明。

第一,做事有主见

三毛原名陈懋平,三毛小时候觉得中间这个字太难写,于是自作主张把名字改为陈平。又因为自己特别喜欢看《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给自己取了三毛这个名字。

第二,有浪漫情怀

三毛是一个喜欢浪漫追求浪漫的人。三毛决定飞往西班牙马德里,是因为她听过一张西班牙唱片,她觉得这是一个充满浪漫和风情的国度,所以对西班牙无限向往。

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白手成家,她花了两年的时间,在住所对面的垃圾场拾荒翻捡,把惨不忍睹的住处变成了人们眼中的艺术宫殿,这也正体现了三毛的浪漫情怀和艺术细胞。

第三,一生渴望爱情

三毛短暂的一生中,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有过几段感情,年幼时对恩师顾福生的特殊情愫,对初恋舒凡的狂热追求和爱意,与荷西平静而美好的6年幸福时光,与王洛宾不被世人所理解的忘年恋。

三毛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爱,她一生追寻真爱,却又为爱所伤。

三毛最后以一种艺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绚丽的一生,愿在另一个世界她能与爱人永远相依,永不分离。




开始去认识三毛来源于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闲于无聊去图书馆借书,本想借的是大冰的书,却在找书的时候,拿起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拿起却再也放不下了。听过无数的朋友对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但真正自己去读的时候还是惊讶了一番。



从被三毛朴实的生活描述所吸引到渐渐的为之入迷到深深的喜欢上这个在沙漠中生活的女子。因为在地图上看见了它的名字而深深爱上的这片土地,义无反顾来到这里,三毛把她的喜怒哀乐融入了她所爱的这个地方。她在用心的感受这个沙漠和它的故事。

把租在坟场旁的小破房装饰成一个温馨美丽的家,在小孩子吵架的时候去骑他们的自行车,专门偷偷跑去观看女人洗澡的生活,为姑卡的生活感到心痛,不是专业的医生却敢给别人治病,一个人开车到沙漠深处…从书中里面,我认识了三毛。她是活泼可爱的,她是美丽大方的,她是善良勇敢的,她是搞怪机灵的。《撒哈拉的故事》将三毛和她的生活活灵活现的带到了我的世界,这就是我最初认识的三毛,这就是我最爱的三毛。

虽然很多人告诉我,她后面的作品会让人忍不住心疼,会更让人入迷。但是我想我最爱的永远都会是《撒哈拉的故事》,她把一个令我羡慕的女孩带到了我的世界,让我难以忘怀。

应该是以真实的故事为基础,再加上作者的创作,才有了发人深省的感人的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

我觉得呀,三毛是个聪明、敏感,特立独行却并不刻薄,最受不了虚假,有孩子般的纯真,她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读书、写作、和朋友们去露营......,浪漫、无所畏惧的,一个人跑去西班牙,与丈夫在撒哈拉沙漠结婚并在那里定居,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生活的超级可爱的女子。


总有人说:儿时不够了解三毛,长大以后爱死了三毛。说的就是我。

我喜欢她书中出现的种种人、物,撒哈拉沙漠、阿拉伯人、药瓶、别针……而最喜欢的除了她本人,还有荷西,她和荷西的爱情。

三毛的一生传奇又瑰丽,像迷又像风。

她曾许愿,如果有来生,要做一只鸟,“飞越永恒,没有迷途的苦恼”。


看三毛的书,就像是你认识的一个邻家姐姐,拉着你的小手,在跟你讲她的故事,她的人生,她经历的种种一切,让人沉迷和向往。


1、三毛是一个对待友谊特别认真和珍惜的人


《悬壶济世》主要是说三毛做医生,给邻居看病的故事。
一次又一次,三毛用她奇特的方法帮邻居们治病,这就看出了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也容易和别人相处,就好像她所说的:“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得捷径。”


这个故事,我小时候看得不亦乐乎,让我羡慕书中的人,可以跟这么好的人做朋友,或许就是她那积极的心态和友好的态度使她赢得了一次次珍贵的友谊。


2、在父母眼里,幼年的三毛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三毛父亲陈嗣庆曾在《我家老二:三小姐》 中,记录了许多三毛幼年时的故事。也是透过这篇回忆,世人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三毛。



