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导致事故是交通肇事行为,肇事的释义为【引起事故或闹事】,行为已经触犯交通法可能触犯刑法,所以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该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机动车不应该也不能赔偿因为会违法。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碰撞事故曾经往往以引导机动车认责为最终处理方式,究其原因是因为机动车投保了车险有赔偿能力,但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
客观发生的事故责任划分不存在争议,事实可以说明责任到底属于哪一方,如果引导认责这一行为本身存在的问题有:
1、作为第三方的调解机构、机动车方涉及金融诈骗罪,保险行业属于金融行业并不是公益性质,如果在无责情况下认责则是与事实相悖,但产生的赔偿责任却是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无责情况下保险公司本不需要支出这项费用,机动车认责之后保险公司平白无故支出了很多费用,如最终通过事故分析确定无责但费用已经支出那么很明显是调解机构与机动车方共同造假骗保,骗保说白了就是在偏保险公司的钱。
【刑法】第151/152条规定,诈骗公司财务属于较大构成诈骗罪,较大值2000元以上,超过3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一旦骗保费用超过这一标准则触犯刑法,后果就不仅是补偿的问题了,调解机构和机动车方都要负法律责任。
2、在无责情况情况认责对社会风气的影响非常恶劣,人人平等的社会每一位合法公民都应该享受同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机动车有车险或可能的经济条件更好就需要为所谓“弱势群体”的错误买单,这种思维方式是明显的倒退。
在《水浒传》这种文艺作品中出现还能接受,现实生活中还在“杀富济贫”很显然是不合理的,这样只会纵容所谓弱势去漠视法规,类似的事故还会频频上演。
交通事故谁肇事谁担责,这点没有异议;如果有机构处于人道主义那么请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以道德的武器绑架车险或机动车只是看热闹不嫌事大,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道德。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不应该赔偿,从人道主义可适当给点。
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巨大的。所以为了孩子,总希望他能变的有担当和责任。我忍着,委屈着,承受这段婚姻带给我无尽的痛苦和磨难!一切的一切只为了孩子!可我和孩子的这十年里却过得不好更不开心。因为无人在乎。甚至被嫌弃!被冷落!这一切都源于一个不和谐的家!一个复杂的家庭关系!视金钱如命的家!
此生最大的错是嫁给了一个无责任心,无上进心,无主见的男人!我内心苦苦挣扎了两年,我觉得离了才是解脱更是重生!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她看到了我对这段婚姻是失望更是绝望!这一次再无悔改,我要带着儿女一起离,虽说往后的路是迷茫亦是苦难重重,但我确信扔掉他我们会开心,快乐!有我们娘仨的地就是家!左手是儿,右手是女,我们一起手牵手也能扛过所有!前十年我都不怕,后十年,二十年里我也要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战胜所有!含泪扛下所有你就是无敌能手!
心理有病的人!过几天过省的现场视频出来就真相大白了。把全国人民都折腾了,闹他妈这么大动静别想缩、[发怒]必须让真相毁一个才行,不是袁立就是浙江卫视。还有一帮跟风到处黑的傻逼要啪啪打脸!
谢谢邀请,回答如下:
受影响最大的是"爱情""遗留物"一一无辜的孩子
恕我孤陋寡闻,问题中所有人我都未听说过,但是看了网友们的回答,只知道一个三口之家被"分割"了,大约是演艺界的吧。
"清官难断家务事",旧时衙门过了"破五"就理事了,但是,即或你再三在大堂外打破鼓、衙役保安也不接家务事状纸一一麻烦
现在不同了,互联网时代一一你今天中午喝了什么酒,什么菜,刹时间整个古色古香的小城顿时满街香味,从不相识的吃瓜群众居然对"家务事"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思之极恐。
不过也有好处,家务事中谁是谁非局外人能瞅个八九不离十。我劝劝这位先生,作为男人,一生要处理好几件事:
(一)金钱,钱应该有一点,但不要太多,够用为好。太多,活着是负担,你也许整天用电脑特殊软件筛查你周围虚假的朋友和真实的敌人。死了钱多更麻烦,那位白了山头的神仙会嘲笑你。火炮一响完众人就打成一团,为钱,脾气将接力炮火。另外,生活简单,够用的要求就不高,你就不用为钱而奋斗一一留下前车之鉴。
(二)女人,最好找与你精神世界、价值观暨生活习惯类式的。否则玩个网游,眼睛多瞟了阿姆斯特丹厨窗内容就啐一口:"低级趣味",当你们视赌咒发誓的爱情已成明日黄花时,千万考虑你们的爱情结果,假如这个维係家庭稳定的"压仓石"都压不住春天里那支红杏,那吗就"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