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呵呵,看明史啊。历史从来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呵呵,看明史啊。历史从来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正常,大概不想乱来了。没什么的,那就赶紧谈恋爱吧,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呵呵,看明史啊。历史从来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正常,大概不想乱来了。没什么的,那就赶紧谈恋爱吧,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机械修理,粮食加工!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呵呵,看明史啊。历史从来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正常,大概不想乱来了。没什么的,那就赶紧谈恋爱吧,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机械修理,粮食加工!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前言
公元1425年5月29日,明仁宗朱高炽驾崩于宫内钦安殿,终年47岁。朱高炽驾崩之后,他的嫡长子朱瞻基继位为帝,是为明宣宗。
朱高炽驾崩之后,后宫五位嫔妃为他殉葬。
后话→朱高炽的殉葬嫔妃中,为何没有皇后呢?
明仁宗朱高炽的皇后,是诚孝张皇后,也是朱高炽的结发妻子。
张皇后最早时是燕王世子妃,也就是朱棣的儿媳妇,后来朱棣成为皇帝后,册立了当时的张皇后为皇太子妃,这种册立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态度、一种认可,而且张皇后本身就很得明成祖与徐皇后的欢心,还有一点就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孩子朱瞻基,也就是后来的明宣宗,也是很得朱棣喜欢的。
朱高炽继位之后,当时的张皇后被册立为皇后,两人的儿子朱瞻基被册立为皇太子。
由这些可以看出一件事,就是张皇后在宫中不是无关紧要的,是有着绝对地位的。
古代王朝,皇后为皇帝的后宫主位,皇帝驾崩之后,就算有殉葬嫔妃,也少有皇后殉葬,况且在朱高炽的后宫中,张皇后本身地位就很独特。
朱高炽的身后事,自然有人操办,而国不可一日无君,朱高炽驾崩之后,继位为帝的是明宣宗朱瞻基,而朱瞻基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儿子,这又是一个原因,朱瞻基怎么会把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去殉葬呢。
历史上的张皇后,历经数代,是明朝第一位皇太后,也是第一位太皇太后,在明英宗朱祁镇时期崩逝。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呵呵,看明史啊。历史从来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正常,大概不想乱来了。没什么的,那就赶紧谈恋爱吧,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机械修理,粮食加工!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前言
公元1425年5月29日,明仁宗朱高炽驾崩于宫内钦安殿,终年47岁。朱高炽驾崩之后,他的嫡长子朱瞻基继位为帝,是为明宣宗。
朱高炽驾崩之后,后宫五位嫔妃为他殉葬。
后话→朱高炽的殉葬嫔妃中,为何没有皇后呢?
明仁宗朱高炽的皇后,是诚孝张皇后,也是朱高炽的结发妻子。
张皇后最早时是燕王世子妃,也就是朱棣的儿媳妇,后来朱棣成为皇帝后,册立了当时的张皇后为皇太子妃,这种册立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态度、一种认可,而且张皇后本身就很得明成祖与徐皇后的欢心,还有一点就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孩子朱瞻基,也就是后来的明宣宗,也是很得朱棣喜欢的。
朱高炽继位之后,当时的张皇后被册立为皇后,两人的儿子朱瞻基被册立为皇太子。
由这些可以看出一件事,就是张皇后在宫中不是无关紧要的,是有着绝对地位的。
古代王朝,皇后为皇帝的后宫主位,皇帝驾崩之后,就算有殉葬嫔妃,也少有皇后殉葬,况且在朱高炽的后宫中,张皇后本身地位就很独特。
