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还是非常奇葩的,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时候就会出现比较奇葩的事情。
在我从网上了解之后,真的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也就是男女两个人在一家宾馆住宿,入住的房间可能是609,两个人关了灯,睡觉的时候,这位女孩儿一直在玩儿手机,最后发现手机没电了,想要充电的时候发现没有带充电线,然后就想去前台借一个充电线,但是借完充电线之后,回到房间却走错了,走近了606的房间,这个时候也是非常的巧合,606房间竟然没有锁门,走错房间之后和这个陌生男子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才发现是一个陌生的人,大吃一惊,然后赶紧进行报警,报警的名义就是强奸,这真的是强奸吗?
既然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事,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到底算不算是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女子与属于男友发生关系属于正常,但是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实际上,这位陌生男子明知道这位女士并不是自己的妻子,或者是女朋友,依然在主观上实施了奸淫,发生了关系,实际上是侵犯了女子的性自主权,所以是不是可能构成犯罪呢。
但是在这个事件当中,在客观上,这位陌生男子也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是这位女子强行的与自己发生关系,而是在女子处于不知道或者是不清楚的情况下,趁机发生的关系。
个人看法
实际上这一次这个案件,里面并没有发生强迫的行为,并且女子是因为走错了房间而发生的关系,我觉得是不能够按强奸罪进行处理的,并且这件事情的危害相对比较小,所以该陌生男子不应该以强奸罪进行处理。
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故事几率很低,就算有那得看当时女人的清醒度,若果没有喝酒等其它使精神状态出问题的情况下,男生不该判强奸罪,投怀送抱,大不了是通奸。
多看美女,会使人的身心愈发年轻、充满青春的气息和活力,这肯定会让人更长寿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喜欢多看美女的男人,一定要有一颗纯净善良而不邪淫的审美之心。
这是我通过对老头子喜欢看跳健美舞,长期观察后,得出来的不可置疑和质异的结论!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还是非常奇葩的,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时候就会出现比较奇葩的事情。
在我从网上了解之后,真的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也就是男女两个人在一家宾馆住宿,入住的房间可能是609,两个人关了灯,睡觉的时候,这位女孩儿一直在玩儿手机,最后发现手机没电了,想要充电的时候发现没有带充电线,然后就想去前台借一个充电线,但是借完充电线之后,回到房间却走错了,走近了606的房间,这个时候也是非常的巧合,606房间竟然没有锁门,走错房间之后和这个陌生男子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才发现是一个陌生的人,大吃一惊,然后赶紧进行报警,报警的名义就是强奸,这真的是强奸吗?
既然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事,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到底算不算是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女子与属于男友发生关系属于正常,但是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实际上,这位陌生男子明知道这位女士并不是自己的妻子,或者是女朋友,依然在主观上实施了奸淫,发生了关系,实际上是侵犯了女子的性自主权,所以是不是可能构成犯罪呢。
但是在这个事件当中,在客观上,这位陌生男子也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是这位女子强行的与自己发生关系,而是在女子处于不知道或者是不清楚的情况下,趁机发生的关系。
个人看法
实际上这一次这个案件,里面并没有发生强迫的行为,并且女子是因为走错了房间而发生的关系,我觉得是不能够按强奸罪进行处理的,并且这件事情的危害相对比较小,所以该陌生男子不应该以强奸罪进行处理。
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故事几率很低,就算有那得看当时女人的清醒度,若果没有喝酒等其它使精神状态出问题的情况下,男生不该判强奸罪,投怀送抱,大不了是通奸。
多看美女,会使人的身心愈发年轻、充满青春的气息和活力,这肯定会让人更长寿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喜欢多看美女的男人,一定要有一颗纯净善良而不邪淫的审美之心。
这是我通过对老头子喜欢看跳健美舞,长期观察后,得出来的不可置疑和质异的结论!
我也是这样,好多女的长的太随心所欲了吧!长的好看的我都记得住,一般般脾气古怪,画个妆就觉得自己倾国倾城的那种,我呸 死远点,大爹我宁愿去对一个普通画淡妆的女孩好,也不会看你的面具行事。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还是非常奇葩的,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时候就会出现比较奇葩的事情。
在我从网上了解之后,真的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也就是男女两个人在一家宾馆住宿,入住的房间可能是609,两个人关了灯,睡觉的时候,这位女孩儿一直在玩儿手机,最后发现手机没电了,想要充电的时候发现没有带充电线,然后就想去前台借一个充电线,但是借完充电线之后,回到房间却走错了,走近了606的房间,这个时候也是非常的巧合,606房间竟然没有锁门,走错房间之后和这个陌生男子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才发现是一个陌生的人,大吃一惊,然后赶紧进行报警,报警的名义就是强奸,这真的是强奸吗?
