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这种事,你情我愿,而且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伦理,我们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抓奸,把当事人捅了出去,那这个马蜂窝就大了,弄不好,弄得个满城风雨,这叫人怎么活呀,这样就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家拆散了;要是你当没有看见,眼不见为干净,就也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再有抓奸也要冒风险的,搞不好,自身也不好过,惹得一身麻烦,为家添乱,所以今人我想是不愿意捉奸的,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活着才痛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这种事,你情我愿,而且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伦理,我们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抓奸,把当事人捅了出去,那这个马蜂窝就大了,弄不好,弄得个满城风雨,这叫人怎么活呀,这样就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家拆散了;要是你当没有看见,眼不见为干净,就也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再有抓奸也要冒风险的,搞不好,自身也不好过,惹得一身麻烦,为家添乱,所以今人我想是不愿意捉奸的,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活着才痛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通奸与強奸最大区别在于;通奸纯属双方自愿行为,违法但不没犯法,強奸是在违背对方意愿情况下,以强迫威胁和暴力手段满足私欲。
通奸双方虽然没犯法但违法,属于非法行为,通奸双方如果都有家庭,会给双方家庭造成严重困扰甚至导致婚姻与家庭解体,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通奸严重违背传统婚姻道德观,并且受到大多数人的冷眼与道德上声讨。
强奸纯属于把个人的欲望单方面強加给对方,并以威胁恐吓或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种违背女方真实意愿以強迫手段满足自己性欲,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给女方生活造成一辈子都无法抹灭的阴影。
所以通奸是异性双方的一种自愿行为,而强奸是严重违背对方真实意愿,采取非常规手段达到单方面私欲行为,前者违法但不反法,后者是纯违法反罪,这就是二者之间明显本质区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这种事,你情我愿,而且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伦理,我们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抓奸,把当事人捅了出去,那这个马蜂窝就大了,弄不好,弄得个满城风雨,这叫人怎么活呀,这样就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家拆散了;要是你当没有看见,眼不见为干净,就也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再有抓奸也要冒风险的,搞不好,自身也不好过,惹得一身麻烦,为家添乱,所以今人我想是不愿意捉奸的,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活着才痛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通奸与強奸最大区别在于;通奸纯属双方自愿行为,违法但不没犯法,強奸是在违背对方意愿情况下,以强迫威胁和暴力手段满足私欲。
通奸双方虽然没犯法但违法,属于非法行为,通奸双方如果都有家庭,会给双方家庭造成严重困扰甚至导致婚姻与家庭解体,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通奸严重违背传统婚姻道德观,并且受到大多数人的冷眼与道德上声讨。
强奸纯属于把个人的欲望单方面強加给对方,并以威胁恐吓或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种违背女方真实意愿以強迫手段满足自己性欲,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给女方生活造成一辈子都无法抹灭的阴影。
所以通奸是异性双方的一种自愿行为,而强奸是严重违背对方真实意愿,采取非常规手段达到单方面私欲行为,前者违法但不反法,后者是纯违法反罪,这就是二者之间明显本质区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如果是自己家里捉奸在床,就应该报警来处理,而现在的女人出轨有许多方式,就拿现在的建筑工地上就有这样子的女人明知道有丈夫还要去勾引别的男人,说白了就是为钱财,就是暗娼于明妓没有两样,聪明的女人不会让丈夫发现的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这种事,你情我愿,而且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伦理,我们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抓奸,把当事人捅了出去,那这个马蜂窝就大了,弄不好,弄得个满城风雨,这叫人怎么活呀,这样就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家拆散了;要是你当没有看见,眼不见为干净,就也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再有抓奸也要冒风险的,搞不好,自身也不好过,惹得一身麻烦,为家添乱,所以今人我想是不愿意捉奸的,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活着才痛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通奸与強奸最大区别在于;通奸纯属双方自愿行为,违法但不没犯法,強奸是在违背对方意愿情况下,以强迫威胁和暴力手段满足私欲。
通奸双方虽然没犯法但违法,属于非法行为,通奸双方如果都有家庭,会给双方家庭造成严重困扰甚至导致婚姻与家庭解体,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通奸严重违背传统婚姻道德观,并且受到大多数人的冷眼与道德上声讨。
强奸纯属于把个人的欲望单方面強加给对方,并以威胁恐吓或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种违背女方真实意愿以強迫手段满足自己性欲,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给女方生活造成一辈子都无法抹灭的阴影。
