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的邀请,这个问题非常有意义,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然后慎重做决定。
这是一个涉及版权问题的话题,绝不仅仅是因为违犯版权法之后我们会违法,联系原著作者也是对原作者的尊重,而今天我们可能面临联系不上原著作者的问题。不过说实话,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回答。相比于有人提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来说,这个问题也许就显得简单。
如果一部作品,我们想要去改变的时候,严格来说,原则上应该在改编作品之前就联系作者,做到这一点是最好的结果,当然事情肯定不像我,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难免会出现各种因素导致无法实现这个结果。
可我们内心又非常想做这件事,我们觉得这是一部好作品,很想自己亲自完成这一次的改编剧本,如果我们确确实实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尝试联系原作者,后来还是没有找到原作者本人,毕竟创作剧本也是需要有一段时间才能完成,如果我们内心真正的做到非常尊重原著者,并且自己坚信一定可以圆满完成这次任务,因为我们自己是不愿意放弃这个想法,也许最后我们只能是一边各种途径寻找原作者,一边开始做改编剧本的相关准备,正确的做法是一定要尽量先联系到原作者以后,获得原作者的授权许可了,然后我们再开始改变剧本,我们联系不上原作者,自己又不愿意放弃,那只能是在对内心的研究者真正尊重的前提下,特别是绝不有任何思考的主观故意成分扭曲原著,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也许就可以在寻找作者的同时开始做改变剧本前的准备。其实产生这个想法和行为是一个错误,不过我们自己又不愿意放弃,确确实实不是故意想要侵权,那只能是这样。
为什么我们一直没有找到原作者?只要原作者是现代人,大多数都会有各种的途径可能会留下信息,我们首先需要梳理和收集一个信息,这部作品出自哪里?和这部作品相关的所有位置,相关信息我们是不是已经收集完整了?如果已经完整收集了这部作品的所有信息,比如一些平台他们总是有作者的相关联系方式,现在早已不是以前,即使是互联网都同时大多是执行实名制,大多数的可能性应该是找到原作者不会太难,一个人走过总会留下一些脚印,就比如说一个人做坏事,难免会留下指纹脚印之类的信息,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并没有做坏事,我们不需要刻意过度的隐瞒自己,那是做坏事的人经常清理痕迹都清理不干净,我们是遵纪守法的人不需要清理痕迹,只要我们找对地方,总是可以有机会找到原著作者。
前面说了在寻找原作者的同时或者考虑开始改编前的准备,假设我们自己就是影视公司或者或者手里有相关资源,并且已经找到了投资者也很急迫,希望尽早的事把这部作品实现成为影视作品,我们在实在联系不上原作者的时候,提前做相关的准备,也有一个好处,虽然这样做法严格来讲也有很大错误,前面已经多次强调,我们内心实在不愿意放弃这件事,那我们可能只能这样才能给自己一个交代,我们一直在同时联系原作者,我们也有一些改编前的相关准备,一旦联系上原作者以后,我们这些改变前的准备就可以有了用武之地,我们把自己的一些改编剧本方案或者相关想法,同时和原作者提出来,这样也许可以提升原著者尽快授权的成功率,因为很多人都可能在期待着这件事的实现,只有获得原作者的许可了,我们才能大胆的加足马力前进,那时候我们心里没有任何的负担,没有心理负担的状态,才有助于创作更加优秀的作品。
版权问题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事先征得原作者授权许可,这是对作者实实在在的尊重具体表现,有时候确实事情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顺利,当我们寻找原作者的时候,有可能始终没有办法找到,这次我也不要太过焦急。我们现在都知道,娱乐圈事很容易引人注目的行业,所以我们从事这个行业的工作人员,不管是歌手演员或者是幕后职员,即使是暂时并不出名,都必须应该做到尽最大可能和尽最大努力,注意自己带给社会的影响,我们应该记得蝴蝶效应,所以我们的所有相关决定一定要谨慎,尽可能的预防各种潜在的可能会对社会产生各类负面影响,我们经常在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既然从事了这个容易招蜂引蝶的行业,就更加需要特别注意。
现在互联网非常发达,互联网越来越深入人心了,互联网覆盖的人群范围越来越走向全面,而今天我们想要改编某个作者的作品,暂时又联系不上原作者,但我没有真诚的想要亲自来完成这次创作任务,因为我们相信自己可以做好,那我们完全可以依靠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寻找原作者或作品知情人,前面也多次提到,同时或者也可以开始做改变剧本的准备,一方面是方便找到原作者和作者沟通,另外也是在找到原作者以后,提前已经准备好了,可以更快速的投入到创作当中,毕竟搞创作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想要实现经典作品有时候需要时间沉淀,也不能太过心急。
现实生活中各种可能性都有发生的机会,情况下找到一个作者很简单,最多就是经历一点曲折,总有极少数的情况,也许找到原作者真的很难,改编剧本这是个好事情,我们一定要有足够定力,尽量要避免先犯错了然后又做无意义的解释这种事情,或许即使是暂停改编剧本的计划,也远远胜于先侵权后道歉。
通过新闻媒体或互联网联合行动,寻找原作者难度应该会降低许多,有些发布在网络上的作品,寻找原作者确实有难度,用某些平台不一定有更多的作者相关联系信息,虽然已经执行实名制很久了,可能会有少部分作者不一定会给平台留下完整的联系方式,或者没有及时更新联系方式,这就带给寻找作者的人带来一些难度,还是需要强调不要急躁,某一篇作品可能相关作者信息有限,我们还可以查找作者的其他作品,通过其他作品和相关平台间接的寻找原作者。
现在的一些报刊杂志,很多都不尊重作者,比如说转载作品的时候,杂志的首页有一个声明,声明大概意思是这样,本刊转载的所有作品,如果本刊物忘记了给作者发放稿酬和样刊,请作者见到刊物以后联系我们,这个表述纯属耍流氓,作者都不知道有你们这个刊物的存在,或者作者根本就没有关注你们的刊物,你们作为媒体不主动联系作者,你们只是把这个单方面所谓的声明高高在上的挂起来,然后你们以为这就解决问题了吗?或者有些人把某些作者的稿酬之类寄存到了所谓的权威机构,但是没有人联系原作者,这也是耍流氓的无耻行为,作者就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被使用的事情,他如何知道去找相关权威机构拿回他的稿酬?希望全社会都能尊重原创作者,希望全社会所有人都能唤醒自己的良知,因为尊重原创作者就等于尊重自己。
不知不觉说了这么多,可能还是有些没有表达完整,暂时也想不到更多的话,只有一个底线原则,如果我们需要使用别人的作品,我们一定要事先征得原作者同意,绝不仅仅只是因为版权法,因为我们需要做到尊重作者。即使是之前我们已经有过未经作者书面授权使用了对方的作品,不管任何形式的事使用,学习交流的类型都可以理解,特别是商业性质的使用,如果已经做了相关的事情,记得一定要尽快的主动联系原作者,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宁可把改编剧本或使用别人作品相关计划无限期暂停,也绝不可以侵犯或者伤害原创作者的权益。
我们必须尊重原创作者,因为我们自己本身就是原创作者,或者自己即将成为原创作者,我们尊重别人的同时就等于尊重自己,我们只有努力先做到尊重别人,然后我们自己才能有资格获得别人的尊重。
暂时就说这些,如果晚些时候又想起来其他的内容,或者还可以继续再次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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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