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首先是看女性犯过罪的做老婆,个人觉得是①,犯罪嫌疑人双开除了,不能聚,②,犯罪性生活的女人,性生活习惯性思维方式不能聚会。③,参加赌博,迷信的人,懒虫懒虫,不能聚会。这些事情值得慎重对待,慎重选择,慎重考虑吧!
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首先是看女性犯过罪的做老婆,个人觉得是①,犯罪嫌疑人双开除了,不能聚,②,犯罪性生活的女人,性生活习惯性思维方式不能聚会。③,参加赌博,迷信的人,懒虫懒虫,不能聚会。这些事情值得慎重对待,慎重选择,慎重考虑吧!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必然属于正当防卫。在这里请大家注意,正当防卫权并非只有被害人自己才能行使,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杀死侵害人都属于正当防卫。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而且还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扬。
在法律方面来说,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完全符合上述条款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情理方面来说,法无外乎人情。作为丈夫有保护自己妻子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在自己妻子正在被歹徒侵害的紧要关头,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此时都会站出来打击歹徒,保护自己妻子的人身安全。试想,如果法律此时仍然对丈夫有过多要求,难免有强人所难的嫌疑。
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时请所有男人勇敢的站出来,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首先是看女性犯过罪的做老婆,个人觉得是①,犯罪嫌疑人双开除了,不能聚,②,犯罪性生活的女人,性生活习惯性思维方式不能聚会。③,参加赌博,迷信的人,懒虫懒虫,不能聚会。这些事情值得慎重对待,慎重选择,慎重考虑吧!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必然属于正当防卫。在这里请大家注意,正当防卫权并非只有被害人自己才能行使,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杀死侵害人都属于正当防卫。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而且还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扬。
在法律方面来说,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完全符合上述条款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情理方面来说,法无外乎人情。作为丈夫有保护自己妻子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在自己妻子正在被歹徒侵害的紧要关头,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此时都会站出来打击歹徒,保护自己妻子的人身安全。试想,如果法律此时仍然对丈夫有过多要求,难免有强人所难的嫌疑。
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时请所有男人勇敢的站出来,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题,
算正当防卫?不行吧,乌克兰一男子,见自已的妻子正被人强奸,便用小刀做工具,没收了对方的作案工具,后被判刑7年,被没收了作案工具的人,被判刑5年,
回过头来看,这位丈夫虽未没收对方的作案工具,却没收了对方的生命,这还了得!不判个死刑,也得判个死缓吧?
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首先是看女性犯过罪的做老婆,个人觉得是①,犯罪嫌疑人双开除了,不能聚,②,犯罪性生活的女人,性生活习惯性思维方式不能聚会。③,参加赌博,迷信的人,懒虫懒虫,不能聚会。这些事情值得慎重对待,慎重选择,慎重考虑吧!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必然属于正当防卫。在这里请大家注意,正当防卫权并非只有被害人自己才能行使,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杀死侵害人都属于正当防卫。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而且还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扬。
在法律方面来说,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完全符合上述条款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情理方面来说,法无外乎人情。作为丈夫有保护自己妻子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在自己妻子正在被歹徒侵害的紧要关头,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此时都会站出来打击歹徒,保护自己妻子的人身安全。试想,如果法律此时仍然对丈夫有过多要求,难免有强人所难的嫌疑。
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时请所有男人勇敢的站出来,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题,
算正当防卫?不行吧,乌克兰一男子,见自已的妻子正被人强奸,便用小刀做工具,没收了对方的作案工具,后被判刑7年,被没收了作案工具的人,被判刑5年,
回过头来看,这位丈夫虽未没收对方的作案工具,却没收了对方的生命,这还了得!不判个死刑,也得判个死缓吧?
这个男人怎么娶了这样一个老婆?还是这个女人怎么嫁了这样一个男人?两口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还是好聚好散吧!何苦非要搞到你死我活,相互抵命的结局呢?