所以通奸是异性双方的一种自愿行为,而强奸是严重违背对方真实意愿,采取非常规手段达到单方面私欲行为,前者违法但不反法,后者是纯违法反罪,这就是二者之间明显本质区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如果是自己家里捉奸在床,就应该报警来处理,而现在的女人出轨有许多方式,就拿现在的建筑工地上就有这样子的女人明知道有丈夫还要去勾引别的男人,说白了就是为钱财,就是暗娼于明妓没有两样,聪明的女人不会让丈夫发现的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违背妇女的意识,强制发生性关系叫强奸。两性有共同意识,但两性中双方有婚姻家庭或一方有婚姻家庭,发生性行为叫通奸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这种事,你情我愿,而且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伦理,我们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抓奸,把当事人捅了出去,那这个马蜂窝就大了,弄不好,弄得个满城风雨,这叫人怎么活呀,这样就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家拆散了;要是你当没有看见,眼不见为干净,就也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再有抓奸也要冒风险的,搞不好,自身也不好过,惹得一身麻烦,为家添乱,所以今人我想是不愿意捉奸的,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活着才痛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通奸与強奸最大区别在于;通奸纯属双方自愿行为,违法但不没犯法,強奸是在违背对方意愿情况下,以强迫威胁和暴力手段满足私欲。
通奸双方虽然没犯法但违法,属于非法行为,通奸双方如果都有家庭,会给双方家庭造成严重困扰甚至导致婚姻与家庭解体,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通奸严重违背传统婚姻道德观,并且受到大多数人的冷眼与道德上声讨。
强奸纯属于把个人的欲望单方面強加给对方,并以威胁恐吓或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种违背女方真实意愿以強迫手段满足自己性欲,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给女方生活造成一辈子都无法抹灭的阴影。
所以通奸是异性双方的一种自愿行为,而强奸是严重违背对方真实意愿,采取非常规手段达到单方面私欲行为,前者违法但不反法,后者是纯违法反罪,这就是二者之间明显本质区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如果是自己家里捉奸在床,就应该报警来处理,而现在的女人出轨有许多方式,就拿现在的建筑工地上就有这样子的女人明知道有丈夫还要去勾引别的男人,说白了就是为钱财,就是暗娼于明妓没有两样,聪明的女人不会让丈夫发现的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违背妇女的意识,强制发生性关系叫强奸。两性有共同意识,但两性中双方有婚姻家庭或一方有婚姻家庭,发生性行为叫通奸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01)与军人配偶,是犯罪。
(02)与未满14周岁,是犯罪。
(03)与智障者,又未得到监护人的同意,是犯罪。
(04)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相称,是犯罪。
(05)与多人同时,是犯罪。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这种事,你情我愿,而且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伦理,我们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抓奸,把当事人捅了出去,那这个马蜂窝就大了,弄不好,弄得个满城风雨,这叫人怎么活呀,这样就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家拆散了;要是你当没有看见,眼不见为干净,就也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再有抓奸也要冒风险的,搞不好,自身也不好过,惹得一身麻烦,为家添乱,所以今人我想是不愿意捉奸的,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活着才痛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通奸与強奸最大区别在于;通奸纯属双方自愿行为,违法但不没犯法,強奸是在违背对方意愿情况下,以强迫威胁和暴力手段满足私欲。
通奸双方虽然没犯法但违法,属于非法行为,通奸双方如果都有家庭,会给双方家庭造成严重困扰甚至导致婚姻与家庭解体,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通奸严重违背传统婚姻道德观,并且受到大多数人的冷眼与道德上声讨。
强奸纯属于把个人的欲望单方面強加给对方,并以威胁恐吓或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种违背女方真实意愿以強迫手段满足自己性欲,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给女方生活造成一辈子都无法抹灭的阴影。
所以通奸是异性双方的一种自愿行为,而强奸是严重违背对方真实意愿,采取非常规手段达到单方面私欲行为,前者违法但不反法,后者是纯违法反罪,这就是二者之间明显本质区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如果是自己家里捉奸在床,就应该报警来处理,而现在的女人出轨有许多方式,就拿现在的建筑工地上就有这样子的女人明知道有丈夫还要去勾引别的男人,说白了就是为钱财,就是暗娼于明妓没有两样,聪明的女人不会让丈夫发现的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违背妇女的意识,强制发生性关系叫强奸。两性有共同意识,但两性中双方有婚姻家庭或一方有婚姻家庭,发生性行为叫通奸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01)与军人配偶,是犯罪。
(02)与未满14周岁,是犯罪。
(03)与智障者,又未得到监护人的同意,是犯罪。
(04)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相称,是犯罪。
(05)与多人同时,是犯罪。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夫妻一方仅仅是与他人通奸,不属于犯罪行为。
