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事实真相的正义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二者之间并不是对立的。
法律应当保护弱者。只有弱者才需要公共救济,需要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强者通过“协商”就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保护弱者利益要在公平的前提下,符合正义的原则。法律不应该偏袒任何一方。
不偏袒就要查明事实真相。至于有些律师故意歪曲真相,是做不到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术语——事实真相。
法律上的事实是根据证据复原的事实。因为真正的事实、实际发生的事实,除了当事人,其他人是不知道的。所以法律不能根据当事人经历的事实,而是根据当事人认定、描述的事实,和证据还原实际情况。这个法律事实和真实的事实之间可能会有差距。这个是无法避免的。
比如南京彭宇案。老太太和彭宇也许都不知道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什么。他们的说法有一部分也是事后推断。比如感觉被人撞了一下,等回头看,只看见彭宇。她只能肯定是彭宇撞到她。谁看见撞她的那个人了?没有人看到。彭宇说自己撞了人。但是上下车碰到是正常的,特别是拥挤的时候。等他回头,看见老太太躺在地上。是他撞的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因为不是在眼前身边撞的,就无法确定。也许碰到了没在意,走了几步才发现有人倒了。
如果没有监控,当时的事就是一个黑箱。
真实情况无人知晓。
有些律师故意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确实是隐瞒真相。当事人否认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特别是涉及到巨额赔偿金的时候。
法庭不相信没有证据的真相。也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为只要有规则存在,就会有人恶意利用规则。所以规则都尽量中性化,既能让正当的人利益最大化,又能让恶意的人利益最小化。
律师恶意利用规则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追求法律真相是不矛盾的,也是规则许可的。但他不会一直占便宜的。
要相信,正义不会缺席,只是会迟到。
很多律师已经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能够维护合法权益,不能够维护法律尊严,判了大量的冤案错案假案!!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对社会冲击太大了!!
追求事实真相的正义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二者之间并不是对立的。
法律应当保护弱者。只有弱者才需要公共救济,需要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强者通过“协商”就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保护弱者利益要在公平的前提下,符合正义的原则。法律不应该偏袒任何一方。
不偏袒就要查明事实真相。至于有些律师故意歪曲真相,是做不到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术语——事实真相。
法律上的事实是根据证据复原的事实。因为真正的事实、实际发生的事实,除了当事人,其他人是不知道的。所以法律不能根据当事人经历的事实,而是根据当事人认定、描述的事实,和证据还原实际情况。这个法律事实和真实的事实之间可能会有差距。这个是无法避免的。
比如南京彭宇案。老太太和彭宇也许都不知道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什么。他们的说法有一部分也是事后推断。比如感觉被人撞了一下,等回头看,只看见彭宇。她只能肯定是彭宇撞到她。谁看见撞她的那个人了?没有人看到。彭宇说自己撞了人。但是上下车碰到是正常的,特别是拥挤的时候。等他回头,看见老太太躺在地上。是他撞的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因为不是在眼前身边撞的,就无法确定。也许碰到了没在意,走了几步才发现有人倒了。
如果没有监控,当时的事就是一个黑箱。
真实情况无人知晓。
有些律师故意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确实是隐瞒真相。当事人否认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特别是涉及到巨额赔偿金的时候。
法庭不相信没有证据的真相。也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为只要有规则存在,就会有人恶意利用规则。所以规则都尽量中性化,既能让正当的人利益最大化,又能让恶意的人利益最小化。
律师恶意利用规则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追求法律真相是不矛盾的,也是规则许可的。但他不会一直占便宜的。
要相信,正义不会缺席,只是会迟到。
很多律师已经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不能够维护合法权益,不能够维护法律尊严,判了大量的冤案错案假案!!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对社会冲击太大了!!
追求事实真相的正义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二者之间并不是对立的。
法律应当保护弱者。只有弱者才需要公共救济,需要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强者通过“协商”就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保护弱者利益要在公平的前提下,符合正义的原则。法律不应该偏袒任何一方。
不偏袒就要查明事实真相。至于有些律师故意歪曲真相,是做不到的。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术语——事实真相。
法律上的事实是根据证据复原的事实。因为真正的事实、实际发生的事实,除了当事人,其他人是不知道的。所以法律不能根据当事人经历的事实,而是根据当事人认定、描述的事实,和证据还原实际情况。这个法律事实和真实的事实之间可能会有差距。这个是无法避免的。
比如南京彭宇案。老太太和彭宇也许都不知道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什么。他们的说法有一部分也是事后推断。比如感觉被人撞了一下,等回头看,只看见彭宇。她只能肯定是彭宇撞到她。谁看见撞她的那个人了?没有人看到。彭宇说自己撞了人。但是上下车碰到是正常的,特别是拥挤的时候。等他回头,看见老太太躺在地上。是他撞的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因为不是在眼前身边撞的,就无法确定。也许碰到了没在意,走了几步才发现有人倒了。
如果没有监控,当时的事就是一个黑箱。
真实情况无人知晓。
有些律师故意不说对自己不利的证据,确实是隐瞒真相。当事人否认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特别是涉及到巨额赔偿金的时候。
法庭不相信没有证据的真相。也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为只要有规则存在,就会有人恶意利用规则。所以规则都尽量中性化,既能让正当的人利益最大化,又能让恶意的人利益最小化。
律师恶意利用规则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法律追求法律真相是不矛盾的,也是规则许可的。但他不会一直占便宜的。
要相信,正义不会缺席,只是会迟到。
对比战神白起,历史是多么的相似!武将的桀骜,皇帝的多疑、丞相的自私都促成了岳飞之死。
至于说岳飞迎二帝动摇高宗的执政基础那是扯淡!当时徽宗和钦宗在黄龙,东北!宋朝直捣黄龙纯粹扯淡!而且岳飞说的是迎天眷,压根没有想把他们接回来当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