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之祣视点】生态旅游资源的范畴、辨析及界定
生态旅游资源概念从早期相对狭义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型,到自然人文综合型生态旅游资源,再到城市生态旅游资源,生态旅游资源理论得到了丰富和发展。但到目前关于生态旅游资源属性和范畴的争议仍然很明显。这不只是生态旅游资源自身的问题,尤其对于“到生态旅游区旅行的那部分游客就是生态旅游者”这种传统生态旅游者概念而言,这个问题研究显得尤为重要。究竟什么旅游资源才属于真正的生态旅游资源?生态旅游资源究竟如何定义?其依据和指标在哪里?
一、生态旅游资源的范畴
在生态旅游研究过程中,时常遇到如下相关的具体问题——问题一:我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是典型的生态旅游资源,那么至今未列入体制内保护体系的各种大草原、森林、山地、水域、沙漠等,是否属于生态旅游资源范畴?显然答案是属于生态旅游资源,那么所有具有吸引力的的自然旅游资源都属于生态旅游资源吗?问题之二:包括国外原住民领地和我国少数民族聚集区在内的原生态旅游区(包括各种建筑、民居以及各种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典型的生态旅游资源,那么其它地区旅游城镇及其周边的乡村旅游资源属于生态旅游资源吗?问题之三:关于产品和服务问题。原生态民族地区的土特产品等特色旅游商品显然可以归入生态旅游资源范畴,那么民族地区歌舞、节庆等各种特色服务是否属于生态旅游资源呢?问题之四:生态旅游资源与生态旅游客体的关系问题。生态旅游客体只包含生态旅游资源吗?生态旅游客体是否就是生态旅游目的地,亦即包括了旅游地区域的生态旅游资(或生态旅游景区或产品)、当地社区、旅游地环境(硬环境和软环境)?
二、生态旅游资源的辨析
【1】关于自然和人文
在生态旅游最初概念的界定中,明确了生态旅游资源的对象,即生态旅游资源是“自然景物”,西方不少国家也严格按此来规定生态旅游资源,尤其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几个生态旅游发展较早的国家,更是把生态旅游的对象限制在“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园”、“原始森林”等纯“自然”的区域。然而,随着生态旅游的不断普及和发展,一些历史悠久的国家,如中国自然和文化往往无法分开,在传统“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指导下,这些区域处处融会着人与自然和谐的“原生态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学者逐渐将生态旅游资源的范畴进行拓展,包括了与自然和谐、充满生态美的文化景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生态旅游资源,不仅只是具有“自然美”的大自然,还应包括与自然和谐、充满生态美的人文景观。尤其是我国西部广大的民族地区。
实际上,通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包含自然、人文和综合类型的生态旅游资源定义,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亟待解决、难以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一是如何从自然旅游资源中分离出自然生态旅游资源;二是如何从人文旅游资源中分离出人文生态旅游资源;三是如何从综合旅游资源中分离出综合生态旅游资源。作者认为,具有原生态美的那部分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综合资源,应该属于生态旅游资源。
【2】关于物质和精神
物质性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是生态旅游资源,对此争论不大。但“精神”是不是生态旅游资源却存在争议。事实上,附着于物质景观上的精神,不仅是生态旅游资源,而且还是其灵魂,是旅游资源开发时需要发掘的、深层次的旅游吸引物。只是和物质相比,它是无形的。据此,可将生态旅游资源的物质部分视为“有形生态旅游资源”,精神部分视为“无形生态旅游资源”。其中,无形生态旅游资源的内涵是蕴藏于有形生态旅游资源中的美学价值、科学价值、文化价值及环境教育价值叠加的核心和部分。
仔细考虑,实际上这是一个生态旅游系统的问题,同时也是生态旅游资源和生态旅游客体之间内涵与外延的关系问题。最典型的案例,如美国西部的印第安部落、太平洋岛屿—热带雨林社区、拉丁美洲—安第斯山及印度大陆雨林区、东非—马赛族(the Maasai)社区部落原野森林、南非—原始资源保护区生物群居地、西非—原始森林地区原生态社区、东南亚—山区部落与岛屿国家山地森林、青藏高原东南缘的少数民族地区等原生态旅游区,游客到这些地区体验生态旅游除了包括这里的原生态自然环境和原生态人文景观,还有这里的独具特色的“跨区域跨文化”、“世外桃源”、“异国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氛围。严格意义上讲,“精神”、“意识”或物质类的旅游资源或旅游吸引物,构成生态旅游资源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正是生态旅游有别于大众旅游资源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3】关于设施与服务
生态旅游基础设施从大的方面看应归为旅游业,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基础设施对游客有特别的吸引力,如住宿设施范畴的青年旅馆、汽车营地、小木屋、帐篷等,实际上属于生态旅游产品中的旅游项目,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新兴的生态旅游资源。又如交通设施范畴的马、索道、溜索、吊桥、景观大桥等,从其对游客的吸引力这一点看,不能否认它的资源价值性。因此,凡是具有地方特色、能烘托生态旅游气氛,具有当地生态特色的旅游接待设施都应该视为生态旅游资源。
从旅游产品构成上看,设施和服务往往构成旅游产品体系的有形产品和拓展产品部分,问题是这部分有形-拓展产品是否属于生态旅游资源呢?如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歌舞接待(藏族迎宾献哈达、羌族迎宾献红绸、彝族迎宾喝竿竿酒等),一方面作为一种旅游服务的软性旅游产品项目,但这种民族风情对游客具有吸引力,能够体现当地生态旅游气氛,亦可视为新兴的生态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看得见、摸不着的“服务类”的“软性”东西,相当于地方地域生态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分,有点类似于各地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民间技艺、民俗文化类旅游资源,也是吸引生态旅游者前往经历和体验的重要生态旅游吸引物。