三毛生长在战争年代,炮火连天的岁月,为了生存,她不得不跟着父母一起奔波逃难。从出生地重庆,到南京,再到上海,到台湾。

也正因为幼年的这段经历,三毛对《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有着特殊的情愫,以至于最后将自己的名字由“陈平”改为了“三毛”。

三毛幼年的颠沛流离,大约是她喜欢“流浪”的注脚。


相比普通孩子,幼年的三毛除了酷爱读书外,还有三个特殊嗜好。

第一个特殊嗜好,是喜欢在坟场看书

三毛家后是一座坟场,不知从何时起,三毛便爱上了这座常人避之不及的阴森之地。
这座坟地阴风阵阵,荒草丛生,充斥着死寂,有时竟能见零星的白骨。同龄小孩闻风丧胆的地方,却是幼年三毛钟爱之地。

在坟地的三毛,很享受这种寂静清冷。相比吵闹的世界,坟地能带给三毛独立、自由、寂静。住在坟地旁时的三毛,只要有时间,便会待在坟地一个人玩儿。

坟地玩耍的快乐,大约也只有三毛自己能懂。

第二个特殊嗜好,是过年喜欢观看杀羊

每年过年杀羊时,别的孩子都会因为恐惧躲到一旁。而三毛不仅不怕,还会颇有兴趣地走近观看。她不动声色地瞪着大眼仔细观察着,刀划进肉里时,那一刀一刀在她眼里,竟散发出了不一样的美,这美在她眼里竟如艺术般动人。
别人眼里的恐惧、残酷,在三毛眼里,却是另外一副模样。

第三个特殊嗜好,是喜欢拾荒,是她童年快乐的源泉

三毛会不顾旁人的眼光,将人家锯树丢下来的枯树枝拖回家,当宝贝似的爱;见到洗衣的阿巴桑坐的木头椅子也爱不释手,因为那像极了呆头呆脑的复活岛人像.....
三毛甚至将她捡来的“荒货“当宝贝一样供奉在家里,每每这时,父母总不免苦恼。他们不明白,衣食无忧的家庭里,怎么会出了一个爱捡废物的孩子。

成年后,她坚持流浪,坚持在文字里,做有灵性的拾荒者。

也正因此,三毛的作品便有了“不男不女看三毛”的说法。人们总在三毛的近乎“拾荒”的文字里,忘了尘世,甚至忘了自己的性别和所有。

3、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总是被人们津津乐道的提起,或羡慕,或感慨

张爱玲曾有一段面述爱情中遇见的文字,是这样说的: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荷西与三毛并非刚刚好,他们相识在荷西18岁、三毛24岁那年。那时,时间并不“刚刚好”,但经过六年的坚守和等待,他们终于等来了张爱玲口中的“刚刚好”。


为了让这场婚礼显得更有仪式感,荷西准备为他们的结婚临时准备一个特别的礼物。出门很久后荷西回来敲门,三毛开门后荷西便大声喊:

“快看看,我有东西要送你。”

三毛接过荷西手里被包得严丝合缝的大盒子,撕开一看,竟是一个骆驼的头盖骨。

三毛看到结婚礼物的瞬间差点尖叫起来,没错,这个礼物很明显是荷西沙漠里“拾荒”来的。三毛一生信奉缘分,所以,她平生最喜欢的便是流浪,其次便是流浪途中“拾荒”。

荷西与三毛身边其他男子不同的是:他一直在用三毛想要的方式爱她。

当初三毛不顾一切来到撒哈拉,荷西只是默默的收拾行李,在沙漠找到了工作,等着三毛踏上那片土地。

这份爱也许不轰轰烈烈,却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的追随,已然表明了心迹:对三毛,矢志不渝。

三毛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但当有一个人愿意为了她去沙漠里受苦时,这个倔强的女子已经决定要跟那个人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

至于结局,我就不讲啦,很多故事和文章都写过太多了,继续往下看哈。

4、三毛对生死的独特见解,自幼年便被显露

在姐姐陈田心眼里,三毛对“死”不仅没有恐惧,反而还有着浓厚的兴趣。
七八岁时,她就很有兴趣尝试死亡的滋味,陈田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
“她(三毛)很想知道死是什么滋味,她还曾经拿刀在手上划过。”