既然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事,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到底算不算是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女子与属于男友发生关系属于正常,但是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实际上,这位陌生男子明知道这位女士并不是自己的妻子,或者是女朋友,依然在主观上实施了奸淫,发生了关系,实际上是侵犯了女子的性自主权,所以是不是可能构成犯罪呢。
但是在这个事件当中,在客观上,这位陌生男子也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是这位女子强行的与自己发生关系,而是在女子处于不知道或者是不清楚的情况下,趁机发生的关系。
个人看法
实际上这一次这个案件,里面并没有发生强迫的行为,并且女子是因为走错了房间而发生的关系,我觉得是不能够按强奸罪进行处理的,并且这件事情的危害相对比较小,所以该陌生男子不应该以强奸罪进行处理。
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故事几率很低,就算有那得看当时女人的清醒度,若果没有喝酒等其它使精神状态出问题的情况下,男生不该判强奸罪,投怀送抱,大不了是通奸。
多看美女,会使人的身心愈发年轻、充满青春的气息和活力,这肯定会让人更长寿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喜欢多看美女的男人,一定要有一颗纯净善良而不邪淫的审美之心。
这是我通过对老头子喜欢看跳健美舞,长期观察后,得出来的不可置疑和质异的结论!
我也是这样,好多女的长的太随心所欲了吧!长的好看的我都记得住,一般般脾气古怪,画个妆就觉得自己倾国倾城的那种,我呸 死远点,大爹我宁愿去对一个普通画淡妆的女孩好,也不会看你的面具行事。
女子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分辨力和自控力,自我保护意识下降,如果这时和她发生性关系,很可能涉嫌强奸犯罪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还是非常奇葩的,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时候就会出现比较奇葩的事情。
在我从网上了解之后,真的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也就是男女两个人在一家宾馆住宿,入住的房间可能是609,两个人关了灯,睡觉的时候,这位女孩儿一直在玩儿手机,最后发现手机没电了,想要充电的时候发现没有带充电线,然后就想去前台借一个充电线,但是借完充电线之后,回到房间却走错了,走近了606的房间,这个时候也是非常的巧合,606房间竟然没有锁门,走错房间之后和这个陌生男子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才发现是一个陌生的人,大吃一惊,然后赶紧进行报警,报警的名义就是强奸,这真的是强奸吗?
既然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事,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到底算不算是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女子与属于男友发生关系属于正常,但是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实际上,这位陌生男子明知道这位女士并不是自己的妻子,或者是女朋友,依然在主观上实施了奸淫,发生了关系,实际上是侵犯了女子的性自主权,所以是不是可能构成犯罪呢。
但是在这个事件当中,在客观上,这位陌生男子也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是这位女子强行的与自己发生关系,而是在女子处于不知道或者是不清楚的情况下,趁机发生的关系。
个人看法
实际上这一次这个案件,里面并没有发生强迫的行为,并且女子是因为走错了房间而发生的关系,我觉得是不能够按强奸罪进行处理的,并且这件事情的危害相对比较小,所以该陌生男子不应该以强奸罪进行处理。
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故事几率很低,就算有那得看当时女人的清醒度,若果没有喝酒等其它使精神状态出问题的情况下,男生不该判强奸罪,投怀送抱,大不了是通奸。
多看美女,会使人的身心愈发年轻、充满青春的气息和活力,这肯定会让人更长寿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喜欢多看美女的男人,一定要有一颗纯净善良而不邪淫的审美之心。
这是我通过对老头子喜欢看跳健美舞,长期观察后,得出来的不可置疑和质异的结论!
我也是这样,好多女的长的太随心所欲了吧!长的好看的我都记得住,一般般脾气古怪,画个妆就觉得自己倾国倾城的那种,我呸 死远点,大爹我宁愿去对一个普通画淡妆的女孩好,也不会看你的面具行事。
女子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分辨力和自控力,自我保护意识下降,如果这时和她发生性关系,很可能涉嫌强奸犯罪
推荐《听说》
导演: 郑芬芬
主演: 彭于晏、 陈意涵、 陈妍希、 罗北安、 林美秀
电影简介:台湾小清新电影,这部电影很好的证明了,不怀孕,不堕胎,也是可以拍出很体面的青春电影的。
本以为会是傻白甜的老片,但看完之后感觉真的很励志,爱情片有很多,但是清新又动人,而且令我感到非常舒服的不是太多。
影片有两条线,一条是黄天阔(彭于晏 饰)与哑巴少女秧秧(陈意涵 饰)的爱情,另一条是秧秧的姐姐小朋(陈妍希 饰)的游泳梦。
黄天阔对秧秧算是一见钟情。秧秧的一个回眸,一个微笑,精准地俘获了他的心。男女主人公都以为对方是听障人士还是爱上,爱是不需要翻译的,直接可以感知到的。也展现了导演对这些残障人士的人文关怀。
另外,两姐妹和男女主都展开了冲突。关于比赛,关于金牌,关于梦想。关于尊严,关于误解,关于逃避。好在最后都能和解。
最感动的是,那一份份用心的爱心便当,msn的轰炸,水鸟存钱罐,处处照顾她的自尊心,还有沿路的小树,真诚的告白......