朱高炽的身后事,自然有人操办,而国不可一日无君,朱高炽驾崩之后,继位为帝的是明宣宗朱瞻基,而朱瞻基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儿子,这又是一个原因,朱瞻基怎么会把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去殉葬呢。
历史上的张皇后,历经数代,是明朝第一位皇太后,也是第一位太皇太后,在明英宗朱祁镇时期崩逝。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这有母以子贵的意思,全因老朱生前喜欢宝庆公主,而宝庆公主是张贵妃的亲女,所以,对张美人网开一面了,宝庆是老朱接近耄耋之年(68岁)才生下的女儿,所有孩子中她最小,按年龄当属爷孙辈,人说“隔代亲”,我认为人类真存在这现象,大概在心理上,老朱当宝庆是孙女了。
正如康熙65岁诞下了十公主,也是他最小的孩子,康熙爱之入了骨髓,老爷子生气谁也哄不好,但只要十公主来了,并对老爸耳语两句,老爷子马上嬉笑颜开,烦恼全无;老朱与之类似,这宝庆公主也成了他的命。
况且,宝庆公主头脑灵活,思维敏捷,聪明伶俐! 老朱卧病不起时,宝庆随张贵妃来探望病情,天真无邪的小宝庆看到父亲憔悴的面容,痛苦的模样,异常担心。
没任何人暗示,便“连哄带骗”地对老朱讲:“不怕,睡一觉就好了”,这时小公主年仅八岁,如此善良真诚,对自己关怀备至,铁石心肠的老朱纵使在伏尸百万、流血成河的战场也没流下一滴泪水,但此时,老态龙钟的他,竟艰难地绽开笑脸,泪光点点!
他想到自己一旦驾崩,张美人陪葬后,活泼可爱的小女儿就成了孤儿,以后没有人来照顾她了,此时,这个时候,老朱便暗自决定留下张贵妃!所以,张贵妃的命,是 女儿的一句话救下来的!而其他环肥燕瘦、姹紫嫣红的妃嫔却都随老朱离世而一命呜呼了,真叫人痛心疾首,扼腕叹息。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呵呵,看明史啊。历史从来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正常,大概不想乱来了。没什么的,那就赶紧谈恋爱吧,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机械修理,粮食加工!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前言
公元1425年5月29日,明仁宗朱高炽驾崩于宫内钦安殿,终年47岁。朱高炽驾崩之后,他的嫡长子朱瞻基继位为帝,是为明宣宗。
朱高炽驾崩之后,后宫五位嫔妃为他殉葬。
后话→朱高炽的殉葬嫔妃中,为何没有皇后呢?
明仁宗朱高炽的皇后,是诚孝张皇后,也是朱高炽的结发妻子。
张皇后最早时是燕王世子妃,也就是朱棣的儿媳妇,后来朱棣成为皇帝后,册立了当时的张皇后为皇太子妃,这种册立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态度、一种认可,而且张皇后本身就很得明成祖与徐皇后的欢心,还有一点就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孩子朱瞻基,也就是后来的明宣宗,也是很得朱棣喜欢的。
朱高炽继位之后,当时的张皇后被册立为皇后,两人的儿子朱瞻基被册立为皇太子。
由这些可以看出一件事,就是张皇后在宫中不是无关紧要的,是有着绝对地位的。
古代王朝,皇后为皇帝的后宫主位,皇帝驾崩之后,就算有殉葬嫔妃,也少有皇后殉葬,况且在朱高炽的后宫中,张皇后本身地位就很独特。
朱高炽的身后事,自然有人操办,而国不可一日无君,朱高炽驾崩之后,继位为帝的是明宣宗朱瞻基,而朱瞻基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儿子,这又是一个原因,朱瞻基怎么会把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去殉葬呢。
历史上的张皇后,历经数代,是明朝第一位皇太后,也是第一位太皇太后,在明英宗朱祁镇时期崩逝。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这有母以子贵的意思,全因老朱生前喜欢宝庆公主,而宝庆公主是张贵妃的亲女,所以,对张美人网开一面了,宝庆是老朱接近耄耋之年(68岁)才生下的女儿,所有孩子中她最小,按年龄当属爷孙辈,人说“隔代亲”,我认为人类真存在这现象,大概在心理上,老朱当宝庆是孙女了。
正如康熙65岁诞下了十公主,也是他最小的孩子,康熙爱之入了骨髓,老爷子生气谁也哄不好,但只要十公主来了,并对老爸耳语两句,老爷子马上嬉笑颜开,烦恼全无;老朱与之类似,这宝庆公主也成了他的命。
况且,宝庆公主头脑灵活,思维敏捷,聪明伶俐! 老朱卧病不起时,宝庆随张贵妃来探望病情,天真无邪的小宝庆看到父亲憔悴的面容,痛苦的模样,异常担心。
没任何人暗示,便“连哄带骗”地对老朱讲:“不怕,睡一觉就好了”,这时小公主年仅八岁,如此善良真诚,对自己关怀备至,铁石心肠的老朱纵使在伏尸百万、流血成河的战场也没流下一滴泪水,但此时,老态龙钟的他,竟艰难地绽开笑脸,泪光点点!
