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蛋和宁伟都是《血色浪漫》中的重要角色,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后二人的结局都是令人唏嘘的。
这两个人谁更厉害?
我们来说一下小混蛋,小混蛋死的时候正好18岁,其实归更结底只是个孩子,他们之间的战斗也只是一群半大孩子的矛盾。
小混蛋固然天不怕地不怕,但是这种勇敢只能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匹夫之勇。其实是不值得提倡的,他的疯狂与无畏,最终只能是走向末日,一个人妄图与法律与国家机器对抗。其实个人觉得他的结局是悲情的,却是不值得提倡的,也算不上是好汉,充满了无知和愚昧。
而这还是影视剧中的合理美化,真实社会中的小混蛋更像是十几年前社会上的无知青年,打架生事,并没有杀人的胆子,也没有不要命的觉悟。他的死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面对众人的围剿,他也服了软,最终被失手打死。后来事迹被无耻的传颂和夸大。
姑且不谈现实,说回到影视剧中,他的身手,其实并没有那么无敌,之所以凶名在外,无非是他个人的狠辣,视法律为儿戏,不顾后果,无所顾忌。所以在一种少年面前显得格外厉害。
再来说说宁伟。
宁伟在从军之后,从军队中学到了格斗技能,从这一点上格斗就能胜过小混蛋。
除此之外,宁伟有过特种部队的服役经历,并且是其中的佼佼者,不仅是战斗手段还是各方面的能力,都远远超过小混蛋。更是被称作天生的杀手。
再来说说智商,宁伟冷静果断,心思缜密,有很高的反侦查能力,即使是警方也很难对付他,而相比之下,小混蛋似乎是一个只知道斗狠的小孩,只能是自取灭亡。
可以说,小混蛋的结局是注定的,孤身面对人群,或许有些悲情色彩,但是算不上明智选择,不值得同情,完全是自取灭亡,即使不被打死,也会送到公安局度过刑期。
而宁伟则是走上歧途的一个悍匪,一个真正的亡命徒,个人素质能力和智商都在线的狠角色。二者高下立判。
毫无疑问是宁伟,小混蛋在街头生存靠的是手黑,出手就见血。对付动不动就群哄的大院子弟还行,毕竟子弟们对可能致人伤残的手法还是有所忌惮。
可宁伟是从一线部队下来的,钟跃民呆的部队是和毒贩亡命徒对线的,可不是平常只跑十公里玩玩儿单杠的项目。除了体能和枪械,近身击杀技不是街头级别能比的。侦察兵素质对街斗选手,你说谁会赢?
我是一名80后,上大学时《血色浪漫》不管在男生宿舍还是女生宿舍都非常受欢迎,当时我至少看过三遍,非常喜欢刘烨的演技,剧里孙俪应该是女一。但是书里钟跃民的真爱应该是秦岭,他们是同类人,是知音。周晓白钟跃民是喜欢的,但谈不上爱。而高月就是不仅懂得他还罕见的能够容忍他的那种女人,所以他们能真正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