【4】关于资源和产品
有的学者认为,“资源”一词应解释为“生产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天然来源,即资源是指未经开发的天然的物质资源。也就是说,只有原始的生态系统才能算生态旅游资源,而已经开发的(如旅游景区)就不能列入生态旅游资源的范畴。但有的学者却持相反的观点,认为只要对生态游客有吸引能力,生态旅游业利用以后能够产生效益的各种实物均可视为生态旅游资源。印开蒲等(1992)、陈玲玲等(2012)等认为,可把未经开发、但对游客有吸引力的生态系统视为“潜在的生态旅游资源”,如一系列未开发的山川田野;而把已开发、对游客有吸引力,旅游业已经利用并产生了效益的生态系统视为“现实生态旅游资源”。
其实,这里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这是千差万别的旅游资源特征中的一个常见问题。这里实际上就像生态旅游资源、生态旅游吸引物、生态旅游景区或生态旅游产品一样的相关性之争一样。事实上,广义的生态旅游资源可以包括生态旅游吸引物、生态旅游景区或生态旅游产品。比如说中国万里长城,既是生态旅游资源或生态旅游吸引物,也可以是生态旅游景区或生态旅游产品。再比如,现今各种世界遗产、国家公园以及我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各类国家遗产,既属于生态旅游资源,也属于生态旅游产品。
三、生态旅游资源的界定
【1】生态旅游概念的变化
生态旅游资源是吸引生态旅游的客体,又是生态旅游活动得以实施、生态旅游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这就需要对生态旅游资源的概念进行讨论。但在生态旅游发展不够成熟的今天,作为生态旅游对象的生态旅游资源还没有一个被普遍认同的概念,人们在理论上的认识却因人而异,有的干脆避免讨论生态旅游资源的定义。
随着社会进步,生态旅游在空间和时间领域的扩展,生态旅游资源范围不断扩大。目前,生态旅游资源的科学涵义界定比较复杂,对什么是生态旅游资源还没有公认一致的定义。目前,学术界对生态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2】相关专家的观点
杨桂华(1999)依据旅游资源的定义延伸出生态旅游资源的含义:以生态美吸引旅游者前来进行生态旅游活动,为旅游业利用在保护前提下能够产生可持续的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客体。汪华斌和周玲(2000)提出,生态旅游资源主要是以生态旅游系统为主要内容,其开发利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自然环境的保护,促进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目的地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动植物园、复合生态区以及人工模拟生态区等,而以上各目的地旅游资源主要以动物、植物以及特殊的自然景观、自然生态系统为主,都是旅游者游览观光的主要内容。卢云亭(2001)的定义是,在自然场所或自然与历史文化相融合的场所中,可供生态旅游者感知享受体验自然生态功能与价值的资源。 白光润(2002)认为,生态旅游资源就是生态旅游产业的初始投入,是吸引生态旅游者“回归大自然”的客体,也是生态旅游得以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赛江涛和张宝军(2004)提出,凡是能够造就对生态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环境的自然事物和具有生态文化内涵的其它任何客观事物,都可以构成生态旅游资源。张建萍(2007)把生态旅游资源定义为:以生态美(自然生态、人文生态)吸引旅游者前来进行生态旅游活动,为生态旅游业所利用,在保护前提下,能实现环境的优化组合、物质和能量的良性循环、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能够产生可持续的生态旅游综合效益,具有较高观光、欣赏价值的生态旅游活动对象物,可供生态旅游者感知、享受、体验自然生态功能与价值的资源。周文丽(2007)的定义,以生态美吸引旅游者前来进行生态旅游活动,为旅游业所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能够产生可持续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的自然生态区,其中并不排除与其相关的人文因素。高峻(2010)认为,生态旅游资源是自然和人文生态系统中具有生态美的特征要素,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通过适当的开发可以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自然客体,以及人工建造的各种生态旅游设施、服务等。
【3】生态旅游的定义及特点
在吸取一些学者对生态旅游资源概念理解的基础上,本人认为广义的生态旅游资源定义为:以原生态美吸引游客,被开发利用产生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各种物质和精神事物的统称。狭义的生态旅游资源定义是:以原生态美吸引游客,被开发利用产生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的各种自然及人文生态资源。原生态美即生态旅游资源所独具的原生态、原始性、原本性、原真性、原创性和民族性。
首先,我要感谢题主多次邀请我答题。尽管,有些问题实在是相当学术化了。对于我这个业务型的经营者还真的有点困难。不过,我还是尽力回答一下,从我自己的理解出发,结合我在旅游界多年工作的经验吧。
什么是生态旅游资源?首先,生态系统,可以说是我们所处环境中,相当重要的一环。从海洋到陆地,冰山到降水,芦苇和湿地,沼泽和湖泊,这些都是大的生态循环中环境。当然,这其中自然就涵盖了多种多样的环境生态,环境状态。
现在,各省各地除了继续开发和保护野外的景区,景点以外。更多的城市也开始进入修整,整理,保护,开发城市中心的生态环境,通过一系列的保护,规划,开发,把城市核心,或环城市副中心,边缘带的利用本身自有的生态环境形态完成资源的建立。形成可利用的生态环境,由破坏,任其发展等等一味索要资源型像改签环境,保护环境,建立小型生态圈,完成生态环境建设,形成了让市民需求的,想去逛一圈,或是愿意驻足的美丽生态环境。这样,这种规划就成为生态资源。
完成建设,或初步规范的生态环境就能够成为资源加以利用。从利用中产生效益,用效益继续维护生态,好的生态,资源性越强,产生的资源回报也愈发让人可喜!
所以,什么是生态资源。一个是本身就存在的美景,还有一部分可以维护,打造的再生,再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