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首先是看女性犯过罪的做老婆,个人觉得是①,犯罪嫌疑人双开除了,不能聚,②,犯罪性生活的女人,性生活习惯性思维方式不能聚会。③,参加赌博,迷信的人,懒虫懒虫,不能聚会。这些事情值得慎重对待,慎重选择,慎重考虑吧!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必然属于正当防卫。在这里请大家注意,正当防卫权并非只有被害人自己才能行使,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杀死侵害人都属于正当防卫。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而且还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扬。
在法律方面来说,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完全符合上述条款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情理方面来说,法无外乎人情。作为丈夫有保护自己妻子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在自己妻子正在被歹徒侵害的紧要关头,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此时都会站出来打击歹徒,保护自己妻子的人身安全。试想,如果法律此时仍然对丈夫有过多要求,难免有强人所难的嫌疑。
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时请所有男人勇敢的站出来,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题,
算正当防卫?不行吧,乌克兰一男子,见自已的妻子正被人强奸,便用小刀做工具,没收了对方的作案工具,后被判刑7年,被没收了作案工具的人,被判刑5年,
回过头来看,这位丈夫虽未没收对方的作案工具,却没收了对方的生命,这还了得!不判个死刑,也得判个死缓吧?
这个男人怎么娶了这样一个老婆?还是这个女人怎么嫁了这样一个男人?两口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还是好聚好散吧!何苦非要搞到你死我活,相互抵命的结局呢?
是一个不做亏生意,但实际上亏大了,平时多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吧。
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首先是看女性犯过罪的做老婆,个人觉得是①,犯罪嫌疑人双开除了,不能聚,②,犯罪性生活的女人,性生活习惯性思维方式不能聚会。③,参加赌博,迷信的人,懒虫懒虫,不能聚会。这些事情值得慎重对待,慎重选择,慎重考虑吧!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必然属于正当防卫。在这里请大家注意,正当防卫权并非只有被害人自己才能行使,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杀死侵害人都属于正当防卫。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而且还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扬。
在法律方面来说,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完全符合上述条款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情理方面来说,法无外乎人情。作为丈夫有保护自己妻子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在自己妻子正在被歹徒侵害的紧要关头,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此时都会站出来打击歹徒,保护自己妻子的人身安全。试想,如果法律此时仍然对丈夫有过多要求,难免有强人所难的嫌疑。
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时请所有男人勇敢的站出来,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题,
算正当防卫?不行吧,乌克兰一男子,见自已的妻子正被人强奸,便用小刀做工具,没收了对方的作案工具,后被判刑7年,被没收了作案工具的人,被判刑5年,
回过头来看,这位丈夫虽未没收对方的作案工具,却没收了对方的生命,这还了得!不判个死刑,也得判个死缓吧?
这个男人怎么娶了这样一个老婆?还是这个女人怎么嫁了这样一个男人?两口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还是好聚好散吧!何苦非要搞到你死我活,相互抵命的结局呢?
是一个不做亏生意,但实际上亏大了,平时多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吧。
假如甲正在实施强奸行为,已经着手压制女方反抗强制扒去女子衣服,实施插入行为时,正好被女子丈夫发现或第三人发现,都有义务阻止甲的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其他手段,防止强奸行为的发生,即使不慎打死甲,本律师依然认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无罪!
