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结婚,法律意义上说就是到民政部门登记领结婚证,意味着配偶双方按照法律程序确立婚姻关系,并因此承担双方各自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所以,你所说的双方没有登记,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七年,这种关系叫同居,而不是结婚形成的婚姻。
所以,‘’结婚七年‘’,这种表述是错误的。
1994年以前,这种未取得结婚证的,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确立,且具有长久生活目的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但1994年2月1日后,新的婚姻法生效,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这种同居关系不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要义,这种你所俗称的婚姻不合法。
基本上,不合法的也就不能或者不全能受到法律保护。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既不享有也不承担对方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这种同居关系,事实上带来了家庭关系的不稳定性。很多事例证明了因为将来的不确定因素,最后分开,造一方或双方的身心伤害,包括财产损失等。
前阶段娱乐圈闹得沸沸扬扬,至今还在热搜的"小猪"罗志祥与网红周扬青分手事例,从一个侧面看,在事实上也符合你所认为的‘’在一起七年,却没有登记‘’的‘’婚姻‘’逻辑。
罗志祥和周扬青他们在一起九年时光,可以说是‘’同居‘’或‘’试婚‘’,双方因此为对方付出了人生最好的青春时光。但是,缺了一张结婚证,那就只是表明他们是同居或者恋爱关系,彼此之间不享有该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所以,最后周扬青微博发文,以公告形式宣布这种关系的结束,一拍两散,分道扬镳。不做法律形式上的包括财产在内的任何分割和追偿。最多你周扬青可以从道德上直斥罗志祥一方是‘渣男’,但毫无法律意义。
所以,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七年,这当中如果有共同生活理念,财产也混为一体,成为不可分割的家庭组合体,就应该去登记结婚。结婚证拿到手了,就会使家庭稳定,夫妻彼此心安地经营婚姻。
七年,不长不短,是时候真正的‘’结婚‘’,成为真正的夫妻了。
如果双方还要继续处于这种同居关系状态,起码说明彼此或一方还认为对方不适合结婚,还在考察阶段,未来不确定性增强,何去何从还难说。
结婚是法律赋予了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每个婚姻关系都应符合法律。
这是很重要的。
中国历史很长,过去基本上是事实婚姻,实行登记结婚历史很短,但意义深长,结婚不但受法律保护合法夫妻,最紧要的是小孩各种权益得到保障和保护
首先,结婚,法律意义上说就是到民政部门登记领结婚证,意味着配偶双方按照法律程序确立婚姻关系,并因此承担双方各自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所以,你所说的双方没有登记,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七年,这种关系叫同居,而不是结婚形成的婚姻。
所以,‘’结婚七年‘’,这种表述是错误的。
1994年以前,这种未取得结婚证的,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确立,且具有长久生活目的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但1994年2月1日后,新的婚姻法生效,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这种同居关系不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要义,这种你所俗称的婚姻不合法。
基本上,不合法的也就不能或者不全能受到法律保护。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既不享有也不承担对方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这种同居关系,事实上带来了家庭关系的不稳定性。很多事例证明了因为将来的不确定因素,最后分开,造一方或双方的身心伤害,包括财产损失等。
前阶段娱乐圈闹得沸沸扬扬,至今还在热搜的"小猪"罗志祥与网红周扬青分手事例,从一个侧面看,在事实上也符合你所认为的‘’在一起七年,却没有登记‘’的‘’婚姻‘’逻辑。
罗志祥和周扬青他们在一起九年时光,可以说是‘’同居‘’或‘’试婚‘’,双方因此为对方付出了人生最好的青春时光。但是,缺了一张结婚证,那就只是表明他们是同居或者恋爱关系,彼此之间不享有该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所以,最后周扬青微博发文,以公告形式宣布这种关系的结束,一拍两散,分道扬镳。不做法律形式上的包括财产在内的任何分割和追偿。最多你周扬青可以从道德上直斥罗志祥一方是‘渣男’,但毫无法律意义。
所以,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七年,这当中如果有共同生活理念,财产也混为一体,成为不可分割的家庭组合体,就应该去登记结婚。结婚证拿到手了,就会使家庭稳定,夫妻彼此心安地经营婚姻。
七年,不长不短,是时候真正的‘’结婚‘’,成为真正的夫妻了。
如果双方还要继续处于这种同居关系状态,起码说明彼此或一方还认为对方不适合结婚,还在考察阶段,未来不确定性增强,何去何从还难说。
结婚是法律赋予了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每个婚姻关系都应符合法律。
这是很重要的。
中国历史很长,过去基本上是事实婚姻,实行登记结婚历史很短,但意义深长,结婚不但受法律保护合法夫妻,最紧要的是小孩各种权益得到保障和保护
首先,结婚,法律意义上说就是到民政部门登记领结婚证,意味着配偶双方按照法律程序确立婚姻关系,并因此承担双方各自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所以,你所说的双方没有登记,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七年,这种关系叫同居,而不是结婚形成的婚姻。
所以,‘’结婚七年‘’,这种表述是错误的。
1994年以前,这种未取得结婚证的,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确立,且具有长久生活目的的,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但1994年2月1日后,新的婚姻法生效,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这种同居关系不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要义,这种你所俗称的婚姻不合法。
基本上,不合法的也就不能或者不全能受到法律保护。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既不享有也不承担对方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这种同居关系,事实上带来了家庭关系的不稳定性。很多事例证明了因为将来的不确定因素,最后分开,造一方或双方的身心伤害,包括财产损失等。
前阶段娱乐圈闹得沸沸扬扬,至今还在热搜的"小猪"罗志祥与网红周扬青分手事例,从一个侧面看,在事实上也符合你所认为的‘’在一起七年,却没有登记‘’的‘’婚姻‘’逻辑。
罗志祥和周扬青他们在一起九年时光,可以说是‘’同居‘’或‘’试婚‘’,双方因此为对方付出了人生最好的青春时光。但是,缺了一张结婚证,那就只是表明他们是同居或者恋爱关系,彼此之间不享有该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所以,最后周扬青微博发文,以公告形式宣布这种关系的结束,一拍两散,分道扬镳。不做法律形式上的包括财产在内的任何分割和追偿。最多你周扬青可以从道德上直斥罗志祥一方是‘渣男’,但毫无法律意义。
所以,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七年,这当中如果有共同生活理念,财产也混为一体,成为不可分割的家庭组合体,就应该去登记结婚。结婚证拿到手了,就会使家庭稳定,夫妻彼此心安地经营婚姻。
七年,不长不短,是时候真正的‘’结婚‘’,成为真正的夫妻了。
如果双方还要继续处于这种同居关系状态,起码说明彼此或一方还认为对方不适合结婚,还在考察阶段,未来不确定性增强,何去何从还难说。
结婚是法律赋予了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每个婚姻关系都应符合法律。
这是很重要的。
七年之痒指的是婚后生活走过开始的甜蜜,激情,接着的从新认识,然后是新生的命带来的美好,还有期间需要克服的种种经济上生活上的种种困难。然后一切都安定下来回归平静,每天过着重复,枯燥的日子。
婚后多年后枯燥重复的日子,加上岁数的增长,大多数人对于生活都有心无力,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想着给家里人增添快乐或者又重新创业增加收入。慢慢的对身边的环境,身边的人感觉厌烦。
如果双方都是懂得感恩的人,7年之痒到了,生活还是会很幸福。