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杀妻嫌犯买创可贴是给自己用,买洗洁精,是为清洗现场用的,他买创可贴当然不是为被害人准备的。
罪犯嫌疑人想到了,在作案的过程中,有可能不小心伤到自己,自己就买了创可贴,因为万一他的手臂或者别的地方被划破,他不能去医院包扎伤口,只能自己处理。所以提前买了创可贴,准备包自己的伤口,这方面做的还真是详细。
罪犯嫌疑人买洗洁精,肯定是为了清洗作案现场。因为作案现场会留下痕迹,那些痕迹是很难清洗的,不用洗洁精根据根本清洗不干净。用洗洁精多次冲洗,多次冲刷后,就没有异味儿了,这样即使警方来到,也不会发现蛛丝马迹,也不能被警犬闻到。
7月6日和7日之间,罪犯嫌疑人超市买分别买了创可贴和洗洁精,肯定是为了消除自己的罪证,不是为了自己日常生活所需。
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在之前,罪犯嫌疑人说,在7月4日的时候。他和来女士还一起外出,他本人去买药,来女士和小女儿去买蛋糕。
7月5日的时候,罪犯嫌疑人说自己半夜0:53起来去卫生间的时候,发现来女士还睡在床上,那么在第二天早晨,5:30的时候,自己有急事忙着外出,起来后发现来女士已经不在床上了。这个第二天早晨也就是7月6日。那么在7月6日,又有超市员工看到许某某去超市买创可贴和洗洁精。
从许某某7月6日去超市买创可贴这件事来看,莫非在7月6日来女士还没有被害?如果他把来女士谋害了,只需要买清洁精就可以了,为什么还买创可贴呢?或许当时他的手上已经有了伤口,他要自己处理一下。只有这两种可能了。
但是没有人发现他手上有伤口,从买创可贴这件事来看,如果他手上没有伤,他不会买创可贴的。另外,他把人谋害毁尸灭迹,也不需要再买创可贴了,只用买洗洁精清洗现场就可以了。
不管怎么说,罪犯嫌疑人的作案事实已经成立。之前的很多猜测都成为了事实,以前在没有把罪犯嫌疑人抓捕起来的时候,有很多网就提出要查看他家的水表。果然他家的水表有问题。短短十多天,走水量就达到两吨之多,正常的居民家不可能这么大量用水。罪犯嫌疑人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有想到百密一疏,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
通过这件事,我们要懂得这样一个道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规规矩矩做人,永远不会错。
7月27日下午杭州一超市工作人员说:案发后,警方曾到超市调取监控,监控显示,7月6号和7号,遇害者来女士的丈夫许国利分别购买了洗洁精和创可贴,通过这件事我觉得说明了,警方在没有大规模的抽取化粪池之前,就已经将许国利作为重点怀疑对象来排查了,当时可能也是暗中调查,以免打草惊蛇,表面上在帮你找失踪人口,其实背地里可能已经知道来女士已经遇害,正在调查谁的行凶性最大,自然而然许国利肯定会被作为第一调查对象。
购买洗洁精我觉得这就和之前家里一天用了2吨水接上了,洗洁精和水在一起混合之后可以起到润滑的作用,这样更方便快速的将碎Shi块冲入马桶,还有就是事后将要大量的清洗案发现场,家里以前的洗洁精可能当天就用完了,还没够所以6号又去买了一次,我觉得他可能是想将家里再重新洗一次,这样更多了一点保证。
至于买创可贴,我不觉得是在分shi的时候刀具划到了手,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将一个大活人全部处理干净,这个刀肯定特别锋利,我觉得如果划到了手就不是一个创可贴能包好的了,我觉得可能是在碎骨头的时候被骨头的渣子扎破了手,我觉得还是有这个可能性的,这样伤口不是特别大,创可贴就够用了。
我觉得他买洗洁精和创可贴就应该是这样,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