这件事情发生在二十年前了,那时候我才九岁,有一天吃过晚饭之后,姐姐带着我去散步。由于我们居住的村子离城市比较近,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城里了,那天城里的广场有表演,于是我就跟姐姐在城里看了表演,一直到十点左右,才从城里走回家。
正当我们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们的身后有一个人一直跟着我们,当时姐姐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她拉着我使劲的往回家的方向跑,但是我们跑的时候,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也跟着我们跑。无奈之下姐姐就边跑边喊救命,我见姐姐喊救命,我也跟着喊。
我们没跑出去多远,就被跟在我们身后的那个人给追上了,追上我们之后,他一脚把我给拽开,然后就拉着我姐姐往草丛里走。当时我害怕,就坐在地上一直哭,不知过了多久,姐姐哭哭滴滴的从草丛里走出来,然后拉着我的手,往回家的路上走。
在回家的路上,姐姐嘱咐我,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千万不能跟任何人说,尤其是姐夫。当时我答应了姐姐,但是回到家之后,姐夫问我们,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去了什么地方。当时我没把住嘴,就对姐夫说,我们去城里看表演,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我,然后姐姐哭了。
于是姐夫就问我姐姐是怎么回事,但是我姐姐不肯对他说,姐夫一直追问,姐姐受不了就哭了。后来姐夫又来问我,我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姐夫,姐夫又去追问姐姐,是谁干的。后来姐姐把一切都告诉了姐夫,姐夫进房间里拿着家伙就要出门。
当时姐姐抱着他,说不要去,不要去,我们报警吧。但是姐夫不听,他把姐姐甩开之后,拿着家伙,骑着摩托车就出去了。第二天早上姐夫才回来,姐夫进家门之后,对姐姐说的第一句话,我要去自首了,你等我回来,我们在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姐夫说完那番话之后,转身就走了。
姐姐在家里哭了好久,一直到下午,我跟姐姐到村里的商量买东西的时候,听村里人说,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昨天晚上被人打残废,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当时姐姐听到村里人议论之后,她心里已经认定是姐夫干的。因为被打残废的那个人,就是欺负她的那个人。
后来姐夫被判去坐牢五年,而对姐姐施暴的那个人被判了四年,但是判的是缓刑,因为他已经残废了。不但姐夫被判刑,还赔偿了很多钱给欺负我姐姐的那个人,当时我姐夫有一辆前四后八的大卡车,姐姐卖掉了大卡车之后,才凑够钱赔偿给人家。
本来这件事情是保密的,但是由于大家都是村里人,所以保密不了,全村人都知道,某人曾经对我姐姐施暴,然后被我姐夫打到残废。自从姐夫入狱以后,村里的人对我姐姐都很客气,没有因为她被人施暴了而瞧不起她,但是姐姐也因为没有脸在村里呆,所以从村里搬了出去。
那五年以来,姐姐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照顾着他们的孩子,还照顾姐夫的父母。当时姐姐一个人在外打工,每个月的生活压力绝对够大的,因为她又要给在牢房里的姐夫寄生活费用,又要给姐夫的父母寄生活费用,还有自己和孩子在外面居住的房租和生活费。
几年过来,我发现姐姐苍老了许多,回想这件事情,都是因为我嘴巴多,守不住秘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倘若当时姐姐果断的选择报警,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坏人会被绳之以法,同时警察对这种案件,为了受害人的声誉,他们也是会保密的。
告诉姐夫之后,姐夫担心自己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带上家伙去收拾欺负姐姐的那个人了。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姐夫当年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亲自抓着欺负姐姐的人,送到派出所,将坏人绳之以法即可,没有必要把他打残废。
因为把欺负姐姐的人打残废的同时,姐夫也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不但要被判刑,同时还得变卖家产赔偿。最后因为自己在坐牢,而家里年迈的父母只留给我姐姐一个人照顾,孩子留给我姐姐一个人带,心头之恨虽然解除,但是到头来,我姐姐又多受了一份罪。
因为我姐姐一个人照顾老人和孩子很辛苦,同时心里又觉得对不起姐夫,她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呀。倘若我是一个男人,面对自己的妻子被人施暴,虽然非常值得生气,但是我会冷静的处理这样的事情。
首先我会报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保护家人,然后自己在妻子的身边安慰她,并且和她一起努力奋斗,共同分担家庭生活压力,而不是为了面子,为了解心头之恨,而去干下犯法之事,然后去坐牢,结果把一切的压力都留给妻子。
如今我长大了,我看得出来,我姐夫是很爱我姐姐的,他可以为我姐姐做一切。但是回想起当年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做法很欠妥,因为他去坐牢,姐姐一个人太辛苦了,他等于是再一次的伤害了姐姐。
支持妻子举报色狼
首先对妻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强奸犯罪嫌疑人的卑鄙无耻行径表示愤慨和谴责。
强奸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叚,强行奸淫妇女的严重犯罪,是严历打击的犯罪治动。
怎么办?
