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俊芳假疫苗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力来看,她不会被轻判,社会各界对这件事都予以高度关注,网友们建议没收她的财产,奖励举报人员,甚至有人想要法院判处高俊芳死刑。可见高俊芳一人犯下的罪行真的是激起了全国人民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强烈愤慨,可理智过后,我们是否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猜测千万个“高俊芳”违法犯罪的结局?
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刑法》给出了答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罪量刑标准如下: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被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从量刑标准中我们不难发现,生产销售假药或食品罪能否被判死刑或没收财产还要看其犯罪性质和造成的影响,就高俊芳假疫苗一案来看,她被判死刑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长春新区公安部门逮捕她的理由是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所以她的刑期上限只能是无期徒刑,这或许会让广大愤怒的网友们失望,但法律就是法律,法院会根据法律制定的量刑标准予以判处。
制假售假的行为是罪恶的,特别是食品或药物制假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有关部门定要严厉查处,国家监管部门也任重而道远,试想如果连人们最赖以生存的东西都是假的,那这个社会上又有什么可以相信?这类现象的一再发生,就是因为我们对其处置态度不够严厉,对其处置方法不够严苛。
因此,我们更应该加强相关方面的司法立法,加大从严执法的力度,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罪行绝不姑息,致力还百姓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又可信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