他想到自己一旦驾崩,张美人陪葬后,活泼可爱的小女儿就成了孤儿,以后没有人来照顾她了,此时,这个时候,老朱便暗自决定留下张贵妃!所以,张贵妃的命,是 女儿的一句话救下来的!而其他环肥燕瘦、姹紫嫣红的妃嫔却都随老朱离世而一命呜呼了,真叫人痛心疾首,扼腕叹息。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以活人殉葬,简称“人殉”,始于原始社会末期,鼎盛于殷商,汉至宋式微,明死灰复燃。
朱元璋首开先例,于1395年次子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1398年,朱元章死后,“宫人多从死者”,46名“伺寝宫人尽数殉葬”,其中38人在治丧期间就被勒令从死。此后,其子孙上行下效,重成制定,直到1464年,明英宗驾崩前“口占遗命”才终结此惨无人道的制度。
朱元璋甘冒骂名恢复殉葬制的原因,一是担心皇权外落导致外戚专权,二是惟恐她们勾结朝臣秽乱后宫,三是害怕朱氏江山不保,四是受前朝(蒙古族建立的元朝就有殉葬风俗)遗风影响。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呵呵,看明史啊。历史从来都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正常,大概不想乱来了。没什么的,那就赶紧谈恋爱吧,男孩子也要学会保护自己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机械修理,粮食加工!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前言
公元1425年5月29日,明仁宗朱高炽驾崩于宫内钦安殿,终年47岁。朱高炽驾崩之后,他的嫡长子朱瞻基继位为帝,是为明宣宗。
朱高炽驾崩之后,后宫五位嫔妃为他殉葬。
后话→朱高炽的殉葬嫔妃中,为何没有皇后呢?
明仁宗朱高炽的皇后,是诚孝张皇后,也是朱高炽的结发妻子。
张皇后最早时是燕王世子妃,也就是朱棣的儿媳妇,后来朱棣成为皇帝后,册立了当时的张皇后为皇太子妃,这种册立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态度、一种认可,而且张皇后本身就很得明成祖与徐皇后的欢心,还有一点就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孩子朱瞻基,也就是后来的明宣宗,也是很得朱棣喜欢的。
朱高炽继位之后,当时的张皇后被册立为皇后,两人的儿子朱瞻基被册立为皇太子。
由这些可以看出一件事,就是张皇后在宫中不是无关紧要的,是有着绝对地位的。
古代王朝,皇后为皇帝的后宫主位,皇帝驾崩之后,就算有殉葬嫔妃,也少有皇后殉葬,况且在朱高炽的后宫中,张皇后本身地位就很独特。
朱高炽的身后事,自然有人操办,而国不可一日无君,朱高炽驾崩之后,继位为帝的是明宣宗朱瞻基,而朱瞻基是朱高炽和张皇后的儿子,这又是一个原因,朱瞻基怎么会把自己的亲生母亲送去殉葬呢。
历史上的张皇后,历经数代,是明朝第一位皇太后,也是第一位太皇太后,在明英宗朱祁镇时期崩逝。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这有母以子贵的意思,全因老朱生前喜欢宝庆公主,而宝庆公主是张贵妃的亲女,所以,对张美人网开一面了,宝庆是老朱接近耄耋之年(68岁)才生下的女儿,所有孩子中她最小,按年龄当属爷孙辈,人说“隔代亲”,我认为人类真存在这现象,大概在心理上,老朱当宝庆是孙女了。
正如康熙65岁诞下了十公主,也是他最小的孩子,康熙爱之入了骨髓,老爷子生气谁也哄不好,但只要十公主来了,并对老爸耳语两句,老爷子马上嬉笑颜开,烦恼全无;老朱与之类似,这宝庆公主也成了他的命。
况且,宝庆公主头脑灵活,思维敏捷,聪明伶俐! 老朱卧病不起时,宝庆随张贵妃来探望病情,天真无邪的小宝庆看到父亲憔悴的面容,痛苦的模样,异常担心。