通奸在法律上看,违反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如果因此而导致离婚,属于对离婚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社会制度是建立在约束人性恶,和保护人性正当需求上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其安守和谐是社会共同期望的价值。如果为了贪欲侵犯和伤害社会共同期望和绝对要尊重的共同价值观。不知捉奸在床,社会应怎样去看待。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判定是“通奸”还是强奸”,关键在于是行为人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两相心甘自情愿,意思表示一致的自愿行为,”还是“利用未成年人不成熟,用引诱欺骗手断;趁人在精神病发作患病期间采取隐密手断;借助外力、采取暴力、仗着权势、掌握对方心理以满足需要为交换,答应承诺许愿,事中偷拍、事后以此要挟;乘人之危被其控制;以及其他手断,违背受害人心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强迫实旅的行为。前者一般属于“通奸”,归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给他人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被人告发的,可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后者则属《刑法》管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务中,也有“通奸”一方事后,迫于社会與论压力,为了保全个人声誉,先发治人反咬一口,自诉对方对其实施“强奸”的情况。不过,法律的天平是心正的,法院定性原则向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对不会轻信任何人没有经过质证、认定,经过法庭认证了的法定证据支持的口头宣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自诉方败诉的,自诉方还得以受害人诉其“侵害公民名誉权”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度后果(诸如因其编造的不实之词直接导致对方死亡或致残的),还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个人一己之见,仅供参攷。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这种事,你情我愿,而且不犯法,只是违背了伦理,我们要换位思考,如果你去抓奸,把当事人捅了出去,那这个马蜂窝就大了,弄不好,弄得个满城风雨,这叫人怎么活呀,这样就把人家一个好端端的家拆散了;要是你当没有看见,眼不见为干净,就也不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再有抓奸也要冒风险的,搞不好,自身也不好过,惹得一身麻烦,为家添乱,所以今人我想是不愿意捉奸的,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活着才痛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通奸与強奸最大区别在于;通奸纯属双方自愿行为,违法但不没犯法,強奸是在违背对方意愿情况下,以强迫威胁和暴力手段满足私欲。
通奸双方虽然没犯法但违法,属于非法行为,通奸双方如果都有家庭,会给双方家庭造成严重困扰甚至导致婚姻与家庭解体,也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通奸严重违背传统婚姻道德观,并且受到大多数人的冷眼与道德上声讨。
强奸纯属于把个人的欲望单方面強加给对方,并以威胁恐吓或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一种违背女方真实意愿以強迫手段满足自己性欲,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甚至给女方生活造成一辈子都无法抹灭的阴影。
所以通奸是异性双方的一种自愿行为,而强奸是严重违背对方真实意愿,采取非常规手段达到单方面私欲行为,前者违法但不反法,后者是纯违法反罪,这就是二者之间明显本质区别。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如果是自己家里捉奸在床,就应该报警来处理,而现在的女人出轨有许多方式,就拿现在的建筑工地上就有这样子的女人明知道有丈夫还要去勾引别的男人,说白了就是为钱财,就是暗娼于明妓没有两样,聪明的女人不会让丈夫发现的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违背妇女的意识,强制发生性关系叫强奸。两性有共同意识,但两性中双方有婚姻家庭或一方有婚姻家庭,发生性行为叫通奸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01)与军人配偶,是犯罪。
(02)与未满14周岁,是犯罪。
(03)与智障者,又未得到监护人的同意,是犯罪。
(04)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相称,是犯罪。
(05)与多人同时,是犯罪。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夫妻一方仅仅是与他人通奸,不属于犯罪行为。
通奸在法律上看,违反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如果因此而导致离婚,属于对离婚负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大家好,我用我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和大家分享下:“捉奸在床,警察来了如何处理”。
事情是这样的,当天为了吃个网红的酸辣粉,就进了一个小巷子,刚刚端起一碗牛肉酸辣粉,就看见前面的一个房子里,一群人打架。去看了个热闹,结果是捉奸,过一会警察来了。我正好也看看这种“捉奸在床”,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警察来了,拉开两帮人(说是两帮人,一帮是一男一女,一帮是三个中年妇女)。
原来是“那个男的老婆,带着两个女的,当场捉奸他老公。房子是这个男的,快要拆迁了没人住,用来干这个。”民警全程只是劝架,禁止围观的人拍照。首先问双方:“是否有受伤,是否需要叫救护车?”双方没有那个意思,然后就是劝说双方了。大概的意思是:“你们捉奸也好,夫妻吵架也好,是你们家庭纠纷。动手大家就上升到刑事责任。不但影响自己,还祸害家人!”但是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谁被带走。至少给我感觉“捉奸在床”本身法律层面比较模糊!
在我东北老家,我一个朋友是开宾馆的,有一天我俩和我们另一个朋友在他开的宾馆喝啤酒,吃烧鸡。结果晚上突然闯进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问:“你们谁是老板?”我那个朋友说:“我是,你们谁啊?”其中一个男的拿着手机,里面有张照片,是个女的问:“这个女的住哪个房间?”我那个朋友说:“我注意啊?”那个男的说着:“我跟踪她好几天了,看见她进去的。”看我朋友没有告诉他的意思。这个男的直接开始打电话,四个人开始每个门听声音。我那个朋友宾馆总共才10个房间。
这时候一个门打开了,一个女的出来开打电话,结果一看见那个男的,当场一愣,结果这几个人一下子冲进那个房间。结果那个男的从窗户跑了:“那几个人把那屋里的东西搜了一遍,好像有那个男的身份证!”过一会警察来了,我那个朋友没来得及报警。应该是那女的报警的。开始警察把那个女的和她老公带走了!还给那几个人搜了身。结果搜出了一个电棍!警察把几个人都带走了!
“捉奸在床”本身未必犯法,但是一般都带有附加的事件!所以“捉奸在床”应该有大概率会伴随刑事犯罪!毕竟捉奸的人,不会甘心只是捉,必然带着惩罚举动!
自古奸出妇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