无论在什么年代,真诚,都是能打动人的力量 穿越语言的感动。
平凡简单干净的电影,和烧脑,悬疑,犯罪,伦理片相比少了一些刺激,但得到的是真切的感动和温暖,仿佛净化了心灵。梦想和爱情都是很神奇的东西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感觉还是非常奇葩的,这样的事情应该不会发生,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些时候就会出现比较奇葩的事情。
在我从网上了解之后,真的出现过这样的事情,也就是男女两个人在一家宾馆住宿,入住的房间可能是609,两个人关了灯,睡觉的时候,这位女孩儿一直在玩儿手机,最后发现手机没电了,想要充电的时候发现没有带充电线,然后就想去前台借一个充电线,但是借完充电线之后,回到房间却走错了,走近了606的房间,这个时候也是非常的巧合,606房间竟然没有锁门,走错房间之后和这个陌生男子还发生了关系,第二天醒来才发现是一个陌生的人,大吃一惊,然后赶紧进行报警,报警的名义就是强奸,这真的是强奸吗?
既然真的出现了这样的事,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到底算不算是强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女子与属于男友发生关系属于正常,但是与陌生男子发生关系,实际上,这位陌生男子明知道这位女士并不是自己的妻子,或者是女朋友,依然在主观上实施了奸淫,发生了关系,实际上是侵犯了女子的性自主权,所以是不是可能构成犯罪呢。
但是在这个事件当中,在客观上,这位陌生男子也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是这位女子强行的与自己发生关系,而是在女子处于不知道或者是不清楚的情况下,趁机发生的关系。
个人看法
实际上这一次这个案件,里面并没有发生强迫的行为,并且女子是因为走错了房间而发生的关系,我觉得是不能够按强奸罪进行处理的,并且这件事情的危害相对比较小,所以该陌生男子不应该以强奸罪进行处理。
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故事几率很低,就算有那得看当时女人的清醒度,若果没有喝酒等其它使精神状态出问题的情况下,男生不该判强奸罪,投怀送抱,大不了是通奸。
多看美女,会使人的身心愈发年轻、充满青春的气息和活力,这肯定会让人更长寿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喜欢多看美女的男人,一定要有一颗纯净善良而不邪淫的审美之心。
这是我通过对老头子喜欢看跳健美舞,长期观察后,得出来的不可置疑和质异的结论!
我也是这样,好多女的长的太随心所欲了吧!长的好看的我都记得住,一般般脾气古怪,画个妆就觉得自己倾国倾城的那种,我呸 死远点,大爹我宁愿去对一个普通画淡妆的女孩好,也不会看你的面具行事。
女子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分辨力和自控力,自我保护意识下降,如果这时和她发生性关系,很可能涉嫌强奸犯罪
推荐《听说》
导演: 郑芬芬
主演: 彭于晏、 陈意涵、 陈妍希、 罗北安、 林美秀
电影简介:台湾小清新电影,这部电影很好的证明了,不怀孕,不堕胎,也是可以拍出很体面的青春电影的。
本以为会是傻白甜的老片,但看完之后感觉真的很励志,爱情片有很多,但是清新又动人,而且令我感到非常舒服的不是太多。
影片有两条线,一条是黄天阔(彭于晏 饰)与哑巴少女秧秧(陈意涵 饰)的爱情,另一条是秧秧的姐姐小朋(陈妍希 饰)的游泳梦。
黄天阔对秧秧算是一见钟情。秧秧的一个回眸,一个微笑,精准地俘获了他的心。男女主人公都以为对方是听障人士还是爱上,爱是不需要翻译的,直接可以感知到的。也展现了导演对这些残障人士的人文关怀。
另外,两姐妹和男女主都展开了冲突。关于比赛,关于金牌,关于梦想。关于尊严,关于误解,关于逃避。好在最后都能和解。
最感动的是,那一份份用心的爱心便当,msn的轰炸,水鸟存钱罐,处处照顾她的自尊心,还有沿路的小树,真诚的告白......
无论在什么年代,真诚,都是能打动人的力量 穿越语言的感动。
平凡简单干净的电影,和烧脑,悬疑,犯罪,伦理片相比少了一些刺激,但得到的是真切的感动和温暖,仿佛净化了心灵。梦想和爱情都是很神奇的东西
没有!谢益友之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