没任何人暗示,便“连哄带骗”地对老朱讲:“不怕,睡一觉就好了”,这时小公主年仅八岁,如此善良真诚,对自己关怀备至,铁石心肠的老朱纵使在伏尸百万、流血成河的战场也没流下一滴泪水,但此时,老态龙钟的他,竟艰难地绽开笑脸,泪光点点!
他想到自己一旦驾崩,张美人陪葬后,活泼可爱的小女儿就成了孤儿,以后没有人来照顾她了,此时,这个时候,老朱便暗自决定留下张贵妃!所以,张贵妃的命,是 女儿的一句话救下来的!而其他环肥燕瘦、姹紫嫣红的妃嫔却都随老朱离世而一命呜呼了,真叫人痛心疾首,扼腕叹息。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以活人殉葬,简称“人殉”,始于原始社会末期,鼎盛于殷商,汉至宋式微,明死灰复燃。
朱元璋首开先例,于1395年次子死后以两名王妃殉葬。1398年,朱元章死后,“宫人多从死者”,46名“伺寝宫人尽数殉葬”,其中38人在治丧期间就被勒令从死。此后,其子孙上行下效,重成制定,直到1464年,明英宗驾崩前“口占遗命”才终结此惨无人道的制度。
朱元璋甘冒骂名恢复殉葬制的原因,一是担心皇权外落导致外戚专权,二是惟恐她们勾结朝臣秽乱后宫,三是害怕朱氏江山不保,四是受前朝(蒙古族建立的元朝就有殉葬风俗)遗风影响。
明朝百姓幸不幸福,这不好说,毕竟明朝的灭亡距离现在已经快四百多年了。
很多人对于明朝的了解,除了史书就是影视剧,但是最多的就是很多关于明朝的小说读物,尤其是随着明月出版的《明朝那些事儿》火热,让很多人对明朝历史自视以为很了解,可这书是小说,小说里的人物场景肯定经过艺术加工,描写的都是帝王将相的贵族生活,王侯将相肯定非富即贵,幸福得很,这让很多读过此书的人一下子变成热爱明朝历史的粉丝,对明朝开始向往,从而衍生出一系列穿越明朝的小说读物,但是这些读物只让我们了解到帝王将相的故事,想了解明朝老百姓的生活,那是太难了,毕竟当时没有任何画作来记载明朝老百姓的生活,而且史书惜字如金,只记王侯将相。
想了解明朝的老百姓生活状态,就从明朝史料记载的法律条文内容来了解了,毕竟这些才是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
先看看路引知丁政策。
朱元璋对百姓的政策可以说是最为严苛的,尤其是官凭路引和知丁政策,直接限制了百姓的活动范围和任何行为。
诰出,凡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务业,俱在里甲,县府州务必周知。市村绝不许有逸夫。——《大诰》
对于军人百姓这些人,只要远行超过百里就要路引,如果没有路引,就会被捉拿见官了,还规定其他人可以告发这类行为。在天下各处关隘设立巡检司,专门盘问巡查各种奸细逃犯还有没有路引的人。
对于没有路引的人,那就严惩,没有路引就杖责八十棍;没有路引不从城门,渡口经过的杖责九十;私自度过边关要塞的杖责一百,徒刑三年;如果偷渡边境,就要处以绞刑。对于军人没有路引,按照逃兵处置。
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渡关津论。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若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越度缘边关塞者,杖一百徒三年。因而外出境者绞,守把之人,知而故纵者,同罪。失去盘 诘者,各减三等,罪止杖一百。——《明会典》
在来看看明朝的户籍种姓制度:
《明太祖实录》卷111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
在朱元璋看来,当官的(食禄之家)家庭和老百姓(庶民)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并且还分的非常清楚。