1,让妻子保存好强奸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罪证。比如遗留在衣裤上的精斑,撕扯坏的衣褲,在脖子,手臂,胸部留下的伤痕等等。
2,陪同妻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举报色狼,要求立案侦查,抓拿归案,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刑法严惩。
3,对妻子表示同情,做好妻子安抚安慰。如岳母在,一起做心理疏导工作。并相应地保守这一隐私,把知情面缩小到最低限度。
4,吸取教训,女性尽量不一人夜行,不独处,坐出租车尽可能结伴而行。不与心术不正的人喝酒,防止灌醉乘机被强奸。
首先是看女性犯过罪的做老婆,个人觉得是①,犯罪嫌疑人双开除了,不能聚,②,犯罪性生活的女人,性生活习惯性思维方式不能聚会。③,参加赌博,迷信的人,懒虫懒虫,不能聚会。这些事情值得慎重对待,慎重选择,慎重考虑吧!
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必然属于正当防卫。在这里请大家注意,正当防卫权并非只有被害人自己才能行使,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杀死侵害人都属于正当防卫。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而且还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扬。
在法律方面来说,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完全符合上述条款之规定,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情理方面来说,法无外乎人情。作为丈夫有保护自己妻子免受不法侵害的义务。在自己妻子正在被歹徒侵害的紧要关头,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此时都会站出来打击歹徒,保护自己妻子的人身安全。试想,如果法律此时仍然对丈夫有过多要求,难免有强人所难的嫌疑。
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时请所有男人勇敢的站出来,法律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题,
算正当防卫?不行吧,乌克兰一男子,见自已的妻子正被人强奸,便用小刀做工具,没收了对方的作案工具,后被判刑7年,被没收了作案工具的人,被判刑5年,
回过头来看,这位丈夫虽未没收对方的作案工具,却没收了对方的生命,这还了得!不判个死刑,也得判个死缓吧?
这个男人怎么娶了这样一个老婆?还是这个女人怎么嫁了这样一个男人?两口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还是好聚好散吧!何苦非要搞到你死我活,相互抵命的结局呢?
是一个不做亏生意,但实际上亏大了,平时多学习学习法律法规吧。
假如甲正在实施强奸行为,已经着手压制女方反抗强制扒去女子衣服,实施插入行为时,正好被女子丈夫发现或第三人发现,都有义务阻止甲的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其他手段,防止强奸行为的发生,即使不慎打死甲,本律师依然认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无罪!
要弄懂这个问题,首先就要明白什么行为构成强奸。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婚内强制性交也构成强奸吗?
结果是肯定的,无论是夫妻关系还是非夫妻关系,一旦男方强制女方发生关系,就构成了强奸,已经触犯了刑法,理应受到应有的处罚。
婚内强奸的产生
对于婚内强奸,准确来讲应该称为性暴力,一般发生在婚姻面临崩溃而无法离婚的夫妻身上。当情感走到尽头时,很多人选择离婚来“逃脱苦海”,但仍有一部分人无法离婚,究其原因就是丈夫的“胁迫”。有些女人由于感情不好提出离婚,而丈夫则以暴力胁迫的方式来阻止离婚,女方也不得不妥协。妥协之后呢,感情不可能回归从前,也只能彼此冷漠相对,男人这时就把女人当成了泄欲的工具,逃也逃不掉。
对婚内强奸勇敢地说不
在家庭暴力和性暴力面前,女人越是软弱,男人越会得寸进尺,他们可能理所应当的认为婚内发生关系天经地义,而丝毫不顾及女方感受,女人要做的就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
在男人面前,我们是弱者,但拿起了法律,我们无人能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