1991年1月4日,在台湾的一家医院里,三毛用一双丝袜链接了去往天国的路。

台湾荣民总医院的清洁女工像往常一样打扫病房,在7楼妇产科的单人特等病房,她推开浴室的门,看见穿着白底红花睡衣的女人,脖子被尼龙丝袜吊着,悬挂在点滴架上,睡衣下的身体早已冰凉,而睡衣上的红花却依旧开得绚烂。女人看起来只是像睡着了,安详的模样,似乎等待这场睡眠,已经很久很久了……
清洁女工不知道,在此之前,这些年里,女人曾多次尝试自杀,未果。那一天是1991年1月4日,著名女作家三毛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1991年1月4日,“1”、“4”,谐音“一死”。
悄然无息,任这个世界无声地哀求,都没能让她再多停留一秒。

有知乎网友对此评价道:当初来这世上不是自己可以选择,至少在尽过力之后,有选择离开的权利和自由。

因为三毛的书,我才知道了人可以这样活,这世间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束缚,没有所谓的标准对错,那些道德标准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不要走上错误的道路。在不犯法的情况下,走自己的路,就让别人去说吧,别人的眼光终究是别人的,自己的生活终究是自己过的。


我的回答到此结束,谢谢。

我是三毛的一枚小迷妹,我认为三毛是一个做事有主见、有浪漫情怀、渴望爱情的人,下面一一举例子来说明。

第一,做事有主见

三毛原名陈懋平,三毛小时候觉得中间这个字太难写,于是自作主张把名字改为陈平。又因为自己特别喜欢看《三毛流浪记》《三毛从军记》,给自己取了三毛这个名字。

第二,有浪漫情怀

三毛是一个喜欢浪漫追求浪漫的人。三毛决定飞往西班牙马德里,是因为她听过一张西班牙唱片,她觉得这是一个充满浪漫和风情的国度,所以对西班牙无限向往。

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白手成家,她花了两年的时间,在住所对面的垃圾场拾荒翻捡,把惨不忍睹的住处变成了人们眼中的艺术宫殿,这也正体现了三毛的浪漫情怀和艺术细胞。

第三,一生渴望爱情

三毛短暂的一生中,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有过几段感情,年幼时对恩师顾福生的特殊情愫,对初恋舒凡的狂热追求和爱意,与荷西平静而美好的6年幸福时光,与王洛宾不被世人所理解的忘年恋。

三毛的生命中不能没有爱,她一生追寻真爱,却又为爱所伤。

三毛最后以一种艺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短暂绚丽的一生,愿在另一个世界她能与爱人永远相依,永不分离。




开始去认识三毛来源于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闲于无聊去图书馆借书,本想借的是大冰的书,却在找书的时候,拿起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拿起却再也放不下了。听过无数的朋友对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但真正自己去读的时候还是惊讶了一番。



从被三毛朴实的生活描述所吸引到渐渐的为之入迷到深深的喜欢上这个在沙漠中生活的女子。因为在地图上看见了它的名字而深深爱上的这片土地,义无反顾来到这里,三毛把她的喜怒哀乐融入了她所爱的这个地方。她在用心的感受这个沙漠和它的故事。

把租在坟场旁的小破房装饰成一个温馨美丽的家,在小孩子吵架的时候去骑他们的自行车,专门偷偷跑去观看女人洗澡的生活,为姑卡的生活感到心痛,不是专业的医生却敢给别人治病,一个人开车到沙漠深处…从书中里面,我认识了三毛。她是活泼可爱的,她是美丽大方的,她是善良勇敢的,她是搞怪机灵的。《撒哈拉的故事》将三毛和她的生活活灵活现的带到了我的世界,这就是我最初认识的三毛,这就是我最爱的三毛。

虽然很多人告诉我,她后面的作品会让人忍不住心疼,会更让人入迷。但是我想我最爱的永远都会是《撒哈拉的故事》,她把一个令我羡慕的女孩带到了我的世界,让我难以忘怀。

应该是以真实的故事为基础,再加上作者的创作,才有了发人深省的感人的故事!

撒哈拉的故事

我的观点是宁可信其有,不信其无啊!

作为很喜欢三毛的一个读者,我读她的书,自然而然地我就会接受她的形象,接受她的爱情,接受她的人格。

确实也有很多报道说三毛作品的不真实性,但这对我们来说是否重要呢?

我们喜欢的是三毛笔下文字的灵魂啊,不是非要钻牛角尖去探讨它的真实与否。

某种程度上,书被创作出来,它就已经脱离作者了。

书中的思想被读者所接受,这就是它的最终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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