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说容易也容易,就是釜底抽薪,从政治上限制东林党及其身后势力,从经济上发展东林党及身后势力。
东林党的身后是江南地方富豪势力,长期国家承平以及官僚阶级的特权培养了这个实力雄厚的群体,想要彻底消除难度太大,除非冒着国家动乱的危险武力镇压,从江南移民填西北或者填辽东,否则很难根除。
(明代仇英清明上河图,苏州)
在政治上限制
就是在提拔任用各级官员的时候,尽量不用这个地区的人,让他们逐渐失去在朝廷中的代言人。同时,明确规定必须异地为官,把云贵的、陕甘的、辽东的官员派到江南当官,让江南富商与上层政治势力逐步脱离,至少是加大他们上下勾结的难度和成本。在朝廷掌握科举命题权、选拔权的前提下,用二三十年甚至四五十年的时间,让朝中都是说北方话的。
到了这个时候,才可以考虑逐渐开始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否则代言人太多,根本没法操作;
(明朝官员)
在经济上发展
就是给这些只会走私和土地兼并的土包子一个资本保值增值的好去处。
第一,广泛从民间融资开展基础设施、轻工业建设。
比如由朝廷修建长江大桥(只是打比方,技术问题暂不考虑),在当地融资,由出资人和皇帝派出宦官共同组成监督机构,用大桥收益偿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期三十年到五十年;或者在江南建立一个全国最大的蚕丝加工厂,产品国家优先采购,同样在本地融资,同样是多年还本付息。这些项目管理者全国招聘,少用本地人,工人也从外地招募。与满清洋务运动官督商办性质有些接近,或者更像是现代的ppp工程,区别就是哪里的项目不用哪里的人。国家可以一次性立上百个项目,哪里融资先完成,哪里先开始建设。只要项目选的好,不但江浙地区的项目能有足够融资,一些边远地区的稀有矿产也会有江南富商千里迢迢去投资;
第二,广泛从民间融资进行公益项目建设。
在各地建立学校、育婴堂、养老院等公益设施,也在地方融资,投资人可以在当地享受特殊待遇,像“积善人家”之类的牌子随便发,皇帝写的多少钱、宰相写的多少钱,明码实价,童叟无欺。这与卖官不同,而是让这些人花钱买名声。
反正这些地方已经特权阶级横行,国家也收不上来商税,索性让肉烂在锅里。如果江南地区所有商人都是特权阶级,也就不存在特权阶级了;
第三,在江南地区民间发行战争债券。
江南出钱,陕甘辽东等经济不发达地区出兵出将,在境外作战,收益国家收一部分,出兵省份得一部分,江浙地区拿剩下的。既然他们习惯了用资本和特权获得利益,那就成全他们,战争胜利的红利足够诱惑一些人把钱拿出来。
还可以卖福利彩票,把民间的钱也吸收一部分上来,最后收益的大头用于公益就行;
第四,海禁禁而不查。
既然东林党不让开海禁,说是与民争利,而江南富商势力走私猖狂,反而海禁变成了东南势力走私的一种特权。那么,反正军队在朝廷手中,那就在整个大明沿海不进行走私稽查,把所有人拉到一个水平线上竞争。像山东、辽东、广西的地方官,找一些头脑灵活一些的,给当地商人一些暗示,让他们放心大胆的开展对朝鲜、日本及东南亚各国的海上贸易。既然大明收不上海关收益,索性所有人都不要交。
这样下来,东南地方势力是有利可图的,对发展地方经济也是有利的,国家也能借此完成一些战略目标,同时东南地区经济发展也能向周边辐射。
东林党和宦官的矛盾?留着更好一些
他们之间的矛盾是无法化解的,一个是想保住自己的钱并挣更多的钱,一个是想替皇帝收该收的税,差距太大了。尤其是东林党,国家都要灭亡了,还不想交一分钱的税,纯粹是利令智昏。
既然题目说的是想让两方面都为皇帝所用,那么,就保持这种矛盾,让宦官和东林党对掐。宦官是皇帝家奴,事情闹大了是可以牺牲的,皇帝可以保持一个超然的位置。
总之,这就是赤裸裸的阳谋,东林党既然打着为民谋福利的名义为背后势力争利益,那就别怪中央政府挖坑让这些人跳了。挖的坑是这些新设的民生项目,国家财政没钱,让地方有钱人出钱并获得收益,不算是与民争利,而只要东南地方势力想资本保值增值就要入这个坑。
明朝的文官打着为民谋福利的幌子占领道德制高点,骗了大明皇帝二百多年,如果有这么个机会,必须要挖个坑让这些人跳进去。明朝的皇帝也可以享受一下占领道德制高点批评人的滋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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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通通杀光。彻底铲除清流 东林党。重用武将 能吏 。以心学彻底打压理学派。把张居正抬出来 再加封一次。同时也加封海瑞一次。袁崇焕平反,追封上柱国,太师。让主和派去和满清谈判。减免江西 福建 广东 浙江农税。设立江苏 浙江 福建 广东海关征收海外贸易税。彻底开放自由海上贸易。派钦差巡抚南直隶清查官商不法,追抵商税,偷逃盐课,进口关税。尤其苏扬二州。西北和蒙古西北部落拉进关系。开放边贸。稳定西北。下令诸藩助剿。每藩限编练团兵1-2万。由兵部派员接管。违者查没田产,削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