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件事只要稍微看看前后因果就知道了。
事实1、岳飞看好的立储人选就是后来的宋孝宗。
事实2、老九看好的人选也是宋孝宗。
事实3、宋孝宗即位后即为岳飞平反。
事实4、宋高宗退位以前即开始给岳飞修建纪念堂,并允许岳飞家属团聚内迁,做平反的舆论准备。
谣言1、岳飞的死亡是因为干涉立储。
我们把事实1、2、3、4结合谣言1来对比分析,就不难发现问题了:
假如高宗真的忌讳岳飞建议立储,那为何杀了岳飞之后,不废掉宋孝宗的皇子之位另择人选呢?按照正常的政治逻辑,难道不是把怀疑串通军队的整个小团体连根拔起吗?
所以说,事情其实很简单。宋高宗很看好宋孝宗,岳飞对高宗提建议立宋孝宗,正是表示与高宗在政治上站队的意思。
岳飞的死因不在此。
再补充一下:
必须强调,岳飞不是死于“莫须有”。
莫须有这个说法,来自宋史中岳飞的本传。
在本传中,是这么写的: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其实这里说得很明确了,韩世忠问,岳飞谋反的事情到底怎么回事?
秦桧回答,岳云与张宪写信往来,谋划逆反的证据“虽不明”,但这个事情可能有。
莫须有中的莫须,是一个宋代固定用语,宋代文献中极为多见。
宦者梁师成自抱前后结约文牍于上前,上顾师成曰:“北事之起,他人皆误我,独太师首尾道不是。今至此,莫须问他否?”师成迫上耳密奏久之,上遂默然而止。
---铁围山丛谈
范至都堂,具道昨日宣谕之说,吕相语之曰:‘便归矣,莫且勉为朝廷行。’范恳甚切至,既去,吕相曰:‘莫须别商量。’师朴欲以韩玉汝、苏子由欲以范尧夫,吕相欲以苗授,又欲以刘舜卿。
---长编
许将、蔡卞对臣亦以为当罢。卞又云:“章惇不曾商量,是立谈间复了刘何差遣。”上曰:“莫须曾商量。”
--同书
这里的“莫须”都是表示的推测语气,表示说“应该”“可能”的含义。分别理解为“ 是不是该去问问太师?”,“是不是再商量商量?”。“应该曾经讨论过吧?”。
正因为体现的是这种推测的不确定态度,所以韩世忠才会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就是说,“你用这种推测又没有实际证据的东西,能说服天下吗?”
事实上,由于诬告岳飞、岳云、张宪勾结在一起,谋划逆反的证据,根本就不存在,当时诏狱的主审何铸(御史中丞)就曾对秦桧表示疑虑,认为没有证据做这种判决,不能服人心。
秦桧由此对何铸不满,将其外放,并安排了另外一位主审。但对何铸的这个意见,从技术上他还是接受了。
因此,最终岳飞被诬证断案严肃处理的罪名是“绍兴十一年救援淮西不力”。
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清代学者认为莫须有应是必须有,有没有依据呢?
应该来说,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根据清代收藏的宋学士院版文献(抄本),同文中此处文字不是莫须有,而是必须有。
此外,清代编写的《宋人轶事汇编》中,同一条目文字,也是必须有,而不是莫须有。
因此,在清代还有一些文献的版本不同,这个地方文字不是莫须有而是必须有,应该来说还是有一定依据的。
但无论是必须,还是莫须,需要说清楚的是:
岳飞不是以谋反的罪名被杀的!因为这个罪名在技术上根本扣不上去,既无人证,也无物证。他是以“救援淮西不力”的罪名被严肃处理的。
我认为主要是岳云与张宪两个小子瞎搞牵连到岳飞的,宋一般是不杀重臣的,只有谋反了才必杀的。所以,岳飞干涉立储不会被杀的,还是赵构疑心病犯了而已。
我认为主要是岳云与张宪两个小子瞎搞牵连到岳飞的,宋一般是不杀重臣的,只有谋反了才必杀的。所以,岳飞干涉立储不会被杀的,还是赵构疑心病犯了而已。
太祖系逆袭不是因为太宗系都被抓完了,恰恰相反,是因为南渡的太宗系人太多势力太大了,我要说的不是名相赵汝愚,而是齐安郡王,曾以“阖门百口”保岳飞不反。
赵构何许人?父母妻妾女儿都可以不管不顾之人,怎么可能因为所谓托梦就决定传位方向?他就一个儿子,还死了,自己也失去X能力,但他毕竟年轻,心存幻想。如果立了太宗系的太子,太子的本生亲戚一大堆,将来要是奇迹发生自己有儿子了就请神容易送神难了。太祖系就没这麻烦,最后进决赛的都是混得不好的,孝宗父亲一个八品小官,不怕类似宋英宗欲尊本生父为帝的“濮议”重演。这样选中孝宗,一举改变其人生让其一步登天,也不怕他不感恩戴德不知恩图报。而且,以祖先托梦名义明确了传位方向在太祖子孙,一定意义上也不怕金人拿徽钦子孙挑战正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