《明史》卷77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在来看看明朝的殉葬制度(朱祁镇死前废除):
《明史 》后妃列传 后妃一
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彤史拾遗记》:太祖以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惟宫人十数人
然后看看明朝的海禁制度。
《明史》卷205
寸板不许下海。
《明太祖实录》卷159
严交通外藩之禁
《大明律》
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细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货船车并入官。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
当然了,明朝的这些行为在明粉眼里那是明廷在爱护百姓,万一你走的远了迷路怎么办,那就干脆就别出远门了呗,也别下海打渔与外番通商了,万一遇到海风大作翻船了怎么办,被外番人拐跑了怎么办,对于户籍制度,更好辩解了,这叫家传祖传,这多带历史韵味啊,哪怕祖上是捡破烂的丐户,那也算门手艺。
但是明朝对宗室特别好,这很值得说一说的,据百科资料显示,朱元璋家族的子弟到了明末时已经达百万之众,他们什么都不用做,干享受,明廷包他们的一切消费。
数量越来越多的明朝宗室,他们的吃喝玩乐,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的一切用度都要从老百姓们身上榨取,老百姓肩上的担子逐渐加重,而且明廷对这些百万宗室的厚养可不止包消费,发放禄米,赏赐金银财宝这么简单,还赏赐大量良田,田从何来?直接从老百姓手里抢呗,例如万历对于他最喜欢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了弥补他不能继承皇位的遗憾,万历除了大量赏赐金银珠宝外,还从各地东拼西凑,从老百姓手里给福王搜刮来了三万公顷的良田土地。
老百姓们没田了办?逃荒成流民呗,流民太多了怎么办,明廷:懒得管,敢闹事就屠了。
根据明朝史料的记载:1454年,孙原贞上疏提出,河南逃民20多万户,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易为暴乱,建议给他们土地,进行适当安置。但是明廷不理会,但是随后发生了河南流民起义,明朝于是就采取了大屠杀,“男子十一岁以上皆斩之”。
再后来,湖北聚集了百万流民,明朝担心瘟疫扩散,就选择大屠杀,一共杀了90万人,资料源于《中国人口通史》。
就说这么多吧,明朝百姓幸不幸福,看官们自己下定论吧。
这种说法有问题。
原来农村田间的生产路只有一架子车宽,一遇到下雨天道路泥泞,不利于行走。现在要求生产路打成4米宽水泥路,便于群众耕作,这确实是一件好事,但是,要占用两边群众农田一边一米多宽,所以有个别群众站出来反对,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这里现在也正在实施这一工程,你说不占田地,那群众就没有干涉的理由,你只管施工就行了,不要理他,即使要占用农田,只要给群众讲清道理,做好思想工作,大家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道路硬化好了,是主要在这里种地的农户走的多,方便收益,所以耐心做好宣传工作这问题就不难解决,我家地两头在阔路时都占用了,一边是邻村扩路,一边是本村扩路,我们都不知道,这是政府派的施工队统一施工,村干部也只是协调一下,施工队在施工中有人故意阻挡,可以拨打110报警,是否合法,派出所会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