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问题:病态之品格。
1、在1926年10月4日,梁启超在为徐志摩证婚的第二天,给孩子们的信中写到:“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真是可怕”。
2、早在1922年3月,远在英国的徐志摩追求林徽因,而林徽因当时已经许配了恩师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从伦理上讲,纵然有一千个理由,品性上也不算光彩的事,当然从追求个人爱情而言,也不算太过,但徐志摩毕竟有妻室且有孕在身二月余,而其后徐志摩执意要和自己的结发妻子张幼仪离婚,如果说封建的婚姻造成了徐的反抗,但时间上和徐的一系列作为,也极为不妥,品性之缺失可见一斑。
当时梁启超在致徐志摩的信中劝说:“其一,万不容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其二,恋爱神圣为今之少年所乐道,兹事盖可遇而不可求”。又告诫他“天下岂有圆满之宇宙?......若沉迷于不可得之梦境,......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堕落至不能自拔......"
而徐志摩在给恩师的回信中:“......实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
言之凿凿,可谓大义凛然,问题是你大可以先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再做你的追求,一边把别人当备胎,一边率性的追求自已良心、人格、灵魂,倒显得有些苍白了。
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家庭麻烦和社会风气的负面效应,作为老师的梁启超可见心情是怎样的沉重。
但此后发生的事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3、徐志摩与林徽因爱情无果,1924年,他遇见了风情万种的一代才女陆小曼,两人一见倾心,很快陷入热恋中。
但陆小曼是有夫之妇,并且她的丈夫王庚不仅是梁启超的学生、还是徐志摩的好友。结合前面的所为,徐志摩可算有了专挖朋友妻的专业户了。对朋友可谓不义,与结发离婚可谓不忠,结发身孕而离婚可谓无情,事己至此,可以想到老师的心情恐怕不是之前的沉重了,而是趋于愤怒了。
1926年,徐志摩要迎娶陆小曼,但徐家不同意,徐志摩动用关系说情,徐家父母提出两条件,一是须梁启超证婚,二是胡适做媒,我们大胆猜想徐家的当时想法,一种可能是梁先生是万不会答应的,这样也就达到不娶陆小曼的目的,二是如果梁先生答应了,也算是对社会一个交待。
结果是“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请”,这是梁老先生家书中的原话,一是因为碍于胡适之、张彭春情面,二是也有姑息爱徒志摩之故,才算勉强应承下来。
胡适大家耳熟能详,而张彭春是中国教育家、早期话剧活动家,如果对其陌生,则其兄张伯苓可能更熟悉些,就是南开大学的创始人。
但话又说回来,徐先生陆小姐可以视礼法于不顾,对证婚和媒人也大可不要,而事实相反。所谓的反封建追自由,有时也是私欲的一种籍口罢了。
但梁老先生除了上述原因给学生证婚,也有自已的想法:
1、救人
正如梁老先生在家书中所说“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
2、醒世
对极端的个人行为给予当头喝棒,“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
3、敬告陆小曼之流
客观的讲陆小曼是一个才女,也算得上近代女画家,曾师从刘海粟、陈半丁、贺天健等名家,擅长戏剧谙昆曲,有深厚的古文功底。就连胡适都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然后由于出身官僚银行家的家庭,生活奢侈、荒唐、染上烟瘾、养过多佣人、行为乖张、虚伪浪费,也属于“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真是可怕”之类,陆小曼与王赓离婚后,打掉了自己与王赓的孩子,也算是属于自私的行为。凡此种种,自然入不了梁老先生的法眼,“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甚难),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
于是梁先生便为不屑的二人证了婚,然而这次证婚可谓中外史上绝无仅有了,家书中“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因证词不长,在此不妨全文录之如下: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我说完了。”
事后证明梁先生是对的,梁先生所担心的“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一语成谶,结局想必大家都知道了,真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悲哉!悲哉!
婚姻的选择固然是自由的,自由的追求固然是可贵的,但是缺乏理性和社会准则,则是万万不行的。近似苛责的指责,即是梁启超对新人的忠告,也是公众人物应有的社会责任。联系时下社会的一些圈子,无疑也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最大的问题是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